八旬老太遭迫害 北京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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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3年06月07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洁思综合报导)6月2日,北京81岁的法轮功学员胡行铣的家中来了三位北京第二中级法院人员。他们送来所谓裁定书,上面称,驳回胡行铣的上诉、维持原判3年徒刑、罚款3,000元。老太太拒绝签字,表示要继续上诉。

明慧网报导,胡行铣问来她家的审判长王洪波等三人两个问题:“一、如果做一个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按‘真、善、忍’做好人被判有罪,请问你们认为什么样的人才无罪?二、国家认定14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我不知道我利用了14种邪教中的哪种邪教破坏了哪种法律实施?”

他们说她的申诉要等丰台法院处理,只待了20分钟就匆匆离去。

2020年4月23日,时年78岁的胡行铣被人恶告后,社区人员领来派出所六个警察,对她抄家,抄走一箱法轮功书籍、五部手机等。随后她和儿子被绑架到派出所。儿子当晚被释放,她被送到丰台区看守所,被拒收,后被扣留在派出所一宿;次日以“取保候审”一年,被儿子接回家。

一年后,2021年3月至5月,丰台区检察院多次通知胡行铣去拿传票,被她拒绝。11月丰台区法院、检察院人员给她送来起诉书,准备第二天下午在她家非法庭审,因疫情缘故未遂。

2023年2月8日下午3点,丰台区法院非法庭审胡行铣。3月30日,法院人员给她送来所谓判决书,她被非法判刑3年、罚款3,000元。

中共法院的审判形同虚设

通过明慧网的大量报导可见,法轮功学员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后上诉,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初级法院对他们的冤判,实属常态。

旅美的大陆人权律师吴绍平2022年年初向大纪元表示,法轮功学员被一审非法判刑后,通常都会选择上诉,但是二审基本上维持原判,几乎没有看到有改判的。

“一审法院的判决实质上就是二审法院做出的决定。一审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当中,他们实际上是没有审判权的,在庭审中只是走个过场。

“二审法院才是决定刑期长短的法院,因此被中共视为所谓的敏感案件,它是没有二审的。”

他举例说,他曾在宁夏银川法院代理过法轮功学员的案件,当事人一审被判决后,上诉到二审,继续聘请他为代理律师。“我们在阅卷过程中就发现,一审法院在审理期间就向二审法院请示汇报,二审法院回函给他们,说这个案件要判多久、怎么判等等,就已经定了。”

如胡行铣的上诉被驳回一样,今年5月18日,北京画家、法轮功学员许那也是被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

针对此案,吴绍平向大纪元表示,中共法院对许那等法轮功学员的一审、二审都是“迫害”,“都是违法的”。

2020年7月,许那等11位北京法轮功学员因向大纪元寄发疫情下北京市内的街景照,被北京当局抓捕。2022年1月14日,许那被北京市东城区法院一审宣判8年、罚金2万元。其他10位法轮功学员被冤判两年至五年不等。

吴绍平认为,许那等人只是传播图片、真相,有什么罪?本身无罪而被判为有罪,这样的审判都是构陷。

“中共司法不独立。一审乃至二审,都没有独立的审判权利。”他再次强调,二审法院在一审阶段就已介入,给出判决结果。

政法委、“610”操纵法院枉判

与胡行铣有相同经历的北京75岁的法轮功学员王君萍,于今年3月29日被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冤判3年、罚款3,000元。2020年11月,她在卢沟桥一停车场给人讲法轮功真相后被人恶告,随后遭绑架、构陷,于2022年12月28日被非法判刑3年。她上诉后,中院非法维持原判。

在非法庭审中,王君萍为自己辩护:法轮功教人“真、善、忍”,讲真相不是犯罪,宪法规定言论自由等。期间她多次被法官胡春生打断。

吴绍平曾对记者说,“(中共)为什么要迫害法轮功?它实际上最害怕的就是法轮功学员向民众去讲真相,向世界去讲真相。这个讲真相对于中共来讲,它的丑陋、它的邪恶就都让世人见到了。”

大陆一知名律师告诉大纪元记者,中共把法轮功指定为X教,是没有法律根据的,就是在《刑法》300条中的“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也没有直接指明法轮功是X教。

律师指明,对法轮功学员抓捕、判刑,都是由政法委、“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主导。

1999年6月10日,在时任中共党魁江泽民的指令下,成立了“610”办公室。它凌驾于中共一切法律之上,操纵公检法司迫害法轮功。早在2013年,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CECC)就认为,“610”办公室是中共管理的国家安全“法外机构”。

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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