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政治

光污染指引修正 路灯色温订上限、广告闪烁限时

【大纪元2024年01月05日讯】(大纪元记者戴德蔓台湾台北报导)为改善光污染(光害),台环境部1月4日修正发布“光污染管理指引”,新增国家公园、自然保育区及生态保育区等路灯色温不得高于3,000 K,各级道路则不高于3,500 K,商业区深夜11时后广告闪烁宜改为静态或关闭。

环境部说明,2020年3月19日颁布的光污染管理指引,已订定最大亮度、最大垂直照度光曝露建议值,为进一步减轻光污染对环境的影响,此次参考欧、美、日及澳洲等国相关规范,新增生态系统或生物多样性栖地的国家公园、自然保育区及生态保育区等路灯色温建议不得高于3000K、其它各级道路建议以3500K为原则。

环境部说,上述各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基于道路交通安全等因素考量,得依权责订定适用各级道路之色温,不受前述建议值限制,以兼顾生态保护及道路交通安全。

针对户外大型广告看板之“面光源”因播放内容变化造成的闪烁现象,环境部建议,闪烁干扰指数值于商业区晚上6时至11时不得小于5;于晚上11时之后,则建议以静态画面显示或关闭广告看板。

环境部表示,这次修正内容,是邀集生态、医学、公卫、人因及环境等领域专家学者及环保团体与地方政府的研商会而成。另外,南投县、苗栗县及连江县等政府基于环境差异因地制宜纳入地方自治条例管理;此次修正新增经济部、农业部及教育部等相关部会推动。

责任编辑:玉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