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4年02月14日讯】(大纪元记者安琪加拿大温哥华编译报导)一名温哥华的老人于8 年前在温哥华综合医院就医时从病床摔下,导致髋部骨折,法院最终判罚医院赔偿患者 75,000 元。
2016年9月21日,郑丽(Li Crystal Zheng,中文音译,原告)将父亲郑英伟(Ying Wei Zheng)带到医院,在急诊科就诊。郑某到医院时能走路,当时心率较低,医生给他开了药。随后,他被送入医院的心脏监护室。
当天晚些时候,郑的女儿报告说,她父亲神志不清,有时会产生幻觉。在女儿离开医院之前,她去找护理人员,告诉他们她需要回家,并说她父亲的行为不太正常,请护士们看好他。郑丽作证时说,护士告诉她那是护士们的工作,她不需要回来。
在郑丽离开医院后,郑摔倒了,如果为他安排一对一的监护,他就不会摔倒。郑当时83岁,现年89岁。
上诉法院驳回了温哥华综合医院要求推翻之前裁决的请求,该裁决认定护理人员在护理一名83岁老人时违反了护理标准,导致老人髋部骨折。
卑诗上诉法院称,显然卑诗最高法院的初审法官认为,郑英伟在2016年9月摔倒之前,一对一的监管就应该到位。
2022 年 10 月,卑诗省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克里斯托弗‧辛克森(Christopher Hinkson)认定,医院未能适当评估和监控郑英伟的行为,违反了这一标准。法官还发现,医务人员没有采取预防措施来降低郑某下床时摔倒的风险。
辛克森说,导致事故发生的违规行为是没有对郑进行一对一的监护,以降低跌倒的风险。
法官认为郑没有跌倒、妄想、幻觉、视力模糊或头晕的病史,而且在抵达温哥华综合医院时也没有表现出任何这些症状。并且护理人员没有根据需要对郑进行评估,也没有采取措施降低他跌倒的风险。法官判温哥华综合医院赔偿郑 75,000元。
在上诉中,温哥华综合医院辩称,由于郑没有试图下床的纪录,医院认为没有必要实施一对一的监护以及其他可能的预防措施。
法官大卫‧哈里斯(David Harris)最终驳回了温哥华综合医院的上诉。◇
责任编辑:李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