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5年10月22日讯】(大纪元记者季薇多伦多报导)今年6月,联邦政府于快速通过《建设加拿大法案》(Building Canada Act),赋予内阁权力,将特定重大项目列为符合国家利益,以加速审批流程,甚至可豁免部分环境法规。然而,至今政府仍未公布具体判定“国家利益”的标准。
保守党议员香农.斯塔布斯(Shannon Stubbs)对加通社表示,政府必须明确定义国家利益的判定标准,因为这是内阁决定是否批准重大项目的最后依据。否则,将使投资人无法预测政府决策,影响资金流入与项目规划。
在《建设加拿大法案》审议过程中,斯塔布斯曾提出修正案,要求政府公布具体标准并提供时间表。该修正案以5比4险胜通过,获得魁北克政团支持,但遭到自由党反对。
尽管修正案通过,但政府至今仍未依此行动。枢密院主席多米尼克.勒布朗(Dominic LeBlanc)于9月26日提交报告时仅表示尚未制定标准,也未承诺何时会公布。
魁北克政团议员巴萨卢-杜瓦尔(Xavier Barsalou-Duval)警告,法案本身已可绕过多项法律,若无约束性标准,犹如为各种滥用行为打开了大门。
目前法案列出五项可参考因素,包括是否带来经济效益、促进原住民利益、或有助于气候目标,但政府并不受其约束。
枢密院发言人强调,定义“国家利益”属酌情权,非强制义务。
责任编辑:文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