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5年07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杨清清加拿大温哥华报导)根据卑诗省仲裁庭近日公布的裁决书,西捷航空公司(WestJet)因未能提供足够证据,证明天气状况使其无法安全执行原定航班,因此裁定该航空公司向两名乘客赔偿2,000元。
根据7月25日民事审裁处(Civil Resolution Tribunal,简称CRT)公布的裁决书,原告纳森(Nathan)和利娅•博(Leah Baugh)夫妇获得2,000元赔偿。根据加拿大《航空乘客保护条例》,在航空公司可控范围内导致航班抵达时间比原定时间延误9小时或以上的,需给予赔偿。
博氏夫妇原定于2022年3月7日从圣约翰斯(St.John’s)出发,经多伦多转机前往温哥华。但他们在起飞前约17小时收到电子邮件通知称,航班因天气原因被取消,他们随后被重新预订至3月8日出发的航班。
西捷航空公司表示,3月6日晚间圣约翰斯的天气状况恶劣,伴随着一场冬季风暴,机场风速超过每小时62公里,出于安全考虑,迫使从多伦多飞来的航班取消。由于没有可用飞机执行次日航线,3月7日的航班不得不重新安排。
作为索赔的一部分,博氏夫妇提交了一段与西捷航空客服代表的电话录音,对方在通话中称航班取消是因为“日程变动”,而非天气原因。
虽然西捷航空没有否认该通话发生,但解释其客服人员有时掌握的信息不完整,并坚持声称取消航班确为天气所致。
两人还提交了3月7日当日多家其他航空公司从圣约翰斯国际机场正常起飞的截图,试图证明天气条件并未妨碍当天航班的安全起飞。
根据加拿大《航空乘客保护条例》规定,如果航空公司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天气使飞行不安全,则可以免责。但仲裁员马克斯•帕平(Max Pappin)指出,西捷航空公司并未提供任何有关涉事班机或其性能限制方面的信息,以佐证其所提交的航空气象预报。
帕平在裁决书中写道:“此外,大部分证据由一些无法解释的缩略语、代码和数字组成,其含义远非显而易见。”他表示,需要专家来解释这些“高度技术性”的材料与加拿大《航空乘客保护条例》之间的关系。
“我面前没有任何专家证据。因此,我认定这些证据不足以证明由于气象条件,飞机无法安全飞行。”帕平还指出,航空公司也未能提交任何文件以支持其声称取消航班是出于安全原因的说法。
除每人获得1,000元赔偿外,根据《法院命令利息法》,仲裁庭还裁定航空公司向两位申请人各支付126.72元的利息,并退还纳森•博缴纳的125元仲裁费用。◇
责任编辑:李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