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6年02月06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中报导)陸军十军团机械化步兵第二三四旅邵姓士兵,去年9月22日在成功岭打靶时发生意外,造成脸部左侧严重受创。台中地检署调查,认为无外力介入,不排除是操作不当所致,查无应负刑事责任之人;但邵员受伤的照片,却被12人转发到各大社群平台,侦结起诉10人、缓起诉2人。
检方调查,该部队于射击训练前,已依规定完成营级及旅级督导官、靶场指挥官、安全军官、弹药军官、清枪线军官、警戒编组、救护组及机保人员等编组与作业流程,并律定相关期程与靶位配置,尚难认前置作业有何违失。而邵员案发当时使用的T91步枪外观完整,枪管、保险及相关机械结构正常,并无膛炸情形。
根据现场录影画面显示,当时确有安全军官于射手后方警戒待命;邵员于立射阶段即将完成全部射击时(已完成卧射及跪射),在枪支内尚余最后一发子弹的情形下先行收枪,并于持枪姿势中突然击发最后一发子弹,随即后仰倒地,造成左侧颜面等处创伤,并无外力介入。
检方检视邵员所戴战术头盔时发现,左前方帽缘处有一个由下往上的撞击破损,周围并有血迹分布,研判是遭弹头由下往上撞击帽缘所致。而根据刑事局弹道重建模拟结果,研判子弹是从邵员上颚左侧门牙处进入,往左眼方向行进,续而向上撞击战术头盔左前方帽缘处。
检方综合相关事证分析后,认为此枪击事故查无应负刑事责任之人,考量邵员先前射击训练中,曾有完成射击后未即时关闭枪支保险的个人操作习惯等情状,尚不能排除是邵员自行操作枪支不慎所致;后须将函知国防部及所属军团指挥部,以精进相关安全防范措施。
然而,事故发生后不久,邵员脸部受创的照片却外泄,在各大社群平台上流传,引发争议。检方查出,散布照片者包括2名军人、1名警察、1名脸书社团女管理员及8名民众,侦结后认定其中10人涉犯《个人资料保护法》之非法利用个人资料罪,起法起诉,并审酌各被告涉案情节及犯后态度,分别具体求处有期徒刑1年至8月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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