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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澳交规堵漏:明禁驾车者将手机放在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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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6年05月20日讯】(大纪元记者方君华澳洲阿德莱德编译报导)在警方对一些未明确纳入规定的违规行为开出了数百万澳元的罚单之后,南澳政府已修订了相关法规。

据《广告人报》报导,南澳警方从2024年9月开始对手机监测摄像头拍到的违规行为开立罚单,头六个月已向车辆的注册车主发出46,476份罚单。本财年至今已发出40,358份罚单,罚款和征费总额超过2,660万澳元。

警方无法提供因驾驶时将手机放在腿上而被罚款的具体数字,但此前曾向媒体公布过一些被监测摄像头拍到的驾车者将手机放在腿上的照片。

任何被抓到在驾驶时“使用”手机的人,都将面临556澳元的罚款,外加104澳元的犯罪受害者赔偿金,以及扣除3分。

根据国家道路交通法规,驾车者在驾驶时将手机放在身体的任何部位都是被禁止的。

然而,南澳的手机监测摄像头的规则只允许警方查看州法规中列出的行为,而这些行为并未明确包括将手机放在身体上。这引发了人们的质疑:尽管国家层级明文禁止,但警方是否有权在照片中寻找此类行为,并以此为由开出罚单?

南澳政府现在通过修订州法规消除法律上的歧义,将“使用”的定义扩展至包括将手机放置在身体任何部位的行为,并明确授权执法人员在监测摄像头拍摄的照片中查找此类行为。

扩展后的完整定义包括“将手机机身放置在驾车者身体的任何部位(无论是否正在通话或操作手机的任何其它功能),但手机机身位于驾车者衣服口袋或佩戴的皮套内,且驾车者未进行通话或操作手机的任何其它功能的情况除外”。

“使用”仍指握持手机机身,无论是否正在通话或操作手机的任何其它功能,“但将手机机身交给车内乘客的情况除外”。

此外,“使用”仍然包括以语音以外的方式输入手机,或发送或查看手机中的任何内容,开机或关机、以及操作手机的任何其它功能。

南澳警务厅长布朗(Michael Brown)表示,修改法规是为了“明确法律的意图”。

“南澳于2024年首次引入手机监测摄像头。”他说,“州议会通过了新的法律,随后法院审理了一些案件,这些案件清楚地表明存在歧义。”

布朗表示,手机是南澳道路上主要的干扰因素。他说;“即使使用免持功能,开车时使用手机发生事故的概率也是平时的四倍。”

南澳警方发言人表示,警方欢迎“任何使(法规)与国家标准保持一致的澄清”。

“开车时使用手机是不负责任的。”她说,“这不仅会让你财产受损,而且这种分心行为还可能危及你的生命。”她建议驾驶者在出发前妥善安置手机,因为“如果手机掉落或脱落,很容易在驾驶时分散注意力”。

责任编辑:陈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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