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法院判处华航赔偿名古屋空难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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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6日讯】(法新社东京二十六日电)针对一九九四年造成两百六十四人丧生的日本名古屋空难事件,名古屋地方法院今天判处台湾的中华航空公司须赔偿罹难者家属总额达四千六百七十万美元的损失。不过,法院驳回原告指控欧洲飞机制造商空中巴士也应负起连带责任的告诉。

负责此案的法官筏律顺子表示,失事班机驾驶“彻底失误”,因而裁令航空公司须支付五十亿两千万日圆(四千六百七十万美元)给两百三十六名罹难者家属。

她说:“副驾驶在明知有坠机危险的情形下,仍试图降落,这种行迳忽略了航空公司必须安全运送乘客的基本责任。如果具有飞机驾驶的最基本知识,就可能控制住当时的情势。”      

至于原告对空中巴士的控诉,这位法官表示:“我们无法直接判断失事飞机发生故障。”

一九九四年四月二十六日,华航一架A300-600R空中巴士失事坠毁在离东京西方约三百五十公里的名古屋机场,机上两百七十人中,有两百六十四名乘客及机组员当场罹难,另外七人则重伤。 

这架由台北起飞的一四○班机是在自动驾驶的模式下,试图爬升进行重新降落的程序时失事坠地。调查人员将这起事件归罪于正副驾驶在操作上的连串失误,这两人也都在飞机失事时丧生。(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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