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深记者揭大陆“有偿新闻”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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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记者曾妮5月28日报导】在中国大陆,“记者”在一般老百姓眼里是一个跟“官”差不多的概念,因为他们手中的笔在某些时候确实有生杀予夺的效力。然而作为记者本身的感受又是如何呢?越来越多的记者开始探讨在中国大陆怎样做一个记者的问题。

●“党的耳目喉舌”

最让记者苦恼的是,在中国,新闻不是自由的。一名给自己起了个笔名叫“十年砍柴”的记者在网站上发表文章说,“中国的媒体首先是党和政府的喉舌,是党政的宣传工具,是公权力的附属物,中国的大多数记者——至少是官方色彩浓厚的媒体记者是‘党的人’,是‘国家干部’”。其实除了这两点以外,还有一点,那就是任何报导,哪怕是娱乐类的报导,都有一个“舆论导向”的问题,弄不明白这点事儿的人,就吃不了“记者”这碗饭;而弄“明白”了这点事儿的人,可能又必须在“党的耳目喉舌”与一个记者应有的职业道德和起码的职业良心之间挣扎。

●“权威性”来自“公权力”

“十年砍柴”还说,由于“党的耳目喉舌”的定位,新华社也好,被一些老百姓视为“焦青天”的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也好,都不是真正按照新闻规律来运作的,他们的“权威性”来自于“公权力”。地方官员之所以怕“焦大人”,不是因为“舆论”,而是因为“焦大人”能上达天听,能决定他们乌纱帽的去留问题。

由于媒体是官方的附属物,相应地记者也有了很高的“政治待遇”,出去采访常常受到高规格礼遇,官员陪同甚至警车开路。在遇到重大政治宣传任务时往往是十几家中央媒体一起出去“集体作业”,造成的效果往往只是“扰民”。这对于一个愿意成为真正的记者的人来说,也是非常难受的。

●“有偿新闻”和记者的“红包”

另一名笔名叫“巴粉山人”的资深记者说,中共中央宣传部、新闻出版署1993年发布了加强新闻队伍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的通知,规定新闻单位和新闻工作者不得接受被采访或者被报导者以任何名义给的礼金和有价证券,不得向被采访或被报导者索要钱物;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新闻单位和新闻工作者赠送礼金和有价证券。而事实上这些通知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一纸空文。

总的来说,记者应邀或主动采访,如果得不到任何一点招待,是非常“不正常”的事情,除非是被拒绝采访。一般来说,最最简单的形式是吃自助餐,送几本书或行业性的纪念品,再给每家媒体的一名记者200元至400元不等的“车马费”或“稿费”。

中国讽刺贪官的民谣中有一句是“工资基本不用”,对于一些“天高皇帝远”、经济活动比较活跃的中小城市来说,地方电视台、报纸的当红记者也能达到这一点。

“吃人的嘴软,拿人的手短”,许多记者早就意识到了红包虽小腐蚀性却大,但整个社会风气如此,送礼金已经成了一种不成文的规矩,不顺应“潮流”的人在业内可能反而吃不开了。

●呼吁“干净的采访环境”

面对这种情况,“巴粉山人”呼吁“社会也要给记者创造出一个干净的采访环境,因为记者也是社会中的一份子”;而像安替这样的记者则打定主意,在能做到的范围之内坚守职业道德,比如用技术手段让官方没有办法顺着报导中的线索把报导中提到的人抓到,同时下定决心,如果官方派国安来调查,就来跟他来个“鱼死网破”,“打死也不说”,以便严守保护新闻源的职业道德。还有记者像“十年砍柴”说的那样,在不得不“按照另一种方式来运作”的情况下,借用“钟馗”打鬼,做出一些让西方同行很难理解的事情。

在十四年前的“六四”百万游行队伍中,喊着“新闻自由”口号的记者队伍是最引人注目的;随着“六四”当晚身着一袭黑衣一脸悲痛地念稿的中央台名播薛飞、杜宪的双双被撤,一切似乎又回到了从前。更多大陆记者的觉醒和呼声能否再次推动新闻界的改进,在目前看来似乎还属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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