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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民设自治区 学者:从部落角度立法更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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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卢太城台东县三日电)行政院今天通过“原住民族自治区法”草案,赋予原住民族自治法源,从事部落地图绘制多年的台东师院自然科学教育系教授刘炯锡表示,如果能从“部落”角度立法,而非“族群”,也许能更加完善。

依据“原住民族自治区法”草案,十一个原住民族可依法成立自治区,享有预算、土地使用、人事、选举等自治事项。

刘炯锡对于政府推动和原住民族间的新伙伴关系表示肯定。不过,他认为,从条文的文字来看,“原住民族自治区法”指的是十一个原住民族,如果能将“族群”换成“部落”则更加完善。

他表示,在原住民社会里,部落意识、部落概念远胜过族群,族群概念的形成只有一、两百年的时间,但是部落已有好几百年,族群是日本据台时对原住民的一种区隔,事实上,原住民只有部落。

刘炯锡指出,原住民“部落意识”远胜过“族群意识”,例如台东市卑南族主要部落有知本、利嘉、南王,虽然都是卑南族,但过去冲突不断,战争死伤无数。因此,严格来说,原住民只有部落的区分,没有族群的隔阂,族群是后来方便统治的产物。

他认为,原住民自治可以先从“部落自治”开始,在维持自主权的情况下,再进一步“部落联盟”,“部落联盟”的机制会比“族群自治”的问题来得少。刘炯锡表示,原住民目前最迫切的是“文化认同”、“文化重建”,文化重建才会有部落、族群意识,也才能谈“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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