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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民設自治區 學者:從部落角度立法更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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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三日電)行政院今天通過「原住民族自治區法」草案,賦予原住民族自治法源,從事部落地圖繪製多年的台東師院自然科學教育系教授劉炯錫表示,如果能從「部落」角度立法,而非「族群」,也許能更加完善。

依據「原住民族自治區法」草案,十一個原住民族可依法成立自治區,享有預算、土地使用、人事、選舉等自治事項。

劉炯錫對於政府推動和原住民族間的新夥伴關係表示肯定。不過,他認為,從條文的文字來看,「原住民族自治區法」指的是十一個原住民族,如果能將「族群」換成「部落」則更加完善。

他表示,在原住民社會裡,部落意識、部落概念遠勝過族群,族群概念的形成只有一、兩百年的時間,但是部落已有好幾百年,族群是日本據台時對原住民的一種區隔,事實上,原住民只有部落。

劉炯錫指出,原住民「部落意識」遠勝過「族群意識」,例如台東市卑南族主要部落有知本、利嘉、南王,雖然都是卑南族,但過去衝突不斷,戰爭死傷無數。因此,嚴格來說,原住民只有部落的區分,沒有族群的隔閡,族群是後來方便統治的產物。

他認為,原住民自治可以先從「部落自治」開始,在維持自主權的情況下,再進一步「部落聯盟」,「部落聯盟」的機制會比「族群自治」的問題來得少。劉炯錫表示,原住民目前最迫切的是「文化認同」、「文化重建」,文化重建才會有部落、族群意識,也才能談「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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