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安局长成为首位下台问责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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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1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张谦香港特稿)香港保安局局长叶刘淑仪终因基本法二十三条立法引发五十万人上街而下台,成为特别行政区政府首位因政治责任而下台的问责官员。

在港英政府时代,香港并没有所谓的问责官员,当时香港除了英国委任的总督为政治任命外,其余十九万公务员(现在只剩下十八万左右)包括各主要官员,都是公务员,类似西方政党政治体制的事务官,不需要负政治责任。

香港主权转移后,从港英时代留任过渡“九七”的主要官员,却因为日益担负决策工作而产生不少政治问题,原因是主要官员既负担决策任务,但一旦决策出错,却因他们是合约公务员,不必负政治责任而下台,以致外界十分不满。

香港一些政界人士及舆论三年前开始提出上述公务员体制存在的缺失,一些学者及政党要求行政长官引进西方民主体制的内阁制,政治任命某些个别人士担任主要官员,一旦出现决策失误,须向民众负责下台。

经过长时间的讨论和酝酿后,董建华自去年七月一日起实施主要官员问责制,以政治任命方式委任三位司长包括政务司司长、财政司司长、律政司司长,以及十一名局长,任期与行政长官一样。获委任的上述官员不再是公务员,而是以合约形式聘任。当时各主要官员都愿意在新条件下出任问责官员。

董建华听取民意引进主要官员问责制后,一度获得舆论赞赏。但近年发生的一些事情,却令外界质疑问责制有名无实,失去了“政治下台”的精神。

首先,财政司司长梁锦松于三月间因为在宣布调高购车税前自行买了一辆新车,被外界质疑他“以权谋私”,要求他下台。但他最后获董建华挽留。

在此之前,香港联合交易所曾爆发“仙股”事件,联交所宣布了不成熟的决策,导致股市中的细价股价格暴跌,投资者损失惨重。当时有人埋怨政府监管联交所不力,要求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马时亨下台,但马时亨由于与事件没有直接关系,最后还是保留了职位。

到了最近,外界有人批评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杨永强最初处理严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不当,要求政府设立独立委员会调查其政治责任,但遭董建华否决。

更严重的个案是保安局局长叶刘淑仪因为在执行二十三条立法工作时,态度强硬,引发五十万人于七月一日上街游行,震惊中外。大游行后,外界不少人要求叶刘淑仪下台,但董建华一直保持缄默。

直到十六日晚上,董建华终于宣布接受叶刘淑仪辞职,使她成为首位因负上政治责任而下台的问责官员,是香港政治史上的一大突破。

香港的问责官员合共十四人,包括三位司长即政务司司长曾荫权、财政司司长梁锦松和律政司司长梁爱诗,以及十一位局长即工商及科技局局长唐英年、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教育统筹局局长李国章、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杨永强、公务员事务局局长王永平、民政事务局局长何志平、保安局局长叶刘淑仪、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局长叶澍(方方土)、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廖秀冬、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马时亨和政制事务局局长林瑞麟。目前十四位问责官员除了叶刘淑仪下台外,梁锦松也因为买车事件而面对司法困扰。由于不少官员遇上麻烦,外界都猜测董建华短期内可能会重组他的管治班子,但是否如此,有待时间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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