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社会“女主内”的思想依然根深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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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姜远珍汉城三日专电)虽然随着韩国社会的变迁,女性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的趋势逐年递增,但,在男女分担家务上,由太太独挑大梁的仍占88.9%,共同分担家务者为8.1%,由丈夫担当家务者仅为3.0%,充分凸显了韩国仍然是一个“男主外、女主内”的社会。

韩国统计厅公布的“女性生活统计”资料显示,韩国女性参与经济活动的比例,去年达到49.7%,较1970年增加了10.4%。随着女性参与经济活动的比例逐渐增加,今年上半年女性户主也以291万8千人,与1990年的178万7千人相比较,增加了0.6倍。

据调查显示,二十岁以上的已婚女性,每天从事家务所需时间平均为3小时40分,其中,准备三餐的时间为2小时04分。与此相比,三十岁以上的上班女性,每天从事家务的平均时间为2小时42分。另外,去年韩国女性的平均薪水为男性的63.9%,较1990年的55% ,提升了8.9%。

去年韩国所有结婚者中,再婚男性与再婚女性结婚的比例达到11.6%,与1990年的4.7%相比较,增加了近两倍。男女均为初婚的比率从1990年的89.3%,减少到2002年的79%。

调查显示,在韩国结婚人群中,10%左右为再婚男女。同时,男女结婚年龄逐年上升,女性的平均初婚年龄从1985年的23.4岁,上升到2002年的27岁,而男性则从26.4岁,上升到29.8岁。女性一生平均所生子女人数从1970年的4.5人,大幅减少到2001年的1.3人。

统计厅公布的资料指出,2002年韩国所有结婚者中,再婚男性与再婚女性结婚的比例为11.6%,与1990年的4.7%,相比增加了近两倍。男女均为初婚的比率,从1990年的89.3%,减少到2002年的79%。

再婚女性与初婚男性相结合的比率,从1990年的2.3%增加到5.6%,再婚男性与初婚女性结合,则从3.6%增加到3.8%。

在平均离婚年龄上,女性从1990年的32.7 岁,上升到2002年的37.1岁,男性则从35.6岁,上升到40.6岁。女、男的平均再婚年龄分别为37.9岁及42.2 岁,可以看出四十多岁离婚或再婚的比例逐渐增加。另外,统计显示,被喻为“男尊女卑”的重男轻女现象并无多大变化,2001年出生的55万7千名婴儿中,女婴为26万7千人、男婴则达到29万1千人,男婴与女婴的比例为109比100。1970年男婴与女婴的比例也是109.5比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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