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可请求的金额?

刘昌崙  联大法律事务所所长

人气 1
标签:

【大纪元7月3日讯】
【案例】

十年前我与我先生结婚,婚后他在外工作,我则是全职的家管,接着,小孩出生。不久后,我先生父亲过世,留下一百万的遗产,他用做生意投资,事业有成,却因工作压力大常常动手打我跟小孩,虽然他事后懊悔不已,并表示绝不再犯,但同样的剧情却一再重演,我想离婚,但是我婚后没有工作,所以也没有积蓄,我可以向先生请求他父亲遗产的一半吗?

【刘昌崙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民法的规定,离婚有二种管道,第一种是两愿离婚:如果你先生同意你提出离婚的条件,两人书面写清楚要离婚的意思及离婚的条件,并且找二个证人签名,然后向户政事务所登记,这样就完成了离婚的手续。第二种是判决离婚:在你先生不愿意离婚或条件谈不拢时,你就只能向法院请求判决离婚,法院会依照民法的规定判决:

一、你先生动手殴打你,显然已经超出常人可以忍受的程度,并危害到你的人身安全,所以你受有“不堪同居之虐待”,请求判决离婚有理由,并且他应该赔偿你因为离婚所受的财产上、精神上损害,如果你生活陷于困难,还可以要求他给付赡养费。

二、他在与你结婚后到离婚的这段时间内,所赚的钱都要在离婚的时候分一半给你。因为,你从事家务,他才能专心在外打拼,所以,民法认为先生赚的钱太太此时可以分一半;但是你先生继承他父亲的遗产一百万部分,你是一点功劳也没有,所以就不能分到任何金额。

三、法院会依照小孩的“最佳利益”决定监护权,因为你先生会殴打小孩,所以法院应该会把监护权判给你。 ──转自台湾大纪元时报

(http://www.dajiyuan.com)

相关新闻
林重谟讽邱毅“陈世美俱乐部”会长
狄莺昨惊爆与孙鹏离婚 是为宣传新戏﹖
SARS期间北京保险套销售出现长红
经济欠佳新加坡离婚率创新高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