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保护法明天上路将划分三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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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3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廖真翊台北三十一日电)“北京市长城保护管理办法”将自八月一日起正式施行,由于办法明定保护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长城主体及与长城主体有关的城堡、关隘、烽火台、敌楼等附属建筑和相关文物,未来长城管理可望区隔为八达岭这类旅游开发长城、适度开放攀登的野长城,以及法令完全禁止开发的野长城。

为了保护长城及周边环境,北京市通过“长城保护管理办法”,除了确定基本的长城保护原则外,还要求对影响长城安全和环境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制定整治搬迁方案,同时严格管制利用长城拍摄电影、电视和举办大型活动,鼓励以各种形式参与长城保护工作等。

此外,办法依北京市文物局和规划部门规定,长城墙体两侧五百公尺为临时保护区、非建设区,长城墙体两侧五百公尺至三千公尺为临时保护区、限制建设区。

“中国长城学会”秘书长董耀会表示,北京市立法保障万里长城,为中国政府对“万里长城”古文明遗迹的保护工作开启了先声,目前包括国家文物单位也在着手草拟全面性的长城保护法案,应该很快能出台施行。

董耀会强调,过去万里长城因为旅游开发、经济建设等需求,遭到人为因素的严重破坏,现在既然立法保护了,就要尽力挽救这项珍贵的人类文明遗产。

他同时建议,有关当局必须在文物保护及满足人们亲近长城间取得平衡,除了加强保护热门景点(如八达岭、居庸关等长城段)原貌外,也要针对目前最受欢迎的野长城(如黄花城、箭扣长城段等)加强管理,并且在安全及保护古迹的考量下,适度开放民众攀登。

董耀会说,现在在北京境内的万里长城全长六百二十九公里,其中已经作为旅游开发的长城约三十公里,一般民众较常前往的野长城约二十至三十公里,未来将长城适度区隔管理是有必要的,针对像八达岭这类旅游开发长城、黄花城之类知名度较高的野长城制定不同管理细则,将有助于维持万里长城丰富多变的样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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