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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历史教材争议╱绿:有助下一代认识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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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1日讯】〔自由时报记者王贝林╱台北报导〕对于台湾地位未定论纳入高中教材引发争议,民进党立委昨纷纷声援教育部,强调教育部有责任厘清台湾主权归属,让下一代清楚了解台湾历史,台湾主权属于两千三百万台湾人民已是不争的事实,强权所订的过时协议,不能取代人民主权。

立委蔡启芳也召开记者会,拿出国史馆内的开罗宣言中文翻译影本,指开罗宣言连蒋宋美龄的眼疾都纪录在内,证明国民党执政时期奉为圭臬的开罗宣言,只是新闻公报。

立委林浊水表示,上海公报指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但国际上除与台湾建交的国家外,都是以法律地位未定论来看待此事,并未承认上海公报的立场,像加拿大政府只是“记下(Takenote )”但不表立场;日本只说“了解并尊重”,但首相、外相都分别表示无法承认上海公报的立场;美国也是“认知(acknowledge )”而非承认,只有北京及统派学者将其曲解为“承认”。

林浊水强调,从台湾关系法第四条内容可明确看出,美国对台湾主权是采“事实承认、法律未承认”的“法律地位未定论”立场,除非美国修改台湾关系法,否则美国国务卿鲍威尔否认台湾主权的说法,充其量只是“过度的警告”,与三大公报一样,并不具法律上的实质效益。

林浊水进一步指出,事实上,台湾在过去国会改选、总统直选之前,民进党对台湾主权也是采取“台湾地位未定论”,但现在台湾已行使国家主权、依民意自主统治多年,加上台湾、中国分立已逾六十年,已超过国际上的时效原则规范,早已脱离台湾地位未定论的阶段;若以现在台湾主权存在的事实,反过来推定开罗宣言确有其事,更是倒果为因。

他说,旧金山和约、中日和约虽不应忽略,但毕竟都是列强的协议,对台湾地位的界定应被人民主权立场所取代,且相关协议多含政治妥协与折冲,意旨并不明确,基本上应视为历史文件,而非援引为法律地位的主要依据,也就是应依台湾人民主权的立场、而非依列强立场来看待此事;要让过去历史回复原貌,只须在教科书中简要而完整的介绍即可,不须大费周章。

〔记者李欣芳╱台北报导〕教育部公布高中历史课程纲要草案引发争论,台联昨天声援教育部,也对泛蓝等统派人士昧于现实的反弹动作强烈不以为然,台联秘书长林志嘉说,部分统派人士的反扑根本就是“狗吠火车”,这些人过去的大中国谎言被揭穿,以致不能接受。

对于教育部长杜正胜认为开罗宣言是“新闻公报”,台联党团副总召陈建铭与林志嘉均表示,李登辉前总统即曾数度公开指出,开罗宣言根本不具国际条约的效力。陈建铭说,开罗宣言并非国际条约,也没有正式签字,自然不具效力,台湾依据旧金山和约,主权归属未定。

〔记者王平宇╱台北报导〕国内历史教科书争议延烧,外交部长陈唐山昨日表示,战争期间各国为了拉拢盟邦,时常有“宣言”的发表,但宣言并不具法律效力,只有条约才有法律效力。因此条约效力优于宣言,是理所当然的事。

至于因“旧金山和约”所衍生出的“台湾主权未定论”,陈唐山则强调,台湾主权早已确定,就是属于全体两千三百万人民,“台湾就是台湾人民的”,这点不容质疑,我们有自己的国家、土地与人民,“主权早就定了”。

相对于部分历史教师的反弹,陈唐山则表示,外交部在对外说明台湾主权时,不会有任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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