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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流亡学生案 唐克忠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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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4日讯】〔自由时报记者孙友廉╱台北报导〕日前副总统吕秀莲公布戒严时期十大政治冤案之一的“山东流亡学生案”,时为学生的唐克忠因向政府求偿遭拒,经提出行政诉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宣判,结果唐某仍然败诉。”,时为学生的唐克忠因向政府求偿遭拒,经提出行政诉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宣判,结果唐某仍然败诉。

法院认为,经查并没有发现唐某触犯内乱、外患罪,或被依检肃匪谍条例而遭到判决有罪,或交付感化教育的任何资料和事证,所以判决唐某败诉。

原告唐克忠说,他是济南四联分校流亡来台的学生,民国三十八年7月13日,由于“澎湖防卫司令部”强拉编兵,他带领同学呼口号反抗,遭枪兵用刺刀刺伤腿部成重伤,并诬陷为匪谍。

唐克忠指出,他在养伤时遭拘禁,伤愈后被送至澎防部干部训练班管训,虽名为受训,实际是监管,直到四十年10月间前往政工干校报到,才恢复自由。

唐克忠向戒严时期不当叛乱暨匪谍审判案件补偿基金会,求偿一百多万元遭拒,进而提出行政诉讼;对于当场被士兵刺伤,唐某提出同为山东流亡学生黄某投书报纸的文章、山东文献、山东流亡学生研究等报导性资料。

不过,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指出,在陆军总司令部查无任何唐克忠的涉案相关资料,虽也有载姓、杨姓与李姓证人作证有看到唐某遭刺,但都无法做为唐某所指称又再遭到诬指匪谍、看管监禁的佐证。

此外,对于载某表明唐某曾被关,前往探视时尚能送香烟、写字条,法院因此认为唐某与一般治安或军事机关拘禁人犯不同,应与军队管教士官兵关禁闭处分较类似。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考量日后唐某尚能报考思想忠贞度要求甚高的政工干校,而且获得录取,最后军旅生涯以上校退伍,并在查无唐某任何遭限制人身自由的证据后,才驳回唐某诉讼;全案仍能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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