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C透视:私产入宪与左右之争

BBC中文网记者 魏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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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5日讯】(BBC中文网记者 魏城3月15日报导)据说,刚刚闭幕的中国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的一个主要成果是”私产入宪”,也就是把保护中国公民的私有财产写入宪法。

海内外舆论都高度评价这一修宪变化。

法新社的相关报道称,这一变化标志着中共”放弃了共产主义的最为重要的支柱之一。”

中国体制外的自由主义学者刘军宁也称赞这一变化,他说:”无论这次修宪的真正目的是什么,老百姓将来会利用这一条来保护其可能受到政府侵犯的私有产权。”

私产神圣?

那么,曾经在中国官方、民间引起过轩然大波的”私产入宪”辩论是不是简单的新与旧、左与右的较量呢?

实际情况似乎更为错综复杂。

一直到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国法律院系的教科书还坚持说,社会主义宪法和资本主义宪法最重大的区别之一就是:前者规定”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后者规定”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尽管那时中国已经开始了市场化导向的经济改革。

于是,自那时以来,中国某些自由派知识分子便把让中国宪法写入”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样的字眼作为一大奋斗目标。

一个署名”百层口罩”的中国网民更将之提升到这样的高度来认识:”‘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中国由公有制社会向私有制社会过渡所必备的法理要件。”

一直到去年夏天被海外传媒纷纷报道的”青岛修宪论坛”,仍有一派观点认为,修改后的新宪法至少应该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和私有财产皆神圣不可侵犯”。

有趣的是,对”私产神圣说”信奉者提出最有杀伤力批评的,并非那些崇尚毛泽东时代的老左派,而是一些同样坚持民主自由理念的人。

中国有一个名叫陈永苗的学者写了一篇文章,题目是《旗帜鲜明地反对私产入宪》。如此”旗帜鲜明”,但他却不是”左派”。据他自己说,他也信奉自由主义。

他在该文中说: “‘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1789年法国大革命《人权宣言》提出来的,但是没有因此写入随后制定的宪法。对各国宪法进行比较研究,就会发现,各国宪法尤其二十世纪财产权社会化的宪法,虽然都保护私有财产,但私有财产并非’神圣不可侵犯’,即不把财产权绝对化。”

他”反对私产入宪”的理由是:”在根本无法确立财产来源合法的情形下,由宪法来确认财产占有的合法是不符合社会正义的。”

教义与现实

如果说陈永苗的话过于”文绉绉”,那么,一位署名”打假”的网友的话就更为直截了当,他说,”私产入宪”不过是”右派的企图使暴富阶级非法所得合法化的修宪主张”。

他们的争论绝对不是形而上的抽像理论之争。曾因报道有”自由化倾向”而被官方打压的中国记者安替也反对”私产入宪”,但他反对的理由更为实际。他在网上发表了一篇文章,标题叫做:《以我们下岗、退休父母的名义强烈反对在当前”私产入宪”》。谈到中国愈来愈庞大的下岗工人队伍,安替写道:”他们曾经是企业的主人,名义上集体拥有企业、实际上也从住房和福利中分享这种名义权利。突然,这些都没有了,企业一下子成为权贵人士的私产。”

关于”私产入宪”的辩论自然涉及到中国新时代”左”、”右”之争的大语境,但也在某种程度模糊了中国官方、民间诸大阵营的界限。

自称”鲁迅左派”、以与毛左派相区别的网上作家槟郎认为,与他同样反对 “私产入宪”的安替等人才是”真正有生命的面向未来的左派”,但网友”黄泥溪”却质疑槟郎:”安替是活生生的右派,既要求西方式自由民主又要求私有化,怎么成左翼了?”

支持”私产入宪”者也不都是”权贵人士”的代言人。网民”羽毛乱飞”在回应安替的网帖时说:”保护私产和打击非法致富(比如利用权力)是两个问题。法律上有保护每个人生命不受侵害的条文,难道说杀人犯因此就无法绳之以法了么?”

安替本人倒不在乎”阵营”,他警告那些主张在宪法层次上把化公为私现象合法化的”自由主义知识分子”说:”如果这也是自由主义,那么我永远退出这样的自由主义阵营。”

面对”私产入宪”之争中的”左右乱营”现象,网友”大爪子”另有一番看法:”这不是左,也不是右,是一个大多数人面临的经济问题:在国有资产私有化过程中,国有资产的创造者却得不到一勺半匙的好处。”

“醉禅” 则庆幸”安替这孩子果然能从’正教’中脱颖出来。”他呼唤:”让那些缠绕着知识分子思维的’理性教条’见鬼去吧!人和人生存的是活生生的现实,这个现实就是大众的生活。”

也许是对民间这种激烈辩论的某种回应吧,新修改的宪法没有使用”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样的字眼,而且强调宪法所保护的是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

无右之时左亦右

“不是我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十多年前,中国的”前卫”歌手崔健这样唱道。

十多年后,当我在北京的拉卡OK歌厅中点崔健的歌时,朋友却嘲笑我说:”都什么年代了,还点这种老掉牙的歌?”

这世界变化真快。

中国这十多年来的变化似乎更快。有谁会想到,中国竟然从”六四”后老左派全面班师回朝的年代,变成如今一位网民所说的”自由派在报纸上替党撰写社论的年代”?

确切地说,那些”替党撰写社论”的人与其说是”自由派”,不如说是”新右派”,这些体制内的”右派”不像体制外的右派,他们可能对自由、民主这些东西不感兴趣,但对”私有财产”、”经济发展”情有独钟。经过二十多年的经济体制改革,十多年的经济高速成长,中国已经从毛泽东时代的左翼专政之国,变为江泽民时代的右翼专制之邦,不同的是统治阶级的构成,相同的则是统治阶级对异见的厌恶和对异端的打压。

记得还是在前年,我采访一位流亡海外的著名中国异议记者,出乎我的意料,这位出了名的”大右派”,却对海内外某些华裔文人、学者中出现的”宁右勿左” 的倾向和那种认为”愈右愈好”的观点很不以为然,他尤其不赞成那种认为”私有化”是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灵丹妙药的观点。

我一直没有想透这位”大右派”反而对同一”战壕”战友的观点不以为然的道理,直到最近,我在网上看到一篇介绍他经历的文章,才知道,他求学时代其实是左翼青年,出于对国民党腐败的痛恨,才投奔共产党,没想到,共产党掌权后,通过专政手段消灭了所有的右派,他这个思想未能”跟党保持一致”的左翼青年后来也成了”右派”。此后,他便不再在乎”左”、”右”,他后半生追求的不是哪一派的优势,而是一个能够容纳各派观点的自由式民主制度。

中共前领袖毛泽东曾有一句名言:”凡有人群的地方,必有左中右。”此话不假,即使在他统治的年代。毛泽东时代是中国历史上最不容异端的时代。他一生反右,但当最初的”右派”从肉体上或精神上消失之时,原来的”左派”阵营又分裂出了新的”右派”,生生不息,永无穷尽。

再回到”私产入宪”大讨论。那个自称”鲁迅左派”的槟郎在网上说的一席话,引起了不少网民的共鸣──

“广大民众民主权利的伸张才是私有财产保护的最终保障。我与其说对自由派私产入宪不满意,不如说更希望将扩大民主先于或一道与私产问题考虑。”(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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