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拉克仅是绑架小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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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0日讯】(大纪元记者张文综合报导)最近伊拉克绑架多国人质,同国际社会讨价还价,许多国家谴责其流氓恐怖行为。中国也7名人质被绑,很快被释放。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孔泉称,外交部曾就解救人质问题与伊拉克各个方面联系,人质获释“其实是共同努力的结果”。有外籍记者问中国是否谴责所有绑架行为?孔泉则回避不答。

日前海外专栏作家林保华的文章《中国为何不谴责伊拉克绑匪?》在网上广泛流传,文章称:“最重要的是,中国是绑架大国,伊拉克仅是绑架小国,中国如果谴责伊拉克的绑架行为,又将把自己放在什么地位上?” 林保华并指,“伊拉克绑匪…绑的是外国人,中国绑匪绑的是自己中国人。”

也有网民说:“因为中共当局用逮捕和释放本国公民的手段与美国做交易,其实质与伊拉克绑匪一样,故它不敢谴责绑匪。它自己也是。”

北京异见学者刘晓波则指出,人质外交是再明显不过的无赖行为,却戏剧性地演变为中共向美国表达善意的外交惯例,成为缓和中美关系的屡试不爽的杀手镧,如同劫匪用绑架了人质进行敲诈一样。

“人质外交”换取国际利益

绑架行为往往都具有一定的目的性。绑架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或者出于其他目的,采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

利用异见人士为筹码来到达其政治目地,是中共惯常使用的手法,被称为“人质外交”。也由此,八九年中国政府镇压民主运动以来,异议人士一直是中共绑架来当作人质的对象。

当年每当美国要讨论是否给中国最惠国待遇时;或美国国会要讨论中国的人权问题时;或美国总统访华、中国领导人访美等;当局就会释放一些异见人士,向国际社会“示好”;中国经济吸收外资,少不了因释放异议人士而伪装改善了人权状况的功劳。

1993年为争取奥运会举办权;后来的加入WTO的谈判;中美贸易发生纠纷;亚太经和组织会议等,凡是遇到重大国际交往,当局也都会以“保外就医”名义释放个别关押的知名政治异见人士,交易色彩一目了然。

1997年中共释放魏京生来换取江泽民对美国的第一次访问;

2002年中共十六大后,当局释放徐文立,据说是江泽民得以与布什在得克萨斯州牧场访问的交易之一;

今年3月初在日内瓦人权会议召开在即,为缓解国际社会对中国人权问题施加的压力,北京当局释放了被监禁的民运人士王有才。

普通老百姓成绑票

中国当局绑架本国公民,这种“绑票”可谓“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特别是社会矛盾越来越激化的今天,“异见人士”越来越多。

随着中国民间维权运动的兴起,拆迁户上访、农民维权、公民要求罢免官员等等,在中国各地如雨后春笋,这些人本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政治“异见人士”,只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和公民权益的普通公民。

各地方当局最常用的办法还是用绑架来对付他们,不讲法律程序,抓了再说。

如上海拆迁户,从上海追到北京去绑架,最典型的是维权律师郑恩宠的妻子蒋美丽,为夫上访,多次被上海当局“绑”回上海。

最近曝光的河北省唐山市要求罢免市委书记张和的农民代表、要求罢免福建省福州官员的福建农民,都被地方当局“绑架”过。家属不知去向,当局也不按法律程序通知家属。

绑架法轮功最普遍

在中国要说被绑架最多的人群恐怕属法轮功学员。公安、国安都充当绑匪的角色。典型的绑架手段,通常是派出所、街道办、610办公室等多人到法轮功学员的家里或单位强行带走;甚至强行撬门扭锁,或效仿盗贼剪断防盗网,破窗而入,进行绑架。

据明慧网的报导,今年一至三月间,被绑架的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至少450人,并面临更加严酷的精神和肉体折磨。其中以黑龙江、山东、辽宁、河北、四川等省最为严重。山东蒙阴县桃曲镇今年中国新年前后就绑架法轮功学员40余人。 明慧网称,2001年10月底中共官方内部透露出的消息,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人数超过10万人,这也许可以用来印证绑架存在的普遍性,见证迫害的广度、深度和残酷性。

根据明慧网报导,绑架只是迫害的第一步,随后而来的经济敲诈、洗脑、送入精神病院折磨、判刑、劳教、虐待、体罚、酷刑甚至迫害致死等等。

以山东冠县公安局为例,拒不完全统计,至去年年中,以绑架手段敲诈法轮功学员家属及“罚款”上百万元,未开过一张收据。当地流传一句话:抓了放,放了抓,不放不抓没钱花。

河北省怀来县西八里乡的何英,2001年2月被绑架,拘留15天,并被罚款高达12000元,因家中无钱,乡政府就把一些家产抢走,后拍卖,并强迫其家人写下欠乡政府6000元的欠条。据称,当地普通农民之家年收入不过三、四千元。

吉林省伊通县公安局法制科科长张英波与当地“610办公室”的黄乃泉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敲诈、勒索,据不完全统计已聚敛钱财二十三万一千(231,000)元之多,其中给开收据(白条)159,000元,以各种借口不给开收据72,000元之多,并且多次威胁家属不准向外界透露消息。

明慧网称:“(江氏集团)要维持对法轮功的镇压,需要庞大的经济资源,这些资金来源有中国人民的血汗钱,有纳税生产、有海外投资等,还有一项重要来源,就是几年来大陆公安及地方不法官吏,通过绑架法轮功学员,敲诈勒索的巨额钱财。”

中共除了绑架国内法轮功学员,海外回国的学员也不例外。

2002年10月,江泽民在美国伊州被法轮功学员控告。次年初,法轮功学员、美国公民李祥春回中国探亲,在机场即被中国公安绑架,成了诉江案的“人质”。

法轮功学员、美国公民李涓1月24号中国新年期间回上海看望父母,被上海国安绑架到一家宾馆审问达4个多小时。在律师努力下,李涓才回到美国。

台湾居民林晓凯去年10月在上海突遭中共秘密绑架,后在舆论压力下释放。 今年1月29日,台湾居民李鑫菊回江西老家为母祝寿,被南昌国安绑架、关押96小时。(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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