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露董建华报告玄机 曾宪梓泄露国家机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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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7日讯】亚洲时报林绮慧4月26日报导﹐中国人大常委曾宪梓日前透露,香港行政长官董建华早前就香港政改向中央提交的报告原来是“与中央一同研讨后”写出。如果89年赵紫阳披露邓小平是中国掌舵人是“泄露国家机密”;曾宪梓这番言论,几乎可以肯定他也触犯了同一罪名。

曾宪梓25日透露,董建华较早前就香港政改提出的“9大原则”,是与中央一同研讨后所得出的。曾宪梓这番言论立即引来香港“民主派”批评,指在香港政改问题上,中央一直在暗中参与其中,并处于主导位置。

根据4月6日人大常委释法,香港行政长官须就香港政改问题向人大常提交报告。董建华4月15日随即完成报告,其效率之高让外界惊奇。可是,曾宪梓此言如果属实,则董的报告原来早经中央定夺,所谓提交报告,原来只属做给外界看看的例行公事。

这件事件让外界联想到前中共总书记赵紫阳1989年曾在接待访华的前苏联领导人戈尔巴乔夫时披露,邓小平才是中共真正的掌舵人。即使中共总书记赵紫阳说出这番话,六四事后也被当时的中共中央指为 “泄露国家机密”,并且因此下台。作为159名全国人大常委之一的曾宪梓,竟敢重蹈赵紫阳覆辙,真是该当何罪?

198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第24条明确指出:“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国家秘密”。曾宪梓不单在公共场所谈及此机密,还是通过传媒让所有人知道,几乎肯定已经独犯了有关规定。曾宪梓作为全国人大常委,较其他人容易知悉中央讯息,并不足为奇,但这并不表示他便能随意泄露国机密。

事实上,中国官方早已表明要推行发言人制度,曾宪梓私自发布有关人大常委或人大的讯息的做法,肯定有问题。上海人大常委会4月10日即曾宣布,实施新闻发言人制度,由3名指定人士,向公众发表有关上海人大的消息。全国人大亦应推行新闻发言人制度,由发言人向公众传递全国人大的真正想法或意见。

过去不少人亦因解犯泄露国家秘密罪被判罚,协助上海拆迁户控告富商周正毅非法收地的上海律师郑恩宠,便因将新华社一份作内部参考的普通社会新间稿件,传真给境外组织,于去年10月28日被上海法院裁定,触犯 “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 条例,被判刑3年。

董建华15日向中国人大常委提交政制报告,指出2007行政长官和2008年立法会产生办法应予以修改,并提出政制发展9项原则。特区和中央政府自释法后,一直给予外界的印象是,香港政改主动权落在行政长官手上,但曾宪梓却揭示了这只是中央和特区政府给予公众的假像,其实中央政府一直操控董建华。有一种意见认为,这种做法完全无助维护中国国际形象。(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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