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问答(一) 美永久居民配偶如何调整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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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30日讯】亲爱的读者朋友们,大纪元网站与移民律师李维先生合作推出“移民问答”信箱专栏,回答读者有关移民法律﹑移民法最新动向或在移民申请过程中的具体问题,李维先生于1991年在佛罗里达州的斯特森大学法学院(Stetson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获得法律学位,从事移民法律工作有十二多年,是美国移民律师协会的会员。欢迎读者联系我们: usalife@epochtimes.com,P.O. Box 3481,Gaithersburg MD 20878。

问题一﹕我的女朋友是去年十二月用旅游签证来美国的,她的入境有效期到六月中。我们已在去年十二月在美国注册结婚了,我是美国永久居民,到今年十月也五年了,我可以用什么理由替我太太延长签证﹖成功率是否高﹖或者提出申请永久居留身份是否要回国还是可以在这里等待﹖我急切等待您的回音,非常感谢﹗

答﹕你的太太今后要办的是移民签证,也就是绿卡。如果现在提出申请,她的移民优先系列将是F-2A,永久民居民的配偶。

优先系列是根据某些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的亲属关系的不同而分的四种优先系列,它们是﹕

第一优先类: 美国公民的未婚但超过21岁的子女﹔
第二优先类: A ﹕永久居民配偶和未婚、小于21岁的子女﹔
B ﹕永久居民未婚但超过21岁的子女﹔
第三优先类: 公民的已婚子女﹔
第四优先类: 成人公民的兄弟和姐妹。

每年的绿卡配额数量随着系列的降低而降低,也就是说等待配额的时间就越长。公民的配偶和未婚,未成年子女不在系列中,所以他们永远有名额。

家属类移民包括两个步骤。第一步是,公民或永久居民用I-130表申请将亲属归为移民类,可以叫它归类申请。公民或永久居民叫申请人,外国的亲属叫受益人。第二步是受益人用I-485表申请调整身份,也就是将非移民身份或无身份状态,转成移民身份(绿卡)。

在系列优先中,由于任何一个系列都没有随时可用的名额,那么受益人就不允许申请调整身份。所能申请的是I-130第一步。即使I-130批淮了,如果还是没有名额,受益人还是不能申请I-485。怎样知道有没有名额了呢﹖那就是去查国务院每月公布的移民签证进展表(Visa Bulletin)。那个表中写了许多日子,叫截止日(cut-off date),也就是说,在cut-off date 那天或以前申请的I-130受益人己经有了名额,那么他/她就可以申请I-485了。I-130申请的日子(移民收到申请的日子)叫“优先日”(Priority date)。也就是说,如果受益人的优先日早于截止日时,就有了名额。签证表是每月中旬发表下个月的签证进展情况,如果截止日超过受益人的优先日,受益人就可以在下月的1号在当地移民局办公室申请I-485了。

优先类的两步申请也就是指I-130要在对申请人有管豁权的移民中心申请,有了移民签证名额后,受益人在居住地的当地移民局申请。如果是公民为配偶或未成年未婚子女申请的话,这两步是合一的,都在当地移民局申请。但受益人必须在美国,而且符合调整身份的所有条件。如果受益人在美国境外就不能“二合一”了。这就牵扯到I-130在移民中心申请,然后第二步在美国领事馆申请移民签证。这类的事情以后再谈。

就你的这个情形,有三种做法﹕

第一﹕你可以立即以你永久居民身份在移民中心申请I-130﹔

原则上你太太可以在美国等待绿卡名额,但在等待名额期间她必须维持她的非移民身份。也就是说她可以延长她的旅游身份(B-2) 6个月,然后看看有没有可能转成其他移民身份,如学生(F-1)或临时工作身份 (H-1A, H-1B, H-2B, O,P,Q等之)。也可以直接转身份而不经过延期现在的旅游身份。这样就形成了一个赛跑,看看是她先等到名额呢还是你先成为公民。看样子,你要赢得这个赛跑,因为你可以在今年七月就可以提出公民申请,(4 年另 9 个月) 而名额这个队呢刚刚排到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五日。看样子是遥遥无期。但是谁也不敢说你的公民申请要用多长时间。用多长时间取决于你所在的州和你的的个人情况。如果没有什么大问题的话,你应该在两年左右时间莸得公民身份。如果这样估计是正确的话,你就可以考虑用下一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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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你太太不做延期申请,静等你成为公民后,在当地移民局用“二合一”的方法申请绿卡﹔

我为什么这么说是因为法律不要求你太太在用“二合一”的办法申请时调整身份时那个时刻维持非移民身份,只要求合法入境。(某些合法入境除外)。这就是我在上期文章中谈到的“黑了可以变白”的一种情况。假设你两年后能成为公民,为旅游身份延期或转身份就没有多少必要了,除非她能够找到能做临时工作签证的工作,也就是职业工作。(简单说来,那种看孩子、做饭,在速食店翻汉堡包肉饼的工作是办不了临时工作签证的)。换句话说,如果她能够办任何一种临时工作签证是最好不过的了,这样她就可以一边等你的公民批准,一边工作。

当然我不是在鼓励她失去身份等待,虽然法律不要求她维持身份而就可以调整身份,但在失去身份的期间她是可以被逐境的(Removable),如果移民局抓到她,就可以开始逐境过程,那么就麻烦了。原则上还可以不离境获得绿卡,那就要经历许多麻烦,等更长的时间和花更多的费用而达到那一步。如果你不愿意冒这个险,就不要用这个办法。那么还有另一种方法。

第三﹕用永久居民身份申请I-130,在她身份无法继续维持后,离境等待绿卡名额﹔

就你的这个情况而言,你可以马上申请 I-130而建立优先日。然后她在不能继续维持B-2 或其他身份的时候按时离境在本国等待绿卡名额。当你成为公民后,她的优先系列会自动跳级,无需你再用公民的身份重申请I-130。但目前I-130的处理时间很长,有的中心长达3年到4年之久。公民的I-130 也是如此。那么就会造成她有了名额后,(比如你成了公民后,她就立刻有了名额),I-130还没有批淮。所以最近法律创造了K-3/K-4新的签证类别,可以使受益人用K-3/K-4入境,在美国继续等待I-130的批淮。

综上所述,要用哪种办法要看你的具体情况,如有无犯罪前科,英文水平如何,等等,和她的具体情况,如母国在哪儿、有无学士学位、是否国内有很好的工作或其他事情要回去料理等等。

一般的旅游身份 (B-2) 包括旅游、探亲、治病等等来美目的。那么提出延期的理由也就是当初来美要做的事情还没有做完。这个问题包括的内容很多,我下几期详谈。一般第一次延期的成功率很高,以后就很难了。(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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