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4月30日报导】(据中广新闻康子仁报导)台湾陆委会今天举行委员会议,讨论通过“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观光活动许可办法”修正草案,配合放宽第三类大陆地区人民,包括〔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或〔旅居国外四年以上〕的大陆人民,未来来台观光不需要团进团出,同时,只保留入、出境和逾期停留必须通报,其余通报的规定都予以取消。
台湾陆委会副主委陈明通表示,第三类大陆地区人民,包括赴国外留学和旅居国外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大陆地区人民,旅居国外包括港澳地区四年以上,而且领有工作证明的大陆地区人民及随行配偶及直系亲属,以往来台观光必须团进团出,经过委员会议讨论,决定取消这项规定,
陆委会委员会议也通过,在不影响国家安全管理的情况下,修正“除非有天灾、事变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不得变更行程”的规定,改课以变更行程通报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