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紧急呼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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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4日讯】关于请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按照法定程序介入“福安、宁德、福州、唐山、秦皇岛”五市公民要求罢免当地党政官员职务和人大代表资格事件的紧急呼吁书

全国人大常委会:

我们是工作在北京的来自法学界、文化界、新闻界的部分公民。2004年4月16日,因被福建省宁德市、福州市、河北省唐山市、秦皇岛市几个城市超万人大规模要求罢免当地侵犯公民利益的腐败官员的宪法实践活动所鼓舞,由此我们在北京举行了一次主题为《宪法在人民心中生根开花》、副题为《宪法不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废纸》的研讨会。

由于上述几个地方政府违反宪法,大肆抓捕组织罢免活动的农民代表,致使上述几地领导宪法实践的农民精英,无法向我们当面介绍他们学习宪法、亲近宪法、信仰宪法和使用宪法,从而创造性地维护宪法尊严,维护自己的权利,有力地反击上述地区腐败分子的嚣张气焰之宪政实践。上述几个地方的农民正在以自己的决心和勇气实践中国宪法第二条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和第102条第2款规定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单位和选民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罢免由他们选出的代表。”的权利。

通过主讲人的介绍,我们知道上述几个地方的情况不容乐观,他们无一例外地都是从地方到中央,无数次上访:国家信访局、中纪委、最高法、最高检……。全国人大信访局也都了解和知道他们的苦难,但他们的苦难历时几年,有的经历了二十多年了,从来得不到解决,2003年4月福安市在人民行使了宪法规定的权利之后,参加罢免的四个镇中只有穆阳镇苏堤村被强行接受了150万元人民币(仅十分之一)的补偿费,其他几个城市的公民尚未得到应得的补偿费。2003年,福建省委副书记梁绮萍到宁德地区走马观花听官方汇报后,向中央政府谎称所有经济问题已经得到解决。

上述几个地方的政府、纪检和司法机关,以及中央的司法机关,为什么在接到无数次的举报,面对着十几万公民、十几亿人民币的公民利益时,不知为何手足无措?

我们有理由说,这几个地方的公民选择使用宪法反腐败,是被上述几个地方和中央个别部门的腐败和官僚主义逼出来的。实际利益受到侵犯的公民选择使用宪法,应当说是“依法治国”思想的花朵结出的硕果,也是执政党和中央政府的万幸。

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从2003年4月福安万名公民高高举起宪法之日起,时间已经过去一年多了,特别是在今年两会期间,河北、福建的两省公民在学习使用宪法的实践活动与各地官员对宪法实践的认识态度形成鲜明对比。

上述几地官员不顾宪法的尊严,也不顾国家长治久安,更不顾吴邦国委员长2003年“非典”期间在江西考察时指出的“法律是给人民用的”和2004年2月11日公安部长周永康发出的“九要九不要”

的指示。这些地方官员只是为了自己的帽子、位子和贪占的票子,打压率先使用宪法、信仰宪法的公民,先后有唐山的罢免组织者张友仁、乔占科、李铁、张豹、耿国宪等多人被抓。更恶劣的是,在福州市,闽侯县青口镇参与罢免的农民遭到大规模的抓捕,连关注福州市罢免活动的《人权》杂志社福建通联站记者王首林也被以信用卡透支为由加以迫害。原闽侯县转业军人、关心罢免事件的香港《中国农村》杂志社特聘记者肖祥金也在福州被秘密抓捕,公安局至今不承认他被抓了,且不给手续。在福建省宁德地区福安市,福安市政府蔑视宪法,大规模抓捕组织罢免活动的农民领袖叶锐武、缪绍和等人,叶锐武等人已经被非法关押快一个月了,至今不予释放,这是严重违反宪法,侵犯公民的民主权利,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各地警察拒不按公安部领导的要求和法规去客观把握事件对中国走向政治文明,走向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而是采取大规模恐吓与威胁的调查方式,阻碍并破坏上述几个地方公民的宪法实践活动,这是严重的违宪违法行为。

面对这种情况,就是过去的封建统治者在接到“万名折”后也要派钦差大臣快马加鞭去调查处理,如今执政党号召并领导中国人民走向政治文明,走向依法治国。要落实这一号召,就必须激活宪法在社会生活中的生机与活力。如果我们不尽全力维护宪法尊严,全力改变宪法是“写着人民权利的纸”,被各类腐败官员随意践踏成废纸的局面,那么执政党在十六大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局面,只能是遥遥无期的口号。这种局面继续下去,改革开放以来已经取得的物质文明,经济改革成果,也会在不远的将来随着公民对宪法失去信心而化为乌有——这绝不是骇人听闻。

2004年3月18日,执政党政治局常委会召开会议,提出贯彻实施宪法的三大措施:一,进一步研究制定监督宪法和法律实施的措施;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三,坚持执法为民、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由此看出,执政党就宪法实施准备作出制度安排。而上述几地公民的罢免行动就是非常积极的实践宪法的努力。

执政党的三、四代领导人都主张:要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上述几个地方的公民创造性地使用宪法来维护权利,反对腐败。因此,我们呼吁全国人大常委会依照宪法第71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并且根据调查委员会的报告,作出相应的决议”的规定,成立特别调查委员会,就福安、宁德、唐山、秦皇岛、福州几地公民罢免的宪法实践活动进行调查,对罢免理由进行核实,并依法保护当地公民的宪法实践活动,以保证执政党领导制定的宪法有其应有的尊严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此致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4年4月16日

关于请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按照法定程序介入“福安、宁德、福州、唐山、秦皇岛”五市公民要求罢免当地党政官员职务和人大代表资格事件紧急呼吁公民连署

俞梅荪,李柏光,赵岩,张耀杰,张祖桦,王俊秀,周鸿陵,李建强,杜兆勇,郑年怀,

签名日期:2004年4月16日(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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