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功:防弹衣VS防腐剂

樊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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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8日讯】防弹衣是干什么用的?相信读者诸君都知道这种物品的功用:那是为了保护自身安全,以防敌人明枪暗箭的一种防护设备。防腐剂,简而言之就是用来防止物品腐化、腐败的药剂。下面,笔者通过一个目前颇受众人关注的个案,试图比较一下两者之优劣,对两者在防治腐败问题方面的功用做一个简单的分析。

近段时间,福建省连江县县委书记黄金高投书“人民网”(《人民日报》网站),披露他为了调查当地的腐败案件,面对着生命威胁,身穿(随时携带)防弹衣长达六年的惊悚经历。一个堂堂的县委书记,用老百姓的话来说那是一方的“父母官”,在自己的治下治理腐败,竟然需要用防弹衣来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这件事情本身,所折射出中国的腐败是一个什么样的局面啊:利益团体(权力团体)已经结成了一个错综复杂的腐败网,官官相互;已经基本上是无处不腐败了–用民众的话来说,那就是“无官不贪”、“已经烂透了”;用黄金高的话来说,那就是:他发现“不断有各种阻力干扰,似乎有一张看不见的大网,试图盖住整个腐败案件”。这张看不见的大网是什么?想必不用笔者解答,读者诸君也心知肚明。

一个县委书记在自己的辖区内,穿着防弹衣反腐败–而且一穿就是六年,这是谁的悲哀?而最后,就连防弹衣恐怕都难保黄金高生命安全的时候,心力憔悴的他才投书媒体–试图跟腐败分子做最后一博!虽然,在网路上博得了片片喝彩,但是,福建官方的反映却让人心寒!在投书后的第一天,各大网站都将那封洋洋洒洒的《为何防弹衣随我6年》挂在显眼的位置,甚至配发了网友们的快评;但是没几天,黄金高的信和此事的相关评论在官方网站和各大门户网都消失得无影无踪了(仅有极少数人气不旺的网站有保留)!这是为什么?这又说明了什么?就算黄金高穿着防弹衣,就能安全的、理直气壮的进行反腐败了吗?就能防住腐败分子们的攻击了吗?事实已经摆在人们面前,“防弹衣”根本就防不住腐败。

其一,靠防弹衣保护进行反腐败,那是一种被动的反腐败。事实表明,黄金高并非情愿穿上防弹衣,也并不是积极寻求媒体的帮助–更不用说借助民众的权利(权力)了。他最先选择的,还是想依靠他手中掌握的权力–试图以权力制约权力,但是,他的权力并非最大,他遇到了对手。在官场权力与权力的斗法中,他败下了阵来。因为事情并非像他想象的那麽简单,以为只要自己一身正气、刚正不阿就能把腐败分子整得团团转,结果正好相反:腐败分子结成了攻守同盟,让他在反腐败的进程中举步为艰,生命安全也受到了威胁。因为在权力与权力的斗法中,起决定性胜利的并非是谁代表正义谁代表邪恶,而是谁的权大谁就能胜券在握。试想,在一个已经腐败十足的利益同盟中,有腐败的大佬、腐败的马仔;只要腐败大佬的权力比反腐败的斗士权力大,你就甭想在反腐败的斗争中取得最后的胜利–至多只是形势对腐败大佬有所不利,抛出几个腐败马仔当替罪羊,平平民愤了事。中国目前的腐败问题,正是这样一个情况。

其二,这种“防弹衣反腐”注定是要失败的。像黄金高这种进行悲壮反腐的人,在中共建政以来并不少见,但是他们的结局,往往都是令人惋惜的。就拿黄金高来说吧,福建省福州当局,在他投书媒体后立马就对他这种行为罗列了N个罪状,其以后在官场上的路途,想必是崎岖坎坷–一个不遵循官场潜规则的人,其官运如何无须多言。为什么?在一个极权集团里边,本来权力的运作就十分诡秘,容不得权力外的人员插手或者进行所谓的监督,更不能容许集团内部的人,将此种行为公诸于众;但是,黄金高这样的反腐斗士,公然与这种行为斗争、为民请命–并且将这种权力运作的丑恶行为曝光,他能够躲得过腐败分子的打击报复吗?有人说,2004年是中国从权力反腐向制度反腐的关键一年,然而,黄金高却发出了这样的天问:“在《中囯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实施的今日,一个县委书记查处辖区内的腐败案件,真的这么难吗?!!”靠左右监督右手的反腐方式,最终导致左右手握手言欢的反腐结局;这样的反腐败行为,怎能不失败?试问:就算是有着各种各样对权力进行监督、制约的形式,但是相互进行监督、制约的都是自己人,自己人难道要把自己人都给灭了?更何况,目前的中国,还没有多少能称得上对权力进行监督、制约的机制呢。

既然防弹衣防不住腐败,不能有效的反腐败;那麽,什么东西可行?本文的标题已经给出了寓意,要有力的打击腐败,反、防制腐败–防腐剂是最好的法宝。什么是防腐剂?人们津津乐道的说“阳光就是最好的防腐剂”、“阳光就是最好的杀毒剂”。在权力场,这阳光的寓意,就是一种对权力进行有效、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怎样才算是真正的对权力有效、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这种机制,并不是像中共所采取的那种“上级监督下级”、“老婆监督老公”、“孩子监督家长”的监督、制约方式;而是分权–姑且不谈是否“三权分立”还是“五权分立”,反正,权力就是要被瓜分成几大块,让他们在平起平坐的前提下,相互监督、制衡–同时,这种权力的制衡是开放式的–人民群众有权(利)参与到权力的博弈中去,这种参与的保证,就是能真正做到言论自由和结社自由。

说来好笑,中共近年来也在信誓旦旦的说要跟腐败行为斗争到底,进行所谓的“制度反腐”;可是,民间的反映却是“越反腐败越腐败”。当政者也在设计着各种反腐败的制度,出台了不少法律法规–可是,惟独没有想到分权,而是将权力越攥越紧。都是想依靠“左手监督右手式”的反腐败方式,就算有跟腐败分子决斗的决心,也难免坠入“权力反腐”,到头来只能是人亡政息……所以说,这种反腐思路本身就存在问题。“权力导致腐败,趋向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惟有打破“绝对的权力”,对权力进行防腐、杀毒,才可能最大程度上防止腐败的发生与蔓延。“防腐剂”较之“防弹衣”,我看有这样几大优点。

它是真正的“制度反腐”,能避免人治反腐可能遇到的“人亡政息”;它是开放式的反腐,在权力的博弈中,公民的权利(权力)可以参与到其中,公权接受全面的监督与制约;它打击腐败的依托,是民主和法治;它打击腐败的力量是永恒的,

因为其背后是是公民权利的支援……

总之,防腐剂(杀毒剂)较之防弹衣,有太多太多的优点;它是打击腐败最为可行的手段。要想真正反腐败,应该抛弃“防弹衣”而选择“防腐剂”;要不然,仅仅依靠体制内部的权力斗法,腐败恐怕反上千万年也难以遏制和杜绝。千万年太久,只怕还未到几十年,人民就因腐败问题而产生愤恨,弃当局者而去……这是悲哀,也是喜乐。

2004-8-23

--源自《议报》160期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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