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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财部:被占国有土地的处理 需考量效率与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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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许湘欣台北8日电)针对媒体报导台湾国有财产局“打老虎不打苍蝇”处理被占用的国有土地,及占用国有地自拆,将五年免追偿的政策,国产局今天表示,五年免追偿的政策仍在研议中,国产局处理被占用的土地以大宗为优先,则是国产局人力不足的结果。

国产局指出,自从“国有及公有被占用土地清理及处理方案”订定后,国产局针对被私人占建部分,依民法不当得利规定,在未依法处理完成前,向占用人追溯收取使用补偿金,八十四年起到今年6月底,共收取 60 多亿元。

然而,占用型态其实有很多种,有恶意重大的违建,也有简易的种花、种菜,甚至有基于安全及环境清洁,围篱纳管的。但是,依规定使用补偿金却以同一标准计收,导致民众多有怨言。

况且,追收使用补偿金是占用地处理的手段之一,并非最终目的,就收回占用地的层面考量,以免收使用补偿金方式,鼓励占用人自行腾空交还土地,国产局认为,应属于具有效益的措施,加上台北市市有财产管理自治条例内也曾有类似规定。

不过,基于公平正义原则及国库权益,如何界定处理范围、执行方式、对国库收入影响及可解决多少占用问题等,国产局指出,占用国有地自拆,计划给予五年免追偿的政策财政部仍在研议中,尚未定案。

另外,自八十五年到今年6月,国产局经管的土地笔数,因被占用土地陆续收回,成长 91.91 %,面积成长 204.43 %,但人力、经费却没有随之成长,因此,基于人力、经费有效经济利用,国产局才把价值高、面积大具有警示作用,及符合法令规定得承租,却不申办或违反水土保持的案件列为优先处理对象。

对于一些占用作为农耕养殖,例如造林有利水土保持、简易种花、植草皮有助环境绿美化等,并没有收益的使用情形,该如何与一般种菜、种果树等有收益的占用加以区分,国产局则将一起检讨,并不是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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