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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宪改 扁:总统立委同时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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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2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黄维助╱台北报导〕上周三“扁王会”时曾触及第二阶段宪改问题,立法院长王金平昨天指出,下届立法院可以组成修宪委员会讨论宪改事宜,若要取消总统解散国会权,可配套考虑取消国会倒阁权,但应回复立院的阁揆同意权,才不会让阁揆变成总统的执行长,不符合双首长制精神。

至于选举时程调整的问题,王金平指出,陈总统跟他会面时曾提出中央与地方选举时程合并的建议,他则提醒说,立院可能被总统解散,时程合并在理论上是说不通的,总统才表示可以放弃解散国会权,并提到第六届立委的任期可延长至与下届总统同时举行选举,而修宪工作在2006年或2007年处理都可以,只要能在2008年施行时程合并案就好。

王金平表示,由第六届立委修宪延长立委任期,与下届总统选举时程一致,是否适合及行得通,大家可以讨论。

〔记者苏永耀╱台北报导〕陈总统出访抛出宪改议题,立法院长王金平随即主张应回复立院“阁揆同意权”,行政院发言人陈其迈昨晚指出,王院长说法欠妥,因为在厘清宪政体制情形下,若朝向总统制发展后,总统为最高行政首长,自然就没有阁揆同意权的问题。

陈其迈表示,如果依照王金平的主张,国会只拥有阁揆同意权,但是却没有倒阁权,而总统也没有解散国会权,“这样的宪政设计,还没有见过”;因为如此的设计,不但无法化解朝野间的重大争议,更会造成政治僵局。

下届立委延任 朝野都反对

〔记者王贝林、黄维助、李明贤、李欣芳╱台北报导〕对于陈水扁总统主张第六届立委任期延任至2008年,立法院朝野四党均表反对或保留。

曾任民进党国大党团总召的立委陈金德表示,将立委任期修正至与总统选举合并举行的方向,值得支持,但如此立委任期势必要延长三、四个月,须进行修宪,且应是在日前甫结束的立院修宪时一并处理,由第五届立委决定延长第六届立委任期,比较不会有“自肥”的问题。

国民党团书记长黄德福指出,党团不赞成由第六届立法院修宪延长该届立委任期至与下届总统任期一致,因为这违反宪法所定“立委之待遇调整应自次届起实施”的规定,而且会让民众误以为下届立委想自肥延长任期,党团将持反对立场。

亲民党团总召刘文雄指出,亲民党已启动第二阶段修宪,研拟包括阁揆同意权、选制改革等多项问题,陈总统此时的发言根本就是放马后炮。

台联党团总召陈建铭表示,如果现在就修宪延长任期,从第六届开始实施,时程太赶,而由第六届立委修宪延长自身任期,也不适当,应从第七届开始实施。

〔记者王贝林、黄维助、李欣芳、李明贤╱台北报导〕对于陈水扁总统表示将推动第二阶段宪改,立法院国亲党团都表示,要采取何种中央政府体制,党团持开放态度,但必须建立强而有力的国会监督力量。民进党团认为,修宪应先确定总统或内阁制等核心体制问题,不是处理旁枝末节。台联主张必须配套,但仍强调制宪最符合台湾人民需要。

对于总统强调他“愿意”放弃解散国会权,民进党立委林浊水和国民党团书记长黄德福都说,总统解散国会权,是宪法赋予的职权,不是总统说放弃就放弃。

〔记者邱燕玲╱台北报导〕陈水扁总统表示愿放弃解散国会权,民进党政策会首席副执行长梁文杰昨天分析,从制度面来看,这可说是要往“总统制”迈进,民进党一方面为明年修宪做准备,另一方面,年底立委选举若国亲主打“内阁制”,民进党也可相对打出总统制。

事实上,新潮流就曾讨论主张年底立委选举应主打总统制;而过去主张内阁制的凯达格兰学校校长李鸿禧也曾透露,他已经开始在研究总统制了,显见党内对于总统制已有相当的共识了。

先厘清宪政体制 再谈吧

记者黄维助╱特稿

一场总统与国会议长的晤谈,勾勒出第二阶段宪改的轮廓,但不管是总统、立委的选举时程整并案,或总统、国会职权的调整,均与未来的宪政体制走向息息相关,必须配套修正,厘清宪政体制,否则意义不大。

首先,台湾现行这套宪政制度是师法法国,具有“半总统制”特色,但也有部分内阁制精神,其中总统解散国会权与国会倒阁权,均属偏向内阁制的设计产物,而这二项国会与总统职权的互动,使国会议员的任期存在“不确定性”,因其任期会受总统解散国会之影响而变动。

其次,在内阁制国家中,国家权力掌握于内阁及国会多数党之手,倒阁与解散国会权属配套的制衡机制,加上国家元首虚位化,国会议员的任期与元首任期是否一致并不重要,也无整并选举时程的必要性。

至于总统制国家,以三权分立为权力运作基础,并无解散国会的机制,总统与国会属分权制衡关系明确,例如美国国会有立法权、预算权、调查权、弹劾权及政府人事同意权,但总统拥有法案否决权。

如果维持现行双首长制,在总统拥有解散国会权的情况下,立委任期有弹性,将使总统与立委选举时程整并失去意义;而依陈总统的提议,取消总统解散国会权,同时配套取消立院的倒阁权,即形同排除双首长制的内阁制精神,并朝“总统制”的方向发展;因此,确立台湾未来的宪政走向是首要之务,唯有先厘清体制,才能确保相关配套措施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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