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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弃继承又食言 被控诈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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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3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黄美珠╱竹市报导〕妇人崔秋月被控在其老父往生后,为让母亲完全继承遗产,涉嫌先佯装允诺弟妹,除抛弃自己的继承权,也要替身为孙辈的子女办理。不过,她出尔反尔,只抛弃自己的继承权却没替两名子女办理,致使原可望获得六分之一遗产的崔母,最后只能继承八分之一,她反因子女之故,获得八分之二;新竹地检署依诈欺得利罪嫌起诉崔秋月。

起诉书指出,身为长女的崔秋月,下面还有四名弟、妹分居全国北、中、南各地,只有母亲崔彭玉兰仍住在新竹。其父崔可钦三年前往生,分别在新竹市高峰段留下三笔土地、新竹市东光路一栋建物及价值新台币五千元的股票等遗产,如果依照正常办理继承登记,崔母和五名子女,依法各可得六分之一的遗产。

但崔秋月的弟、妹们为让母亲得以安享晚年,提议全部子女以抛弃继承方式,让老母可以依法继承所有遗产,崔秋月虽无意答应,但却佯装允诺。在征询过律师意见后,崔妇得知当她们姊弟五名第一顺位的“近继承人”抛弃继承后,将由她们的子女,也就是身为被继承人孙辈、第一顺位亲等的“远继承人”,和崔母共同继承遗产。

而崔秋月姊弟五人,除次女崔新月只生一名女儿、三女崔红月尚无子女外,其他各生两名,以致合计孙辈的继承人达七人之多。只要其中一名“远继承人”不抛弃继承权,崔母最后就只能得到遗产的八分之一。

起诉书指出,崔秋月涉嫌为诈取更多的遗产,先佯装答应,并于崔父往生后两个月,和其他弟、妹逐一完成抛弃继承的声明。

但就在她四名弟、妹也陆续代他们的子女办理完抛弃继承,甚至连处于第三继承顺位的崔秋月叔叔、姑姑,也相继抛弃继承后,崔妇这时却借口无法代其两名未成年的子女决定,并以“拖延战术”,待超过两个月抛弃继承期限后,造成崔母必须和七名孙儿共同继承遗产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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