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水良文选

徐水良: 民主最终仍然是手段 它的目的又是什么?

徐水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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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7日讯】一,什么是民主?

七十年代,我在狱中写了一篇文章,题目是《关于阶级、国家、政党、军队等若干问题》。在文章中,我批判了毛泽东在阶级、国家、民主、专政等方面的一系列错误,阐述阶级、国家、国家实体和职能,内容和形式,民主和专政,镇压、管理和教育等各种问题。

毛泽东是一个学问浅薄,理论水平低,但又到处不懂装懂,胡说八道,装腔作势,藉以吓人的人。可惜民运及理论界中也大量存在毛泽东式的人物。他们浅薄异常,却又喜欢到处出风头。由于自己腹中无货,于是好作惊人之论,虽然似懂非懂,但却与众不同,大出风头。过去说是相对的,他就说是绝对的;过去说是手段,他就说是目的;过去主张无产阶级,他就主张资产阶级或中产阶级;过去要用马列主义或社会主义统一中国,他就主张用三民主义和双十协定统一中国。如此等等。殊不知他只是不知不觉站在马列主义的基础理论观点上,反对马列主义的结论,犯的是同样荒谬的错误。在民主问题上也是这样。

在批判毛泽东无条件地把民主说成手段的时候,许多民运人士和理论家反过来无条件地把民主说成是目的。他们不知道,他们这样做,其实是犯了与毛泽东同样的,甚至更大的错误。为了搞清这个问题,我们先来讲一下国家问题,不过是指治权意义上的国家,不是指地域和民族意义上的国家。

治权意义上国家是什么呢?毛泽东和马列主义的理论家们怎么也搞不清楚。其实,治权意义上的国家,是一种社会组织,这种社会组织与其他社会组织不同,它代表全社会,并且是全社会的唯一正式代表,排他性的代表。它附有军队、员警等等配备有武器等物质附属力量的强制社会服从的(组织)力量,并且占有一定的地域空间,即领土领海领空。这种唯一代表的地位,曾遭到中世纪教会的挑战。当腐朽国家统治机器即将垮台的时候,这种唯一地位也将遭到其他组织的挑战。

马列主义把国家说成是阶级组织,这是完全错误的。在国家中,可能会有某些阶级、阶层、集团、组织、民族、家庭、家族、个人占优势,但无论如何,国家是全社会的组织。是全社会的正式代表。任何占有优势的个人、集团、阶级,都只能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控制国家,而不可能完全排除其他人的利益,把国家完全变成自己的私产,像共产党那样,以工人阶级的名义,几乎把国家变成一党私产的情况,已经是历史上的极端,并且在公开场合,还不得不声称包括许多阶级,是劳动人民国家,同时完全否认国家是他们一党私产,像周天子那样,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属于个人,只是讲讲而已,是名义上的。

民主又是什么呢?

这同样是被毛泽东之流搞得混而又混的问题。其实,民主和专制(专政)、(专制、专政,在中文和外文中都是同义词、近义词),是两种对立的国家(组织)形式。民主就是实行多数决定原则的国家形式。毛泽东把专政即专制这种形式和国家的职能或实现职能的手段之一,即镇压混同起来,而民主则和许多不同的东西:如人的自由,言论自由,发表不同意见;如听取不同意见,集思广益这样比较科学的工作方法;如国家的教育职能,说服教育,以及管理职能的某些方面,等等等等,混同起来,搅成一锅粥,以至许多老百姓及民运人士头脑中至今仍然是一团乱麻。像许多人常说的发扬民主,其实基本上说的是提倡言论自由,以及听取不同意见的工作方法,而决不是民主,即民主这样一种国家形式。当然,广义的,非本来意义上的民主,只是指多数决定原则,而不仅仅是国家形式。广义民主适用于一切社会群体,而不是仅仅适用于国家。

因此,国家是一种组织,全社会的管理组织。国家,包括它的形式,无论专制还是民主,都只是进行社会管理,保证一定利益的手段。专制保证的是少数专制者的利益,民主保证的是全社会或大多数人的利益。国家越民主,就越是在更深更全面的程度上保证全社会和大多数人的利益。

二,民主的目的是什么?

对于民主运动说来,民主就是它的直接目的。因此,说民主不是目的,是错误的。但民主不是最终目的。相对于最终目的,民主又只是手段。民主究竟是目的还是手段,在于它是相对于什么而言。民运人士把民主称为目的,这也是自然而然的。但如果以此来反对民主是手段的说法,那就错了。好多年前,我坚持民主最终只是手段,一位迄今我一直非常尊敬的、德高望重的老先生对我大为恼火,大发脾气。以后我写了许多同类内容,老先生似乎又不响了,也不知他赞成了没有。那么,民主的最终目的是什么呢?民主的最终目的就是人权和自由。

人权是人类最基本的原则,而自由,则是人权的核心。为了保障人权和自由,人类实行两个政治原则;一个是多数原则,多数决定的原则,即民主原则;另一个是少数原则,即保护少数原则,多数必须保护少数人的人权和自由。多数原则必须以少数原则为补充。如果把民主当作最终目的,否定人权和自由的最终目的,也就是肯定多数原则,否定少数原则,就可能导致侵犯少数人人权和自由的多数人的暴政。人权和自由,是民主的目的,也是民主得以产生的前提和先决条件,以及民主赖以生存的基础。当然,民主的直接社会、政治前提和基础是平等,因篇幅有限,平等问题及它和自由民主之间的关系,本文不详谈。如果进一步详细分析,在民主和最终目的人权和自由之间,还有一系列中间环节,一系列中间目的。

有一个亲共的陈必红,在电脑网路上说,不管是专制还是民主,关键还是领导人好不好,民主并不重要。于是,有的朋友就说,关键是要建立民主制度,领导人好不好不要紧,并不重要。陈必红否定民主,当然不对。但反驳他的人否定民主的中间目标,这就完全错了。我是一个很早就强调制度的人。一投入民运,最初的文章,即一九七三年的文章和一九七四年三月二日的大字报,其中心内容,就是强调论述:问题不是其他,问题在于制度,在于反对特权官僚专制制度,实行民主制度。但是,建立民主制度的目的,还是为了人,为了能选出较好的领导人,能罢免较坏的领导人。像改良派和取消派那样,只换剧本不换人,只要手段,不要目的,完全是荒谬的。

在管理问题上,关键的当然是领导人好不好,无论国家还是企业,都是这样。私营企业一般不实行民主,私营企业的兴衰,往往就取决于企业主或其任命的管理人员的素质。而国家,由民主选出的,像马科斯,或者由合法程式上台的,如希特勒、袁世凯,也可能给人民带来灾难。马科斯、希特勒和袁世凯上台后实行的是专制。因此,领导人好不好,不是不要紧,而是很要紧,民主选举或者其他合法民主程序如果选出坏的领导人,不仅危害国家管理,而且可能危害民主制度本身,尤其当民主制度还没有巩固时,更是这样。美国革命即独立战争后,国家非常落后,文盲遍地,没有任何现代工业和通讯工具,还存在奴隶制度,当时老百姓的习惯想法是由新的国王取代英国国王,民主非常脆弱,但由于选出的领导人华盛顿和其他开国元勋非常开明,使得美国成为共和制民主国家的榜样和领头羊。

而辛亥革命以后的中国,希特勒上台前已经现代化的德国,马科斯上台前的菲律宾,还有目前中国等大量专制国家,除民主等制度以外,其进步程度都远远超过当时的美国,结果却完全不同,形成鲜明的对照,原因就在于领导人或领导层。当然,由专制产生的领导人,好的少,坏的却不胜枚举。这就是民主制度胜过专制制度的主要原因。选举的目的是选出好的领导人,并且加以监督。如果专制制度产生的领导人比民主制度好,还要民主作什么?至多制订法律,大力加强监督就可以了。因此,只有选出好的领导人,才能保障人民的人权和自由,实现民主的最终目的。

这里的问题是:
一,如何知道人选的好坏?
二,大家公认比较好的人,怎样上台?
三,怎样知道领导人做不做坏事?
四,怎样鼓励领导人做好事,不做坏事?
五,怎样监督,防止领导人做坏事?
六,做坏事的领导人,能不能罢免?怎样罢免?
要解决上述问题,必须实行自由民主。

一般说来,民主不易选出最好的领导人,尤其不易选出符合长远目标的人,更不易选出为了长远目标,不得不暂时牺牲近期目标的人。认识一个人不容易,需要经过长期考验,还需要有识人的能力和水平。这是一个很大的本事,否则,好的合适的领导人摆在面前,人们也是认识不了的。可惜,具备这种本事的人不太多。要广大老百姓认识一个人,更是一件难事。一般情况下,民众容易选出中间化的,比较媚俗的,甚至有些急功近利的人,反对符合长远利益的真正好的领导人。后者往往要经过大多数人的反对,在实践中却被证明其正确,才能为大多数人所接受。

因此,民主是要选出比较好一点的人来进行管理,防止臭名昭著的人上台。但是,成熟的、巩固的民主有一个好处,就是容易换掉很坏的人。除非民主不巩固,被袁世凯,马科斯,希特勒这样的人破坏。而专制却很难去掉坏人。这就是专制制度下坏人猖獗的原因。希特勒,史达林,毛泽东,马科斯,波尔布特,都是靠专制保护。至于我们能不能想出一种更好的制度,或者比现实的民主制度更先进的民主制度,能比现实民主更容易选出更好的领导人,目前还不清楚,至少目前还没有找出来。在未来的文章中,我将讨论这个问题。因此,比较稳妥的方法 ,还是实行已有榜样的现实民主。

1999 年4月(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不代表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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