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签名:要求平反右派大冤案 补偿物质和精神损失

──致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

史若平、李昌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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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4日讯】1957年毛泽东发动和领导的整风反右运动,迄今已48年,1979年右派“改正”,也26年。当年官方公布的显然缩小的右派数字,达55万多名;同一时期,同样性质被定为反革命、叛徒、反党分子等未计在内,中右分子不在其内,还有复查右派改正时,有不少人22年来,一直以右派罪名遭迫害,劳改回来一查当年未戴右派帽子,也不算。1979年复查右派是否应“改正”,仍以反右时定性的“六条标准”来衡量,最终99.9%以上的右派还是划错了,仅留了几个右派的“样板”不予改正,以维持“反右还是必要的,只是扩大化”了的结论。即使如此,当年55万多右派,占知识分子总数的10%以上。右派改正时,所扣的22 年工资,分文未补发,一般只恢复反右前的原工资。改正时大多回原单位,不少重新安排工作,有一批回原籍自谋职业或当农民。从反右到十年浩劫,数以万计的右派已在劳改、折磨、饥饿中死去,右派的家人受到株连,这些都未作任何精神补偿。

一场震惊中外的反右运动,到1979年右派改正时,中央只作低调处理,除了一纸改正书外,未开一次重要会议,总结反右的历史教训,更未向人民群众表示歉意。反右时轰轰烈烈,改正时无声无息,这反映执政者的心态。人们不禁要问:文革中的“走资派”不仅一律平反,补发了所扣工资,许多人官复原职,有些还高升,并开会总结批判“两个凡是”。而同是毛泽东迫害的右派,不予平反而只“改正”,似乎反右只是错案,不是冤案!因而也就不需以史为鉴了。当年的右派,经历了反右、劳改、大饥荒和十年浩劫,到“改正”时已死去有多少,官方未公布数字。又过了二十多年,今天仍活着的,年龄最小的也在古稀以上,人数不足当年的一半。

这些来日无多,身心受到严重创伤的老人,以及他们受株连的家属子女,今天向中央旧事重提,是要讨个说法,以表明今天的中央是执政为民的,是敢于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从而以实际行动,彻底平反并对反右的受害者和已故者及其家属作出物质和精神补偿。

一、反右是必要的,还是非法的?

1978年,中央组织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大讨论,主要针对文革中的“两个凡是”的问题。而同一年中央发的关于右派改正的55号文件,尚未体现实践标准的精神,只对右派经复查是否可以“改正”,至今未改变“反右还是必要的”结论。这说明“两个凡是”阴魂不散。

1957 年的整风运动是反对主观主义、宗派主义和官僚主义。毛泽东号召民主党派和知识分子鸣放,帮助党整风,保证“言者无罪”,实行“不抓辫子,不打棍子,不戴帽子”的“三不”方针。当年的部署和承诺,正说明这是一次自上而下的运动,不是自发的,更不存在所谓“向党进攻”。中央关于整风的决定发布刚过了半个月,毛泽东就写了《事情正在起变化》的党内指示,阴谋成了“阳谋”,对知识分子“诱敌深入,聚而歼之”。右派还未抓,毛泽东就将“右派”定性为敌人,列在“地富反坏”之后了。从1957年下半年到第二年整风补课,就抓了大批党内外55万多名右派,这些人普遍戴上右派帽子,降级降薪,扣发工资一至五、六级,大多发配各地和边疆,劳改劳教,许多被开除公职,只发生活费,是党团员的一律开除党籍、团籍,有不少被关进监狱,葛佩琦就关押了18年。右派中有著名的思想家顾准、李慎之,民主党派章伯钧、罗隆基,起义将领龙云,著名作家冯雪峰、吴祖光、艾青、丁玲,浙江省长沙文汉,中共河南省委第一书记潘复生,科学家钱伟长、束星北、黄万里等,还有北京大学的右派、女中豪杰林昭,1968年4月因“恶攻”罪在上海狱中时被枪毙。

近五十年的历史实践证明,反右是否必要,正像今天有人再提文革有无必要一样荒唐可笑。当年右派改正时的复查标准,竟然仍是毛泽东定的右派的六条标准,这一标准在文革后已漏洞百出。例如: “分裂社会主义阵营”这一条罪状,有不少人对毛泽东要向苏联“一边倒”的做法提出意见,这一先见之明的观点却以“反苏”罪定为右派。顾准就是因中苏谈判中顶住苏联压力被打成右派的。反右不到十年,六十年代,正是毛泽东带头“分裂社会主义阵营”,批判苏修和社会帝国主义,其调子远超过“右派言论”。而毛泽东,则成了挽救共产主义运动的“大救星”!反右复查改正的事实也证明,99.9%以上的右派都划错了,“反右是必要的”已纯属欺人之谈,在逻辑上已不能自圆其说,何况,许多“右派言论”是正确的,是有远见的,不是毒草而是香花,是历史实践所证明了的。

毋庸讳言,邓小平同志曾参予策划过反右运动,后来他也说过“反右还是必要的,只是扩大化”的话。今天仍维持这一结论,正说明“两个凡是”流毒之深。可有些人知其一,不知其二,或者充耳不闻。小平同志还说过:“十年浩劫,中国吃了苦头。中国吃苦头不只十年,从1957年下半年开始,我们就犯了左的错误。”小平同志公开承认反右时中共犯了左的错误,以左反右,并将它同十年浩劫联系起来,指出反右运动中国吃了苦头。今天的中央领导,大多与当年的反右无关,但作为执政党领导,还是应该以史为鉴,承担历史责任的。小平同志坦荡面对历史,承认1957年下半年后,中共犯了左的错误,实际上已不再坚持他“反右是必要的,只是扩大化”的说法,我们有什么理由,无视小平同志后来对反右的正确表达呢!

1954年,由毛泽东主持,全国人大通过了建国以来第一部宪法,第二条明文规定:“一切权利属于人民”!

1957 年的反右派运动,毛泽东大权独揽,未经全国人大讨论和授权,动员大家鸣放,然后背信弃义,对民主党派和知识分子提出的任何不同意见,采取大规模的打击报复手段,把五十五万多中国知识分子的精英打入十八层地狱,将他们划归反动派,长达22年,造成了从反右到文革的中国历史大倒退。

《宪法》第17条:“国家机关必须依靠人民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整风初期,毛泽东号召“鸣放”提意见,宪法也赋予公民有提意见和监督的权利。但是,他只喜欢对他“山呼万岁”,敌视任何不同意见,否则就让你大祸临头,残酷斗争,无情打击!对民主党派、知识分子如此,对党内同志如此,后来甚至对高层领导如彭德怀,亲密战友刘少奇,无不运动群众,斗得你死无葬身之地,而他却依旧“万寿无疆”!刘少奇曾作过第一部宪法的报告,最后宪法保护不了他自己!这就是当年毛泽东漠视法纪,操纵专政机器和愚弄群众,专制独裁的现实!

《宪法》第17条:“公民有言论、出版、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国家供给必须的物资上的便利。“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第95条:“保障公民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及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毛泽东言而无信,出尔反尔,剥夺公民应享受的自由权利。

建国初期,他带头批判《武训传》,剥夺文艺工作者艺术创作的权利;宪法上保护“通信秘密”,毛泽东则将胡风私人信件公诸于众,编造了一个“胡风反革命集团”,大批“胡风分子”遭到逮捕,制造了大规模的文字狱。在自然科学领域里,毛泽东也要“一边倒”,提倡学习苏联的米丘林学派,批判美国的摩尔根学派,将留美归来的生物科学家改行打杂,从而导致了中国生命科学长期滞后。反右中毛泽东变本加厉,编造了根本不存在的“章罗联盟”,捏造了葛佩琦“杀共产党人”的 “右派言论”,进而将其逮捕。在大规模镇压“右派”的基础上,1958年发动了“大跃进”,大肆赞扬“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的反科学论点,导致人为的大饥荒,数千万人被饿死。文革中毛泽东鼓吹“知识越多越反动”,大学长期停办,知识分子又首当其冲。他利用红卫兵斗“走资派”,导致了空前的民族灾难长达十年。

历史的实践表明,反右是建国不久后规模最大的冤案,把55万多知识分子戴上右派帽子,把民主党派的骨干力量打下去,政治迫害长达22年,仅仅轻描淡写以“扩大化”三个字,是无法抹掉这血泪斑斑的历史的。因此,反右不仅不是“必要的”,而且是非法的。反右的非法性,不仅表现在违反宪法,并在中国的民法和刑法中都找不到法律依据。建国初期的法典里,是找不到“反党反社会主义”这一“罪名”的。毛泽东个人编造“右派”这一罪名,来迫害知识分子,把个人凌驾于党和国家之上,更是非法的。反右的严重后果,以及它在国际上造成的恶劣影响,是无法估量的。台湾人民对大陆的历次政治运动感到害怕,这也是影响统一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彻底平反右派这一大冤案,以史为鉴,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二、补偿物质和精神损失

1954年《宪法》第97条:“公民的权利受到损失,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当年的右派,22年中受到政治上的迫害,生活上的折磨,难以言表。全家和亲友受到株连,许多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右派子女受到歧视,影响升学和就业,生活艰难。文革中雪上加霜,普遍家中被抄,有许多被殴打,甚至迫害致死。六十年代某地一个劳改队,管了120个右派劳改犯,一个冬天饿死了80人。

今天这些受害老人要求中央正视这些长达22年政治迫害的历史,以史为鉴,吸取教训,有个公正的说法,彻底平反右派这一大冤案,并补偿物质和精神损失,以维护宪法赋予公民的正当权利,这是符合今天“以法治国”的精神的。我们要求补偿,不仅仅是经济问题,首先是政治问题。扣发工资是政治上的处分,是“有罪”推定而造成的。它进而导致受害者在精神和肉体上受到双重折磨。我们要求补偿,是为了反右受害者是无罪的,为了维护公民的人的尊严,维护宪法所赋予公民合法权利,也是向中央呼吁尊重人权,在民主与法治的轨道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只有认真总结历史教训,平反冤案,才有可能逐步实现社会的和谐。

1947 年,台湾爆发了“2.28”爱国民主运动,这是一次武装暴动,遭国民党当局镇压。1995年,也是48年,当时在台湾仍执政的国民党当局,对2.28事件请民间组织进行了详细的调查,登记造册,然后对这一事件彻底平反,800余名受害者及家属,普遍得到了数百万元新台币的赔偿,树立纪念碑,建立纪念馆。国民党能做到的,我们相信中央今天也应该能做到。

反右迄今已48年,当年对右派的处理也十分复杂,由于原单位的变化,档案也有遗失。但可以 1979年右派改正时的档案作基础,再加调查核实,本人和家属提供人证物证,还是可以弄清楚的,难度在于已死亡的大批右派,需靠家属子女及原单位同事、亲友提供资料。这22年中,工作人员的工资一般提了两级,而当年的右派则降了工资。当年右派被扣工资的补偿问题,还涉及48年来的物价指数,这些年物价上涨平均在20倍左右,这同当前工资标准也可反映出来。最近中央提出个人所得税征收起点,由800元上升到1600元。这1600元起征,正反映了五十年代工资标准的20倍以上,当年的工资六七十元的,正是中低档工薪阶层的收入。因此,补发所扣当年右派的工资,以20倍为宜,22年为限是适当的。

至于22年中的精神补偿,应包括受害者、已故者及家属子女受到的株连。湖南的受害者老人向中央反映的要求是比较合理的,即精神补偿每年人民币一万元,22年为限。

反右迄今已48年,我们建议中央真正做到以史为鉴,执政为民,由远及近,彻底平反右派大冤案,认真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作为中国今天政治体制改革的起步,这对 21世纪中国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对小康和社会和谐的到来,对中国在国际上的形象,对促进两岸关系不断改善,无疑具有重大意义。中央如能作到这些,国家幸甚,民族幸甚!

一群反右受害者及家属子女谨上

2005-9-18

反右受害者及家属子女签名

史若平(执笔、山东大学,电话0531/88633359)

山东大学: 乔幼梅、沈为霞、金中、董亚君、李昌玉(lcy618@126.com)

山东省: 邵伟志

赵鹤祥、阮昌群、刘承宏、刘芳、吕家乡、王士侠、冯滨(济南)

刘禹轩、高芒、田广渠、张剑华、杨阳、俞冠英(青岛)

陈漫(烟台)

北京: 杜高、徐梅芬

上海: 陈敏之

四川省:梁国政、李普杰、来惠章、童乃德、孙勇烈、李永昌、丁恩祝、张仲良、程德荫、戴国柱。

浙江省:朱顺全、蔡其泰

江苏省:李玖葆

湖南省:李立礼

云南省:刘开勋、杨正治、李自谦、霍志德、张愿尧、潘文、戴仰真、张书诚、甘良才、于明达、翟相廷、马家骧(沈碧波)、孟昭兰、金维申、王玉、邵正祥、(杨振翠)杨耀光、龙应生(李惠娟)、刘家兰(尹煜举)、杜明华、袁克文、高文江、余百川、朱江、朱励、郭扶民、蒋先明、杨君德、熊国宏、马应达、齐济侪、丁一峰、马体元、方舟、邓慕云、刘宗仁、卜曰良、方秉沅、杨惠如、朱之凡、刘世荣、马云、王若愚、尹凤翔、朱熏南、刘精武、杨作相、马□、王雄图、邓燮刚、刘曜、孙汝鑫、华定仁、李林泉、余自明、杨瑞勋、李晋元、(杨星秀)、李桂珍、杨贵富、杨承景、杨子裕、吴宗良、李云龙、杨崇舜、杨震东、杨镇、吴加寿、吴洪训、何应宗、宋耕云、周开创、张喜、吴以采、曹厚光、易光林、周保谷、张煜、沈斯成、苏家耀、周和俊、张训、张天文、何德宗、宋竹娴、周家猷、张德一、张守仁、陈明伦、陈天锡、金惠林、官菊芬、郑汝馨、陈庆功、陈文宽、金惠生、赵益寿、郑永灿、陈必金、陈式文、武丕奇、赵玉琨、胡家骅、陈凤威、陈汝德、陆瀛、赵儒淳、洪天民、段金福、唐鄂中、黄邦宁、税鼎铭、赖建、查国选、聂荣富、曹国栋、蒋谋剑、鲍光甫、徐光壁、倪子芬、符惠英、蒋兴民、解宇琼、徐佩觉、栗继武、曾心和、靳奇珍、蔡源、蔡耀宗、谭浩然、魏元彪、熊彬、樊正坤、杨光华(括号中为前者的家属)邵正祥(昆明,电话 0871──6454140)

签名请寄:lcy618@126.com

──转自《新世纪》网站(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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