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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人民币清算机制?陆委会坚持签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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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佳霏台北二十二日电)中国国民党籍立委刘忆如今天提出“建立双边货币清算机制”的修正意见,为过去法条限制人民币在台兑换,必须先与对岸签订清算协定解套。行政院大陆委员会主任委员吴钊燮说,机制建立后仍有许多问题需与对方协商,没有太大帮助;签订协定才能保障交易安全。

立法院内政及民族委员会、财政委员会上午召开联席会议,审查“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三十八条条文修正草案”三项版本,也就是人民币在台兑换等相关问题,会议经过上午蓝绿立委的大体讨论,并未实质审查条文内容,会议决定将另开会议处理。

刘忆如(不分区)提案版本的主要意见是,两岸因政治问题而无法在台湾金融机构进行新台币与人民币的直接兑换,但近年来人民币在台黑市及伪钞数量急增,冲击台湾金融市场安定。

她说,鉴于两岸现况的僵局,过去的条文要求需签订“双边货币清算协定”实有困难,因此提出修改意见为“建立双边货币清算机制”,并建议台湾可透过香港(中国银行香港分行)建立人民币清算机制。

刘忆如也说,机制比协定还有弹性,今年八月访问中国时,中国方面也对此持善意看法。若顺利建立清算机制,就可绕过以往的困境,又可解决伪钞在台泛滥的隐忧。

国民党籍立委蔡正元(台北市)提案表示,台湾应该把人民币定位为“百分之百的外国货币”,货币兑换问题完全回归外汇条例处理,就像美元、英镑一样,排除政治力或陆委会介入,让台湾的银行能充分利用优势,与其他外商银行、地下金融体制竞争。

台湾团结联盟立委黄适卓(台北市)指出,政府应通盘检讨两岸货币兑换问题,以免落入“一个中国内的金融机制”陷阱。他说,台联党团也提出另一版本的修正草案,已列入周五院会的报告事项。

吴钊燮说,现行法条规定要“签订双边货币清算协定”,比较符合台湾社会及金融上的安全与需要。可以想见的是,上千亿的人民币入台,如果要换回时被中国拒绝,所涉的风险更大。另外,即使是建立机制,涉及双方货币清算的问题,双方还是得协商,对整个问题并没有太多帮助。

他认为,港澳身为中国的一部分,在开放港币与人民币兑换时,都还要签订备忘录(MOU)或协议,两岸关系既然不同于港澳跟中国的关系,台湾当然需要更慎重看待。政府会先视金马试办兑换人民币的成效,继续从事开放的评估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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