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中共下月将程翔送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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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9日讯】行政长官曾荫权28日在北京表示,中共当局将于明年1月6日或之前,把新加坡海峡时报首席特派员程翔被中共指为台湾间谍的案件移交检察机关处理。

对此,香港记者协会主席张炳玲引述新加坡《海峡时报》首席特派员程翔妻子刘敏仪说,早已经预计内地会将程翔的案件转交检察机关处理,刘敏仪正与家人商量,研究下一步行动。刘敏仪又说,过去8个月未有机会与程翔会面,希望了解他的身体状况,亦要求内地无罪释放程翔。

张炳玲就表示,记协将会草拟请愿信,要求中联办转交内地检察机关,要求中共当局能够公平、公开及公正审讯程翔。

新加坡海峡时报则表示,欢迎任何有关程翔被落案起诉的消息,以及内地目前所获得的证据。又强调,他们现时只掌握到很少涉及案件的资料,希望程翔的案件尽快解决,让他能够回家与家人团聚。

重大复杂案件缺法律定义

据中共政权的刑事诉讼法,中共当局在逮捕疑犯后,最多有5个月时间处理案件,然后必须开庭或销案放人。

中共刑事诉讼法第138条规定,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第124条又说,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但法律界人士指出,对于何谓“重大、复杂案件”,法律定义完全没有解释。

早前,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院长陈文敏教授指出,内地的刑事诉讼法很难令人看明白,因为有关扣留的第1条条文明明写着扣留3天,但所有的条文加起来后,可以扣留7个月,因为中间可以多次延期,由公安以至检察院都如是。甚至有条文指特别案例交由人大常委解决,更可以是无限期的。对于另一种可以由检察院批核的6个月“监视居住”,在程序上是否需要书面材料,陈文敏引述内地一些法律界人士的答案,说只需“一个电话就搞掂”,或者是之后再补文件。

程翔是新加坡海峡时报驻香港记者,也是该报中国事务首席特派员。他今年4月22日在深圳被国安人员扣押,至今已经8个多月。(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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