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赃账号及中国的反腐败(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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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3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寇天力采访报导) 腐败犹如一个社会的肿瘤,它对社会机体的侵蚀、破坏足以导致整个社会的瓦解和道德的崩溃。反腐倡廉,作为新世纪中国极待解决的重大课题之一,吸引着关心中国发展的海内外人士的注意。那么,2004年的中国在反腐领域有何进展?肆意蔓延的腐败的根源何在?广为争议的“退赃账号”等提议是否又是社会期待已久的反腐良策呢?记者寇天力就此为您制作了五集特别报道《退赃账号及中国的反腐败》。

第三集:杜而不绝 贪官转向国外

以湖南省委组织部处级干部王明高为组长的“湖南省委反腐研究课题组”的“一二三工程”提议,也就是外界简称的“退赃账户”,虽然受到社会各界的争议和反对,不过它也间接地向社会表明,腐败问题在中国已经到了天怒人怨、刻不容缓、极待解决的地步。

原贵州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法律专家袁红冰教授说:“共产党一直宣传:共产党员是无产阶级的先峰队,它的使命是要拯救整个人类,它本身要有一种圣徒般的情怀,只有这样的人才可以做共产党的干部。那么,如果现在只要贪汅份子把自己的钱交出来就可以继续当干部的话,那这个干部他本身的道德品质和它理论上宣传的道德品质,这样的一个巨大的反差,就会使它继续执政处于一个极其荒谬的状态。

大家可以想像,一群有前科的贪污犯继续来管理这个社会、这个国家,它怎么能取得合法性呢?所以,湖南省委的这个说法,尽管他的出发点是为了维护权力的基础,但实际上是一种小聪明。胡锦涛的说法是:见一个贪官就收拾一个,那是一种不确实,完全违背客观情况的说法。”

鉴于这种情况,中国高层领导人也终于在2004年发出“腐败问题关系到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的警戒。王明高认为,目前中国政府确实下了大决心,重拳出击整治腐败问题,而全国各地均有大大小小的腐败分子不断落网的事实,正说明这一点。

不过,专门从事中国腐败问题研究的纽约州立大学政治学教授孙雁博士分析说,中国政府反腐的总体策略与效果仍不尽人意。孙雁博士说:“效果呢,不能说没有,但是一般,特别在大城市里,离政治经济中心越近的地方,效果就越好;那越偏远的地方,中央的力量、国家的力量越弱的地方,基本上是没有什么效果的,党、政、法都没有什么效果。”

携款逃往海外 国际形象受损

与此同时,人们也看到,虽然有些贪污腐败分子被查出后受到惩处,但还有许多则在政府执法部门行动前就已携带巨资出逃它国、逍遥法外。而近年来中国贪官外逃人数不断的攀升,似乎对于一向表明要不遗余力打击腐败的中国政府更是一种尴尬。

《亚洲时报》2004年8月20号曾刊登文章说,尽管中国政府高举反腐旗帜,但贪官依然是前赴后继。其中有党政官员、国企要员在腐败犯罪后,却能在有关部门采取行动前闻风而动,携钜款出逃海外,或者由其家属子女以旅游探亲或留学等方式先设法把资金转移海外,并为将来在海外的定居铺设道路。这种状况不能不使人们质疑,中国各有关部门之间,是否缺乏一种协调的机制。

孙雁教授说:“几乎没有什么协调吧,现在一般最大的还是通过经济投资或是子女留学。其实那要查也不难,新西兰、澳大利亚、英国、德国、加拿大,除了美国以外,留学的那些学生好几万吧,英国有三、四万吧,我想,一半的人查下去,父母可能都是有问题的,但是在西方,你也不能把人抓起来就查,那是一个很困难的问题。”

贪官外逃使得国外的民众和社会多了一条了解中国国内腐败问题严重性的渠道,也使得中国政府的法制形象在国际社会中受损。另一方面,贪腐人员通过各种渠道向海外转移资产或携带巨资外逃所造成的资金流失,使中国政府不得不对此加以重视。近年来,当中国政府加强了在海关和出境口岸的检查后,也有部分不那么走运的贪官落入法网。

王明高认为,这实际上说明各部门间的协调在加强:“各个部门的确存在着不足,还有一些需要加强的地方,但是无庸讳言的,他确确实实在国境出境上加强,外逃的为什么有的没有逃出去?有的得到惩处。但是也有的也逃出去了,但是,在国外也有逃出来的,对不对?”

与此同时,王明高认为,贪官们急于外逃这一事实本身,则更说明了中国政府对贪腐问题的重视以及打击力度的加大。他说:“中国政府对于腐败的态度是非常坚决的,因为我在国内,深深感觉现在对腐败份子的打击,这些年来都从来没有现在这么大。他为什么原来不逃现在逃呢?这些年来,对腐败份子的打击就是国家政策,政府的决心,不管在制度上、在法律上,甚至人民老百姓的检举各个方面都比较重视。”
无论打击力度是否真的加大,或者部门间协调是否真的有所加强,不幸的事实是,外逃贪官数量之多、流失资金数量之大,已使政府有关部门无法作出精确统计。对于那些已经查出潜逃海外,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的中国贪官污吏,中国政府虽然希望能把他们缉拿归案,但在现实中却有不少困难。

孙雁教授说:“这个问题是很严重的问题,国际上有些研究,但不多,关键就是全球经济化的趋势、意识形态、政府的政策还是支持资金流动的,那么在支持合法的资金流动下,非法也就很容易流动了。这种情况,尤其是流到美国这种自由国家,就很难在政策上督促美国做一些管制。特别是在中国现在开放全球化的情况,正当的经济贸易巨量的增加,非法贸易的货量也在增加。所以,我觉得在政策上,各国都没有跟上,不旦没有跟上,而且在全球经济现在都在讲自由化、讲开放的情况下,给他们提供了更好的机会。”

西方做法起庇护作用?

腐败分子选择逃亡西方国家,既因为如此可以天高皇帝远、脱离中国政府的法律管辖,同时也因为西方的高度物质文明及民主自由。不过,在这一问题上,王明高的看法是,西方国家在实际做法上是对许多中国的经济犯罪潜逃人员提供了庇护,而这种状况又进一步吸引了更多的贪污腐败分子在问题即将暴露前、席卷大笔资金后千方百计地逃往国外。

王明高说:“外逃的这些官员,他们往往以政治犯的名义逃到美国这些发达国家,他带了大量的资金。因为美国是以国家利益为上的国家,事实上有很多第三世界的国家对美国这点是很有看法的,因为他事实上疪护腐败份子,比如菲律宾的马克斯等等。如果做为发达国家,富强,各个方面,你对腐败份子就不应该包容,这个问题上,我觉得有些发达国家确实是做的不好。你说系讲民主、讲科学,但一个道道地地的腐败份子,做为一个国家对腐败份子进行疪护及保护的话,对腐败份子达不到惩处的目的,那当然啦你说,老百姓会怎么看,人民会怎么看。”

不过,在美国生活工作多年并专门从事腐败问题研究的孙雁教授认为,不能把这种情况简单地归结为西方国家对中国逃亡贪官污吏提供庇护;实际上,这一问题只是充分说明了中国与西方国家在制度、文化及理念等方面的不同。

孙雁教授说:“西方有西方制度,他们的法令比较融洽、比较信任,他们对我们的制度不太信任。就拿这方面,国内要加强实证、加强了解西方执法的概念,然后要以理震服人,以实证来确实使西方的执法机构相信,确实不是因为政治原因迫害这些人,确实是因为贪污。”
鉴于这种情况,孙雁教授认为,为了解决问题,中国有必要与西方国家加强沟通与合作,学习、了解西方国家法律制度的运作等等。王明高也承认,如今,在经历了“911”恐怖袭击后,美国等西方国家的执法机关进一步加强了对金融资本流向的管制以及与其他国家的合作,使得贪官们的外逃企图遇到一些难度。

王明高说:“国际加强对反腐败的合作,对腐败的打击力度正在加强,这是非常可喜的变化。特别美国在911之后,美国那些资金、走私利益、那些黑色的、灰色的,对美国伤害更大,所以在反腐败方面现在惩治这些往外逃的,这方面从布希上次讲话以后,现在确确实实在加强。”

不过,鉴于世界各国的法律体系、制度、经济发展状况及文化、价值观念等诸多方面的不同,即便腐败问题在全球各地程度不同地均有存在,国际间目前在反腐领域的合作仍有局限。虽然联合国在两年前正式通过了“反腐败国际公约”,但该公约还必须经过三十多个国家的批准签署才能生效;而即使在生效后,在履行公约的义务和责任时,也常常会遇到无法预测的难度。

尽管如此,王明高认为,批准、签署这一公约的国家越多,对腐败的打击总归也就越有利的。他说:“现在的观念是要把国际上反腐败这些条约,缔约国还没有签署的要尽快的签署,在国与国的操作之间要尽量的加强联系,沟通。对于真正的腐败分子,不会因为是政治犯、死刑犯而有不能引渡这些问题。各个家对于腐败份子违反本国法律,就应受到本国法律的制栽,要真正各个国家独立自主,在这方面比较发达的国家不太尊重比较不发达的国家,这也是政治、经济社会不公平不公正的重要原因。只要社会有贫困,肯定就产生犯罪、腐败等等这些方面都滋生出来了。”

另一方面,加强国际间合作虽然有助于中国政府堵截贪污腐败人员的外逃,然而,这毕竟只属于是事发后的一种补救、打击措施,并无法起到预防、遏制腐败发生的作用。而国际反腐机构“透明国际”在每年颁发的全球国家与地区的腐败/廉洁指数排名报告也显示出,中国与西方国家相比,总处于腐败程度高的一端。也就是说,中国的腐败问题发生率高、程度重,在反腐防腐问题上,中国不但有很长的路要走,更有向西方学习的空间和必要。

(据自由亚洲电台录音整理)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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