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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将上诉抹红广告 证明非亲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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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5日讯】(大纪元记者杨天琴综合报导)台湾台北市长马英九,控告民主进步党2003年10月间制播的“全民公投”篇电视广告涉嫌诽谤,一审被判败诉;马市长2月4日在台北市府召开记者会表示,将提出上诉。

记者会上马市长以实际例子强调自己不但不亲共,且经常理性批判中共政权;像是六四事件后捐出一万美元,且每年参加“六四纪念活动”。另外,中共迫害法轮功时,也曾到法轮功交流会上致词。甚至因为批评中共“反国家分裂法”遭到拒发港签的对待,因此他绝非民进党长期诬指的“亲共人士”。

*为催生健康的政治环境

马市长表示将提出上诉,“一定会进行到底”,并强调自己身为“法律人、政治人物”,不能不讲话,为的不只是个人名誉,且是催生一个健康的政治环境。不过马市长也说,若民进党能按照他期待的方式向他道歉,他就不会上诉。

据中央社2月4日报导,民进党于92年10月间制播名为“全民公投”催生台湾新宪法的电视广告,但内容却将民众悬挂五星旗、马市长参加国庆升旗等不同时空背景的画面剪辑在一起,并配播一位老荣民高喊“胡锦涛万岁”的声音;马市长认为自己遭“抹红”,名誉权受损,向民进党求偿一百万元及登报导歉,但台北地方法院上月以广告内容属言论自由范围,判马市长败诉。

马市长认为,广告播放了240次,“这不叫抹红叫什么呢”,马市长并表示,法院对这种移花接木的广告作出如此判决,他感到遗憾及极度失望,判决观点与逻辑的“错误不公之处甚多”,这样的判例非常危险。

马市长强调,自己不但不亲共,且经常理性批判中共政权,像是六四事件后他就捐出一万美金,且每年参加“六四纪念活动”,中共迫害法轮功时,他认为这是“人权、自由”问题,却被北京当局施压,赴雅加达参加国际会议遭中国代表打压,他以“蛮横崛起”回应,都可证明。

据中广新闻2月5日报导,马市长介意的原因是因他对于中共一向理性批判,不但15年来都出席“六四纪念活动”,也曾到法轮功集会上致词,甚至因为批评中共“反国家分裂法”遭到拒发港签的对待,因此他绝非民进党长期诬指的“亲共人士”。

除马市长外,包括副市长金溥聪、市府法规会主委陈清秀,以及马市长个人聘请的3名律师姜志俊、罗莹雪、林明龙等人,都出席这场名为“政党竞争不可以不择手段”的记者会,马市长强调,由于广告对像是“马市长”,因此他是以市长身份举行记者会,并有市府官员列席。

*民进党:尊重司法

民进党文宣部主任郑文灿对此表示,马市长应信赖司法,尊重媒体报导自由。郑文灿表示,民进党所制播的公投广告,没有移花接木,全部是引述媒体画面,这支广告没有任何抹红企图,只是想凸显中国大陆对台湾的打压,尤其中国大陆在世界卫生大会等国际场合中,对待台湾的态度,令台湾全民感到愤怒。


*马市长“站台”支持法轮功

2002年12月29日来自台湾各地与海外法轮功学员在台湾大学体育馆举行年度修炼心得交流会。台北市长马英九也到场致词,声援在中国大陆遭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呼吁中共当局以宽容与包容态度面对法轮功,尊重宗教自由。

马市长在大会致词中表示,每天早上到公园运动,都能看到很多人详和、安静地炼法轮功,他充份肯定法轮功对祛病健身,节省健保费用的贡献,并公开声援在大陆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他表示,法轮功修炼者应该被尊重,信仰的自由是值得用生命去捍卫的。

马市长指出,宗教自由、信仰自由是自由社会普世价值,也是基本自由和人权,他看到法轮功学员在大陆被迫害、被杀害,心中非常不忍。他更强调出席法轮功活动,“不担心会得罪哪一个政府、哪一个政权”。这也是台湾知名政治人物首度公开为法轮功“站台”,批评中共打压法轮功。(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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