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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部:卑南古物国家所有 台大不应长期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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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刘嘉韵台北十日电)台湾教育部指出,卑南史前文物是国家所有,教育部肯定国立台湾大学人类学系宋文薰与连照美二位教授挖掘卑南遗址出土古物的贡献,也对台大的教学与学术研究予以尊重,但挖掘古物的单位不应以学术研究为名,长期占有古物。

西元一九八零年南回铁路卑南新站(今台东站)开工,揭露卑南史前遗迹,为避免史前文物遭到破坏,台东县政府委托台大人类学系教授宋文薰与连照美抢救并进行考古,此后基于学术研究与保存考量,卑南文物陆续从台东搬运至台大,由台大人类系负责保管维护。

为妥善保存卑南古物,教育部在台东成立史前文化博物馆,指定史前馆为卑南古物唯一的保有机构,古物争夺战牵扯十多年后,第一批一百六十六箱卑南古物已于三月中旬由台大人类系移交史前馆,但仍有两万多件存放于台大。

四月六日台大校长陈维昭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被国民党籍立委黄健庭询及归还卑南古物问题时表示,卑南古物是由研究人员而非台大校方保管,校方并不知道还有多少件卑南古物还在人类系,因此无法保证何时能全数归还。

居中协调古物归还事宜的教育部今天发文指出,依文化资产保存法,出土古物是国有财产,台大也于去年七月底回复教育部,指卑南出土标本产权不属台大,请教育部尽速派员处理。

教育部指出,史前馆是教育部依宋文薰教授建议而筹建,为顺利处理古物转移作业,教育部已于二零零三年十一月指定史前馆为古物唯一保管机构,并解除台大暂行保管的责任,以扩大史前馆发挥古物典藏、研究、展示与推广的功能。

教育部表示,考古遗址是珍贵的文化资产,具有不能复制再生的性质,出土文物是古代人类生活与各种行为的具体证据,因此属于现代人的知识公共财,考古学家可将出土文物做研究分析并报告成果,以增加对古代文化与社会了解的知识,但不能长期独占这些公共知识的来源,阻断他人接近的机会。

教育部强调,考古学者有责任在一定实现范围内,将出土文物的内容与研究所得公布予社会大众,并将这些文物交还给国家所指定的机构妥善维护典藏,并作为展览、教育和进一步研究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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