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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再借凯道 北市警最快今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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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13日讯】〔自由时报记者王述宏、刘庆侯台北报导〕台立法法院长王金平竞选中国国民党主席的总部,于本月十日向台北市警中正一分局,申请十五日晚间在凯达格兰大道举行造势晚会,因申请人未依规定于“六天前”提出申请而未获许可,昨天,王金平竞选总部以马英九团队的言论,对王的声誉及当选与否有重大影响为理由,再派代表向中正一分局提出申复,分局已依规定将本申复案移交市警局做最后决定。

据台北市警局表示,保安科昨天下午四时已收到此申复案,今天将由局长、副局长、保安科科长及法规室主任共同开会讨论,最快下午四时就会做出答复。

据透露,因王金平阵营申请的集会活动并非抗争活动,并无危害国家安全及社会秩序疑虑,这一点使本案有些许回旋与讨论的空间。若王金平阵营提出的申复案仍未获许可,则可向台北市政府提“诉愿”。

中正一分局分局长李金田表示,本起集会游行申请案,分局方面决定不予许可的理由,系申请人未依规定在六天前提出申请。

王阵营代表昨天则提出申复,理由系马团队的发言人吴育昇,于公开场合意指王金平疑涉及贿选传闻,对王金平的个人声誉及当选与否有重大且立即的影响,属不可预见之重大紧急事故,得不受六天前申请的限制。

中正一分局副分局长王嘉衡对此表示,所谓的“重大紧急事故”,应系指对公众的利益及安全有所损害,而非针对单一政党或个人,故分局方面无法认同其申复的理由。

李金田表示,根据集游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申请人如不服主管机关决定,应于收到通知书二天内以书面附具理由向主管机关提出申复,如主管机关认为申复理由成立,则可立即撤销或变更对申请人的通知,但若主管机关认为申复无理由者,则应于收到申复书起二天内,连同卷证检送上级警察机关,由上级警察机关做出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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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黄维助╱台北报导〕尽管十五日在台北市凯达格兰大道举办选前之夜的集会申请已遭市警局驳回,参选国民党主席的立法院长王金平阵营昨天向警方申复,希望援引去年三二一及三二七集会在一天内申请核准的先例办理,但王阵营也做了最坏打算,若申复不成,会尊重官方决定。

王金平指出,最初他就没有要举行大型造势活动,只是马英九方面要办好几场大型造势,“他们办,我们不办不行”,否则好像不重视这场选举,因此,才决定在高雄、台北各办一场造势晚会,若台北凯达格兰大道集会的申复案遭驳回,他会尊重,也可以从户外改成室内活动。

对于十五日的凯道集会活动申复案,王阵营发言人江岷钦表示,去年三二一及三二七的集会,台北市政府都是在一个工作天就完备申请程序,希望市府能援例办理,成全“重返凯道、重返执政”誓师大会顺利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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