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周无梦–漫谈自由主义的局限与出路

苇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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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14日讯】(一) 关于自由主义的局限性

最近翻阅了《古代人的自由主义和现代人的自由主义》这本书, 对自由主义的本质和出路产生了些想法,并打算记录下来。素来对任何主义的定义都很不感兴趣,那些强行对某事物占具话语权的人们笔下的僵硬词条,在我看来常常与该事物的本质相去万里。不过呢,本来对这个话题的思考时间就不长,所要记录的是自行的理解甚至只是一种顿悟,而自由主义的历史又是那么漫长,所以,流览一下它的发展过程和众多定义,还是挺有好处的。

有本关于自由主义的书中提到尼采的话。尼采说:“只有非历史的存在才可以被准确定义。”,然后作者根据这句话说,“自由主义作为一种具有复杂历史变迁的学说,似乎不应该有一个确切的定义……”想想从小在课本中读到的那些僵化的伪定义词条,我是多么喜欢尼采这句话啊,并且认为作者后面的理解并不正确。尼采的这句话,尤其是“非历史的存在“这个词,我们可以尝试做更深层次的理解。“非历史的存在”,就是说,未必只发生于过去,未必不出现于将来,未必不是正在进行时态。那么,如果该事物假定不发生在过去—不是现在状态下的历史,而是发生在今天或者将来,那么该事物对未来时间的某个点来讲,仍然是历史,即未来者眼光中的历史。所以呢,尼采认为,能够被准确定义的非历史存在,只能是可以重复发生的事件,也就是哲学上说的“永劫回归”。昆得拉说:我们生活在永劫回归的反面,一种不可以经验的生活,一次事件过去,就不可能再次发生,这是人类生活所不可承受之轻,因为我们无法比较,所以无法定义。因此人类社会的最大问题,是缺乏经验。所以,可以肯定的说,缺乏经验是定义自由主义的最大困难。

在网路上搜索到的关于自由主义的各种定义,有政治意义的,哲学意义,历史意义的还有社会意义的。可是尼采这么一句话,似乎否定了这些定义的全部存在价值。然而否认定义并没有任何意思。“非历史的存在”,指出的是自由主义存在的最大局限性。我们知道,自由主义,无论怎么定义,它最本质的东西是它的非先验性,它属于需要人类经验性的东西。先验的存在是必然性的,而非先验的东西,则是充满了偶然性。自由主义是偶然世界缺乏经验的产物,这就是自由主义最大的局限性。

胡适先生曾经写过一篇题名《自由主义》的文章。在这篇文章中,他提到了东方的自由主义。并且认为,老子是中国古代开自由主义先河之人。老子说:“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法令滋彰,盗贼多有。”,“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胡适所指的,只是以上这些话在政治意义上的自由思想,希望统治者不去扰民,给民众的生存充分的自由空间。

然而老子思想的出发点是“无为”,这种无为的行为,消解了世界的经验特征的重要性。从此角度来说,“无为”可看做赢取自由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是守卫性质的—即避免不自由的状态发生。

庄子的“无待于外”,也是类似老子“无为”思想的自由途径。另外最重要的是,庄周曾经说过:“昔者庄周梦为蝴蝶,栩栩然蝴蝶也。自喻适志也,不知周也。 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蝴蝶与?蝴蝶之梦为周与?周与蝴蝶则必有分矣。此之谓物化。”是庄周梦见蝴蝶,还是蝴蝶梦见庄周?聪明的庄周提出的是模糊本体的方法。消除本体的独特性,延伸本体的外延,以求达到无限性和同一性。庄周的自由思想是企图消解本体,并以此消除产生在本体上的偶然性及独特性。周与蝴蝶不分,偶然性就消除了一半;周与万物相同,本体无限外延,只有同一性的世界里就不再存在偶然性。然而,周与蝴蝶必有分,物化的世界里,庄周是无梦的。所以,庄周无梦,也许就是自由主义最终无法战胜的局限性吧。

(二) 《古代人的自由主义和现代人的自由主义》—个人自由与集体自由

通常为人民普遍接受的,是政治意义上的自由主义。这是与人类社会现存的政治制度对个体自由的影响分不开的,也充分说明政治制度对自由主义影响力之大。自人类社会产生以来,就有了自由思想。而在不同的政治制度作用下,这些自由思想也是不同的。人对自由的感受与渴望,其一是物质上的;其二则是属于精神和意识范畴的。政治制度的演变对人们追求的物质上的自由作用更为显着些。这似乎可以看作是对自由主义理解的一种“Common Sense”。

另一种普遍存在的对自由主义的看法,同样与政治制度演变不可分割的,是人们常常坚定的认为,自由主义只能较为健康的存在于民主社会。而对民主社会约定俗成的定义是西方宪政式社会。在独裁专制极权的社会里,自由主义者是很难生存的。

《古代人的自由主义和现代人的自由主义》这本书,以古代和现代来区别不同意义的自由主义,这种划分使我对这本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书的作者贡斯当生活的年代是在十八世纪后期至十九世纪初期。作者亲身经历了法国大革命,亲眼目睹了波旁王朝的覆灭,目睹了拿破仑的称帝与流放。贡斯当在自由的观念上与卢梭相去甚远。他认为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其本质上是古代自由主义精神的传承,而此传承在十八世纪的新兴的资产阶级商业社会中,由于社会背景的不适,使原本就不甚完善的古代自由主义观念更加局限和伪善。贡斯当完全可以说是资产阶级利益的代言人,而让.雅克卢梭,他的个人品格至今仍然遭到大家的质疑;他的伤感的泪水至今仍然被许多人看作虚伪的人道主义的象征,然而他最后的心灵和思想的归宿仍然是向往自由主义的。他曾经说,人是生而自由的,枷锁却无往不在。他是清楚的意识到了人类社会自由本质的局限性。他于《社会契约论》中提出的人民主权的概念,成就了后来的极权主义和独裁专制。尤其是关于人民主权的概念,在《古代人的自由主义和现代人的自由主义》一文中,贡斯当充分论述了人民主权导致独裁的深刻原因。这原因的本质在于,人民主权的观念,属于一种古代人的自由主义,它是斯巴达与雅典政治的混合物。承继的是希腊式的自由主义,即人民可以享受充分的参政议政的自由,人民对社会具有主权。古代雅典的广场上,每天都聚集了无数不干活的人们,他们讨论政治和哲学,这既是古代式自由的一个缩影。古代人自由的本质,是公民享有社会主权。而这种主权的两大弊病,一是:相对主权而言,公民同时丧失的是个体的自由。在人民主权的社会里,公民是不能隐私的,个体也没有实行自己独立于社会之外的意愿的权利,而只具有决定社会行动的权利。另一方面,人民主权的意愿无论多么美好,最后的实施,无法逃避的要落在某个执行者身上,因此而给了独裁与专制机会。

与之相对的现代人的自由,则强调的是另一方面的自由,即公民的个人自由。由此而必定导致的行为是对人民主权行使者的制约。西方宪政,代议制度,三权分立等等现代西方民主社会的制度和立法皆由此而来。

在这里,我并非对这些具体实行的政治制度感兴趣。只是觉得这种自由的分类方式,是同样关注于本体的体验的。因此具有独特的思索价值。勿庸置疑,今天的社会里,人们获取的自由度远远大于古代;民主社会里,自由比极权社会得到更多的重视。今天的自由弥足珍贵,但是仍然并非理想中的自由王国。今天的自由仍然是政治制度下的自由,取代极权暴政的是各种牵制机构之间的协和。这种协和无可避免的具有阴谋性,一如人民主权对独裁产生的不可防御。因此两种自由的体验都有人类社会的局限性。它们的区别,第一是对体验自由本体的定义上。在古代的社会里,体验自由的本体是整个社会;而在现代的自由主义呢,本体细分到每个个人;第二则在于,古典的自由主义似乎可看作理想主义的产物,而当今社会的自由,则是更趋向于现实主义。而这两种自由主义,同样无法逃避人类社会的局限性–个体的自由从来都是需要保护的,而这种保护是必须使个体参与社会立法的制定。

(三) 理想主义与自由主义

卢梭说,“一切力量来自于上帝,我承认。同样一切病痛也来自于上帝。”由此可见,在这位人类思想的启蒙者心中,并非否认来自神的世界中的必然力量,也并非否认这种力量的终极性。偶然世界的痛苦恰恰缘自于对必然规律的不可触摸。人就是存在于偶然中的动物,在不确定的环境中,永远被随机的事件所包围。人世的等级却是以周造不确定的事件做为判别高低贵贱,孰优孰劣的依据,因此是十分可笑的。非历史的存在永远无法准确去定义, 概率不过是一根触须。所以,“人生来是平等的。”这话是先验不是经验。没有一个个体可以单独追求必然性并至成功。然而个体对必然的追求也是与生俱来的。偶然性是一朵葵花,始终朝着必然世界的阳光。卢梭提出了公民社会的概念。以集体的意志趋向于必然。所谓的理想王国,实际是人的不怠谢不放弃的对必然性的执著追求—以主权来达到某种程度的自由意志。然而,也正是由于没有一个人会放弃对必然世界的追逐,个人对自由的渴望导致这世界有了权利之争。有限性是人世的权利最大的特征与弊病。对永恒的不可及反就了对现实的斤斤计较。因此人世的权利充满了经验世界的不可靠性,稍纵即逝。对权力追求的狂热与滥用权利是人类模仿上帝的缘故,也是人类最根本的病痛之一。

暴力和战争都是个体满足自身自由行为的方式。单独的暴力是这种个体自由思想的表达方式;而战争则是这种个体行为实现的集体途径。有趣的现象发生在此了,当人们为满足个体自由的时候,其方式和路径中,最有效的是利用集体自由意志;而当主权的自由行使之时,最大的牺牲则是个体意志的放弃。人类社会的弊病是每个个人都是独特的偶然性,个体意志企图将自身稳定化,个体的独特性是从外在的角度来看待的,即独特性只存在于他人的视线中,而在个体的自身,这种独特由于范围的无限性缩小而趋向于同一。这就是斯宾诺莎所说的:“神其实存在于我们的内心世界。”自身的谦卑和内敛才是个体达到自由的正确路径,任何个性的散扬只能扩大偶然的随机性。从这个角度来讲呢,个体自由从非本体的视角看程度越大,与必然王国的距离也就越来越遥远。也许卢梭的思想最初是被斯宾诺莎的观点所启蒙的,因为似乎唯独有这种观点才可以为人民主权对个体自由的忽略找到合适的哲学依据。

然而完美实现“主权在民”的理想,却无法回避另一个关键问题—虽然这种自由意志是集体性的自由意志,即自由意志属于的本体是人民,但具体的实施上,本体的范围再次回到某个个体上。从理论到执行,本体悄然改变,人民意志由执政者个人意志所取代。其后果是某一个体个性上的拔扈飞扬取代了属于大众的民主。一个人的必然王国之路上,往往尸横遍野,生灵涂炭,而最后的结局仍然是失败。而这种理想主义的自由思想的失败,其结果导致了人们回头走向现实,追逐现实中片刻的自由。“一个人的圣经”—极端的个人主义与现实主义应运而生。然而,偶然的世界里是没有圣经的,对任何的个体来说都是如此。无论对统治者还是对百姓而言,“一个人的圣经”都是个错误的词条,充满了对必然性的误解。

(四) 《一个人的圣经》—极端现实主义与自由主义

昨晚把《一个人的圣经》翻看了一遍。刘再复的跋里,将高的自由主义思想总结为“极端现实主义的”,这一点在我看来颇与该书的内容相符合,从自由主义的意义上说,极端的现实实际也是极端的个人的代名词。将书中的自由主义观点总结了一下,大概有以下几条。
1. 每个人都拥有一本自己的圣经,我是我自己的信徒。

2. 自由不在外,在本体是否能意识到自由。(“自由自在,这自由也不在身外,其实就在你自己身上,就在于你是否意识到,知不知道使用。自由是一个眼神一种语调,眼神和语调是可以实现的,因此你并非一无所有。对这自由的确认恰如对物的存在,如同一棵树一根草一滴露水之肯定,你使用生命的自由就这样确凿而毫无疑问。”)

3. 自由短暂即逝,自由的意义在于捕捉这偶然的瞬间。自由是一种对生命的未提炼的感觉。(“自由不是赐予的,也买不来,自由是你自己对生命的意识,这就是生之美妙,你品尝这点自由,像品味美好的女人性爱带来的快感”难道不是这样?”)

4. 个体的自由性质上是独立的,不与他人发生作用。因此不必理会他人。(“神圣或霸权,这自由都承受不了,你不要也要不到,与其费那劲,不如要这点自由。说佛在你心中,不如说自由在你心中。自由绝对排斥他人—倘若你想到他人的目光,他人的赞赏,更别说哗众取宠,而哗众取宠总活在别人的趣味里,快活的是别人,而非你自己,你这自由也就完蛋了。自由不理会他人,不必由他人认可,超越他人的制约才能赢得,表述的自由同样如此。”)

第一条的意思是否认神的层面的存在,每个个体都以自己做为供奉与信仰的物件。这一条成立而世间又想保持太平的话,只有一个前提,每个以自己为神的人必须是神而不是人。否则他人和自身的利益都无法得到保障。可是我们谁也无法否认我们的平凡性,血肉之躯七情六欲写不出圣经,我们就是人不是神。古往今来,我们已经无数次领教过在人间造一个神的灾难,如果人人都以自己为神,这世界将会是何等混乱和不堪收拾?

神的力量强大到无限,个性的自由在无限性面前只有退缩。

于是有了第二条和第三条。自由主义降格为某个瞬间的自由意识的享受。而且这种意识是不可以提炼的,一但提炼,便又失去了人性而绝望的向着无法靠近的神性靠拢。作者提出了偶然性的自由,干脆远离使我们痛苦不堪的必然,只在偶然的层面打滚儿。也许只有在享受瞬间自由的时候,人才能体会到片刻的为神的意识呢。由于我们的人性,作者只能承认自己所追求的这种自由是短暂的,稍纵即逝。这种偶然世界的短暂自由并非什么新观点。所有醉生梦死之人都曾短促的体验过的放纵,并以它同某种对自身造成过极度不适的截然相反的东西(或者在这些人眼中以蔑视口吻称做的理想主义)来抗衡。

然而偶然性还有另外一个特征,每个偶然虽然短暂,却是趋向于必然的永恒即偶然性的统一。没有一个人不承认生命的短暂与偶然。自由王国实际上就是必然王国。对必然性的追求是人类永恒的目标,也是存在于每个偶然性的内在。因此,只有无限短的瞬间,才可以捕捉到作者所提到的自由的意识。否则的话,任何具有最微小时间过程的偶然性的集合也必定呈现对永恒的向往。因此,瞬间即逝的所谓自由意识是永远不能被感知的。

最后一条。当个体完全退守(书中说是逃离)到一种不与其他个体相互作用状态的时候,个性不再可以伤害到其他人,他人的个性也不会对自己有任何影响。在这个时候,自由是否可以完美的达成呢?作者说“神圣或霸权,这自由都承受不了,你不要也要不到,与其费那劲,不如要这点自由”,这说明这种自由仍然是非永恒性质的,作者所要的就是短暂的人世自由,即一种享乐,一种个性释放的自由状态是,一种一定需要世界来定义的自由。作者又说,“自由绝对排斥他人—倘若你想到他人的目光,他人的赞赏,更别说哗众取宠,而哗众取宠总活在别人的趣味里,快活的是别人,而非你自己,你这自由也就完蛋了。自由不理会他人,不必由他人认可,超越他人的制约才能赢得,表述的自由同样如此。”很显然,作者追求这种自由的途径在这里已经成为一种叛离人群式的行为,然而,恰恰由于这种自由的人性化,使它不可能远离江湖。那种自由的享受人世的生活,享受女人,怎么可能不与他人的生活发生关系呢?只要是生活在人类社会里,就无法不与他人产生纠葛,只要纯粹利己,就不可能不伤害他人(在没有任何约束力的情况下)。如果离开了社会,以这种自由的标准,就会因为失去了所有自由的表达途径而陷入最可怕的不自由。所以,人性化的,或者说个性化的自由,是不可能真正逃离社会的。

只有一种状态,可以不与他人发生作用。就是庄子所说的:“泉涸,鱼相与处于陆,相(口句)以湿,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与其誉尧而非桀也,不如两忘而化其道。”相忘于江湖,才是自由主义的真正出路。而相忘首先又是忘我的。人世的一切,不论是享乐还是苦难,成功或者失败,同处局中的人们都是应该彼此忘却的。在庄子的眼中,才不需要品尝那点所谓的生之自由,所谓的生之美妙,他忘却的是纷乱相争的江湖,拥抱的却是万千世界中真正的自由。

09/06/2004(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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