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禁止电台电视“港台腔”

一律普通话 不用粗语俚语行话 不夹杂不必要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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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李强综合报导)中、港、台媒体9月15日广泛报导了中国国家广播电视电影总局在14日正式出台《中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自律公约》的消息。

中国广电总局下发了《中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自律公约》,全国37家电台、电视台近200名播音员和主持人签署了这个《公约》。该《公约》要求:播音员和主持人除特殊需要外,一律使用普通话,不模仿港台腔及其表达方式,不模仿地域音及其表达方式,不使用对规范语言有损害的口音、语调、粗俗语言、俚语、行话,不在普通话中夹杂不必要的外语。《自律公约》还对播音员和主持人的着装等事项提出要求。

按照有关规定,电台和电视的播音员若有违犯者,将失去中国广播界的最高荣誉之一的“金话筒奖”的参评资格,如果情况严重,将面临下岗危机。

港台腔是中共陈腔外的新事物

《自律公约》对语言规范的要求合理吗?电子杂志《大参考》主编李洪宽和美国约克学院教授周泽浩15日围绕这些问题自由亚洲电台作了一场讨论。

李洪宽提到大陆文革以后,由于对中共媒体中长期以来的陈腔滥调已经厌恶,很想听一听新鲜事物,于是对当时出现的港台歌星的腔调产生兴趣。应该说那时候的港台腔对大陆民众来说是一种新鲜事物。

李洪宽举例说明,秦始皇统一文字是为了使人民在语言交流中不产生误解,而在一些地方娱乐性节目中夹一些港台腔来调剂气氛,应不会有丝毫问题。

江泽民很喜欢“夹杂不必要的外语”

周泽浩指,该《公约》题目与内容本身就有矛盾。题目说自律,而内容是硬性要求。他认为该《公约》的出台可能是为了禁止地方和外界文化对中共党文化的冲击。

周说,大陆中央台的软性节目太少,《公约》中这种硬性要求也很难操作。例如要求“不在普通话中夹杂不必要的外语”,周泽浩提到前中国主席江泽民就经常在各种场合话中夹带洋文,并提及江泽民当年在媒体问话面前抓狂发彪的训骂香港女记者“naive”的话。

“刹住这股风气”还是“特别歧视”

大陆《南方日报》形容港台腔“听了让人直起鸡皮疙瘩”,“甚至原本以大气儒雅自居的中央电视台主持人现在也有‘发爹’的趋势。”广电局的《公约》是要“刹住这股风气”。

不过,香港亲北京报纸《文汇报》指出,中国当局近两年来曾不止一次地提出过类似规定,但收效甚微。该报引述网民的话说:“港台腔不应受到广电总局的特别歧视。”

香港《经济日报》说,网民认为广电局“歧视南方人、小题大作,将问题政治化”。

新加坡《联合早报》援引中国传媒大学一名学者的话说,在收视率竞争越来越激烈的今天,无论是准则还是公约对主持人的约束都很有限,观众的认同最重要。@(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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