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援署外判律师欠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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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0日讯】申诉专员公署主动调查法律援助署外判服务,19日批评法援署对外判律师监管不足,令受助人利益受损,亦有外判律师没有按时递交进度报告。建议署方加强监管及为外判律师制定评分制度。

申诉专员公署指,法援服务并非完全免费,如受助人成功索取赔偿或保留诉讼所涉的财产,则法援署署长有权向受助人收回在诉讼中所招致,但未能从对方讨回的一切开支及费用。但有外聘律师没有向与讼人解释,如果胜诉可能需要向法援署支付部分费用,最终讼费是远高于成功索偿额,令胜诉的受助人毫无得益。公署又指,法援署的外判律师没有按时递交进度报告,该署曾向几位律师发出有关案件的进度报告,但律师均没有理会,甚至有律师涉嫌在收取费用后失踪,令受助人得不到应有赔偿。

法援署在04/05年度处理8,408宗民事案件,外判数目达5,349宗。在1宗个案中,法援署向一名外判律师追回30多万元,该律师于2003年4月暗示有资金周转困难,只偿还10万元,而法援署竟从宽处理未有追究,最终该名律师翌年1月潜逃,受助人结果收不到分文,对其造成不公平的打击,亦浪费公帑。

申诉专员批评,法援署的外判服务指引,是纸上谈兵起不到作用,及处事马虎,未能保障受助人权益,以及确保公帑运用得宜。建议署方加强监管及为外判律师制定评分制度。

法援署表示会详细考虑申诉专员公署的建议,又指虽然监察法援个案的进度及程序有改善空间,但并无重大不足。他们会尽力改善,但亦要平衡监察与让律师自由地据专业办案。对于个别个案,有关律师已被列入表现欠佳记录册,或已从法援律师名册中剔除。另外,根据法援条例,法援署不应介入外判律师处理的个案,而外判律师报告进度的次数及范围因个案而不同,要求他们提交大量报告,只会增加诉讼费。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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