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在台子女可读外侨学校

人气 3
标签:

【大纪元10月11日讯】(明报新闻网2006年10月11日报导)台湾教育部通过“港澳居民来台就学办法”修正草案,开放港澳居民受聘到台工作者,其子女可入读外侨学校。

教育部大陆小组执行秘书林淑贞指出,为尊重受聘雇在台工作的港、澳居民,使其子女有更完整的教育选择权,教育部修正香港澳门居民到台就学办法相关,使在台工作的港、澳居民子女,比照外国侨民相关规定,得进入外国侨民学校及其附设幼稚园就读。

林淑贞说明,目前在台工作的港、澳居民子女,可依照相关规定,申请就读国中、小学或大学,部分港、澳人士透过欧洲商会向政府提出需求,希望能让孩子就读台湾的美国学校、欧洲学校等外侨学校,为延揽优秀港、澳人士在台工作,并解决其子女就学问题,因而修正相关法规,让在台工作的港、澳人士子女就读外侨学校,有法律依据。

她说,这项修正草案须等到行政院核定后公布实施,未来在台工作的港、澳居民子女,若有意就读外侨学校,仍须按照外侨学校相关规定,申请入学。

相关新闻
港澳居民元旦起可上网办入台证
港澳居民可网上申请入台证
港澳居民入境英国须准确申报入境目的
台教育部:将要求外侨学校建立完善性侵通报机制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