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判决质疑加反恐怖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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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6日讯】针对安省法院判决加反恐怖法案中关于恐怖分子的定义部分违反宪法,加联邦司法部长威克-托维斯10月25日表示,法案中的定义并不模糊,法案中的其它部分依然有效;并将重新审视安省法庭判决,再决定是否就此判决上诉。

据加通社报道,加拿大联邦司法部长托维斯称,10月24日的安省法庭判决“彻底”改变了刑法有关恐怖主义的定义。恐怖主义在刑法中的定义为胁迫公众的一种行为,尤其与政治、宗教信仰或理念相关的,而本周早些时候的判决却将恐怖主义的目的变得不再重要。

一些评论家则表示,安省法庭判决将被告者的政治、宗教或信仰目的排除在外,或许能让诉讼更容易进行。

今年夏天,多伦多地区有18人被以炸弹恐怖威胁起诉;其中一嫌犯的律师表示,将恐怖主义定义中的目的部分拿掉后,法官们更容易得出结论。

不过自由党国会议员艾文-考特勒则表示,将定义中的目的部分去掉毫无疑义。

安省高等法院法官道格拉斯-儒斯夫德24日宣布,反恐怖主义法案中定义的恐怖分子是因为 “ 政治、宗教或信仰为目的” 一段违反人权宪章。儒斯夫德表示,在法案中保留着一段可能会引起一些政治或宗教团体的不安和猜疑, 而加拿大的各级政府也可能会因此进行种族划分。

安省高等法院是在一名恐怖分子嫌疑人的律师就反恐怖法令中的 “恐怖分子” 和 “ 恐怖活动”等词的定义太模糊进行上诉后得出此项结论的。现年27岁的渥太华人卡瓦加(Mohammad Momin Khawaja)被控涉嫌参与2004年的伦敦地铁爆炸案,他是目前第一个按照加拿大反恐怖主义法规被控诉的人。

儒斯夫德表示,法案中的定义并不模糊,法案中的其它部分依然有效。

目前,卡瓦加仍被监禁在渥太华,他将于明年1月再次出庭。(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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