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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签名 姊妹骗母土地交信托

【大纪元10月6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李颖/永和报导〕68岁不识字的叶姓妇人,不满大女儿及二女儿以“练习签名”为由,欺骗她签下信托契约书,将名下一笔价值2600多万元的土地,交付信托20年,怒告两女儿涉嫌诈欺及伪造文书,不过女儿喊冤表示,担心母亲百年后7名子女为了分财产伤感情,才会将土地交付信托。

育有5女2子的叶妇向警方说,今年3月,52岁的大女儿和50岁的二女儿,以换发新式身份证为由,私下另刻印章,申请更换她的印鉴证明,5月初她跟着两个女儿到美国探视小女儿,却因为她的签证有问题,3个人未入境即返台,她被女儿责骂,还一再说就是因为不会签名,办不好签证才无法出国。

叶妇说,大女儿拿出白纸要她练习签名,直到9月份收到地政单位寄发的信函才知道,土地已被办理信托,当时2个女儿要她签名的竟然是信托契约书,私下将她名下位于永和中正路,占地126平方公尺、价值约2600多万元的土地,交付信托至2个女儿名下20年,期间叶姓妇人都不得主张过户、买卖。

叶妇说,她事后才知道,家住新竹的二女儿故意在大女儿办理交付信托期间,把她骗到新竹居住,不让她回台北,她户头内百余万元存款,也在这段期间被提领一空。

大女儿坚称,土地信托是母亲主动提出要求,因为母亲曾说弟弟会欺负她,且弟弟把10多万元的房租占为己有,母亲担心弟弟会把土地转到自己名下,才到法院公证交付信托,除了二妹及二妹夫,尚有一名温姓见证人,过程都合法。

叶妇则反驳说,当天她被带往像是律师楼的地方,在不知情情况下签下委托书,2个女儿事后还避不见面,她坚持提出告诉。

财产信托 预防后代袭夺

〔记者刘志原/台北报导〕父母若担心财产遭子女骗走,可办理“财产信托”,由银行或律师代管财产,至于信托的收费,律师吴雨学表示,并无一定标准,须视案件复杂程度而定;另有法界人士指出,一般的财产信托,多是由具理财专业的金融机构承接,视信托期间长短及信托目的,费用从信托物价值的百分之2至千分之2不等。

吴雨学指出,信托是“预防”财产遭袭夺的方式之一,若遭子女以诈术,如骗父母签让渡书、买卖合约等方式夺取财产,事后父母则可主张遭子女诈欺,自己意思表示错误为由,主张合约内容不成立,撤销让渡。

另法界人士指出,若是以意思表示错误为由撤销合约,须在意思表示后一年内要求撤销,否则即丧失权利,此外,若子女在骗取父母不动产如房屋后,将不动产出售给善意第三人,父母只能要求子女赔钱,难以要回房子。

办理信托可委由律师或银行等公正第三人管理财产,彼此先确认信托目的、信托财产及受益人,接着订定管理方式,并于签订信托契约后交付信托财产,信托成立后,即由受托人管理运用及交付信托利益,信托结束后,将整笔信托资产交给委托人或指定的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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