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党、爱国、及民族主义

李瑞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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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1日讯】 醒醒吧!高唱忠党、爱国、及民族主义的女士先生们!

古今中外很多政党及政治人物,都喜欢操弄文字游戏,要人民相信:领导人(皇帝、总统、主席) = 政党 (皇室) = 政权 (朝代) = 国家 = 民族。

三国时代诸葛亮留下两篇有名的《出师表》,一句“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话,激励了多少后代精英!有些政党及政治人物为了淹盖他们虚假、邪恶、及争斗的本质,常将忠君、爱党、爱国、爱民族列为社会最高道德标准。但从更高层次的法理观之,这个理其实“不一定”是对的。

诸葛亮在失去荆州并折损了关羽一名大将后,为了生存自保退入蜀国;先放一把火把进出蜀道的栈道烧了,再象征性地派少数几个工人用“明修栈道”的慢动作,暗示放弃逐鹿中原的企图,做战略性撤退,以保存复国的命本,才有日后“暗渡陈仓”的本钱。后来因年老体衰等不及了,不顾天时地利人和的条件,强行六出祁山,而导致身亡国灭的命运。如果我们仔细审查诸葛亮效忠的君王(现代叫总统、总理、或主席),不但是个不能“亲贤臣、远小人”的扶不起阿斗,而且还是个亡国投降后“乐不思蜀”的昏君,就不难明白诸葛亮的忠是愚忠了。“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巾”的故事,固然感人;诸葛亮要为昏君躬鞠尽瘁死而后已,也是他自己的选择。但一将成功万骨枯,多少官兵陪他葬身战场、为他妻离子散;城春草小深,多少百姓为他流离失所、曝尸荒野,生灵涂炭的牺牲值得吗?这种愚忠的理对吗?值得提倡推广吗?

文天祥及史可法都是宋明两代未朝皇帝的重臣,效忠的皇室也都是“天数该尽”的朝代。他们要效忠先王或追随先帝于地下,尽可退隐山林或用武士道的精神切腹自杀;实在不必在围城之下,明知不可而为之,战到最后一兵一卒,让城里无辜的官兵百姓和他共亡。西方的争战原理,比较重视人性,在“大势已去、明知不可”的不得已情况下,为了避免无济于事的不必要牺牲,都允许指挥官率队投降。

因此,从政党的层次看,忠君或忠于领导人的理有时是错的;从政权的层次看,忠于政党的理有时也是错的;从国家的层次看,忠于政权的理有可能也是不对的。可见,忠于领导人、政党、或政权,绝非社会的最高道德标准。那么,忠于国家、忠于民族是否就是社会的最高道德标准呢?答案也是否定的。从高层次的理视之,爱国家、爱民族的理,如果违反道德的原则,也是大错特错的。

中国春秋战国时代,中原地区开始产生了很多小国家,经过长期争战后剩下七国,最后秦始皇兼并六国一统天下,中原只剩下秦国。在战国时代忠于燕、晋、魏、赵、或楚国的理,到秦国时代就全错了!后来中国历经汉、三国、晋、随、唐、宋、元、明、清、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等,面对暴秦为何不能助汉?面对清国昏君为何不能匡助孙中山?可见常人社会爱国这个理,还得看是爱那一国的国或那一种国!

有人会说:如果爱国不算,那爱民族应该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最高道德标准吧,其实不然。从更高层次的理视之,爱民族的理,有时也会大错特错。因为民族这个概念随时随地在改变中,汉族的国曾亡于胡人、蒙古人、及满洲人,后来经通婚同化后成为新的民族。同理,台湾人也由多种不同的原住民、客家人、福佬人、及中国各省多种新住民混合而成,美国人也是由世界多种民族混合而成,在多数人都能接受的新认同出现前,讲民族主义只会治丝愈棼,徒增困扰!

从旧约摩西五经鉴古知今,也可以了解民族主义的问题。摩西及约书亚率领犹太人到巴勒斯坦人居住了几百年的迦南地,在建国过程中,以赶尽杀绝的方式对付仇敌及异教徒(申命记20);后来仇敌也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用同样手段,报复吞灭以色列(耶利米哀歌2),往返屠杀造成世仇。后来的回教徒一手拿宝剑一手拿可兰经,屠杀基督及佛教徒,基督教十字军东征,二次世界大战后列强助以色列复国,中东冲突,九一一事件,伊拉克战争,及反恐战争等,直接间接都与犹太人及巴勒斯坦人之间的新“仇”旧恨有关。再看看历史上各种民族之间的战争,输的赢的都有很多人死在刀下,赢的是真赢吗?往返屠杀、后代要付出什么代价?真是冤冤相报何时了,世人能否领悟冤宜解不宜结的道理?

简言之,没有道德基础的民族主义,永远不可能成为人类的最高道德标准。不顾公平、公正、公义原则的爱国及民族主义,从更高的层次视之,可谓幼稚可笑之至。醒醒吧!高唱忠党、爱国、及民族主义的女士先生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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