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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机要费案侦结 未来法庭攻防是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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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亦伟台北四日电)高检署查黑中心检察官陈瑞仁昨天侦结国务机要费案,起诉总统夫人吴淑珍等被告,案件侦办虽暂告一段落,但未来全案进入法院审理时,包括贪污所得认定、伪造文书犯意,乃至被告会否翻供,都将是检辩双方激烈的攻防焦点,也是攸关总统陈水扁在全案角色的关键。

检方虽在起诉书中认定,吴淑珍涉诈领一千四百八十余万国务机要费,但检方确实查明被第一家庭私用的金额,仅为一百八十三万余元。

法界人士表示,由于这一百八十三万余元的消费内容包括餐饮、买金饰、衣服、皮鞋、钻戒、太阳眼镜等物,由于检察官逐一询问过相关店员,证实吴淑珍在选购时有试穿、试戴、量尺寸、送回修改等过程,因此这些消费属贪污所得的认定,在审理过程较无异议。

但其余一千余万,检方起诉书中并未说明其流入私人口袋,检察官是因总统无法交代其中四件被证实与国务机要费无关的秘密外交款项来源或流向、夫人吴淑珍妇及第一家庭无法证明购物、宴客用于公用,以及总统馈赠夫人的金额有违常理,因此被检方认定“不能排除于贪污所得之外”,法界人士认为这部分较可能成为攻防焦点。

一位资深检察官表示,未来被告方面的策略不排除会采“弃珍保扁”,也就是既然检察官已建请法官减轻其刑,就由吴淑珍夫人就私人物品部分辩解,替陈总统承担责任;至于秘密外交解释不清的部分,必须等陈总统公开说明后,才较能掌握抗辩策略。

根据检方起诉书,陈瑞仁认为,陈总统是用吴淑珍所取得二00二年间的消费发票,去核销二00四年以后的外交工作费用,逻辑时序“已显有可疑”,因此去向未明的国务费“不应排除于贪污所得之外”。法界人士认为,若能说明清楚款项用途,陈总统被控涉案的部分,未来官司还有得打。

此外,全案未来进入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莅庭公诉的检察官能否提出更有力证据及论证、定罪被告,也很重要。

台北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林锦村表示,必须先等台北地院完成分案、交由那一组合议庭审理后,才能得知相对应的公诉检察官,检方会待人选确定后,考量检察官的资历及专长,必要时,会征调专精贪污案件的资深检察官参与协同莅庭。

陈瑞仁昨天在结案后说“希望这是恶梦的结束而非开始”,可以确定的是,国务机要费案官司漫长审理的攻防战,才正要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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