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思想理论研究与批判对中国大陆公民维权运动的意义(上)

贺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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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3日讯】古罗马共和国的民主发展历程给中国人民的启示

一、马克思眼里的资本主义国家与当今中国的对比:

在马克思眼里,十九世纪的欧洲资本主义国家是些怎样的国家?在他看来,是一些阶级矛盾空前激化、满是剥削与压迫的不公正国家,起码对无产阶级来说是这样,于是他提出了无产阶级暴力革命及议会革命的两条思路。从而为把资本阶级内部的自由、平等、博爱发展变成为一种全人类的自由、平等、博爱。

那么站在现在的中国,我们回顾历史,当时的社会不平等、剥削与压迫难道真的这么残酷吗?马克思很清楚,当时的资本主义国家已经有了普选制,工人阶级完全可以通过选举在议会争取获得自己应得的席位,从而提出自己的要求,捍卫无产阶级的利益。请问21世纪今天的中国,我们广大的工人阶级及其他所有平民拥有过这种权利吗?所谓的人民代表大会是共产党一手炮制只维护共产党及其官商等既得利益集团利益的贵族议会,它既不是普选制的结果,也不代表社会各阶层的利益。中国平民从来没有真正选出过代表自己利益的议员、更没有参加普选投票选出国家元首的基本公民权。如果说马克思时期的无产阶级要通过斗争争取自己的权利的话,那么今天马克思如果在世,更将号召中国平民团结起来与官僚资本贵族阶层斗争而捍卫自己的基本公民权。

在当时的马克思看来,既然有了结社自由,我们就可以组织工人政党,开展工人运动,直至推举自己的政治家参与竞选,竞取国家权力。请问至今。我们中国人民有过结社自由的权利吗?我们可曾有过属于自己不受共产党控制的工会、我们可曾有过属于自己不受共产党干预的农会,更不要说组织政党,开展工人运动、农民运动、平民维权运动。你只要想成立一些极为普通的民间福利救济组织,也将被怀疑企图颠覆国家政权而把你的这种思想都消灭于萌芽。当年的马克思如若有知,他绝不会鼓励号召无产阶级通过暴力革命来推翻一个民主国家而建立一个剥夺人民一切公民权的专制国家,他如果知道他的思想最终带来现代暴政,那么,除了鼓励无产阶级参加议会民主建设,他什么也不会再做。

在当时的马克思看来,既然有了言论出版自由,无产阶级可以由此宣传自己的政治主张、揭露当局的丑行。这说明当时人民自由表达思想的自由是受到了制度性法律保障的,人们不会因言获罪,而且还可以没有任何顾忌的提出自己的政治主张,还可以通过报刊媒体等各种形式揭露社会黑暗,监督政府行为。然而今天,中国人民有过这种自由吗?中国的报刊、中国的媒体是共产党的喉舌,这是公认的不可否认的事实。除了共产党既得利益贵族阶层的声音,我们再也听不到人民的呼声、无法真正了解民众的疾苦,更不用说通过新闻传媒提出自己的政治主张,捍卫无产阶级的利益。所有一切的苦难与冤屈都被强大的主流媒体的歌功颂德声所掩盖。马克思如若在世,他首先第一个会站出来揭露中国专制政府的丑恶,而为广大民众争取言论自由、出版自由、思想自由。

当年马克思提出的议会革命和暴力革命作为无产阶级争取解放、争取自由、平等两种选择方案,其中一种方案取得了空前的成功;而另一方案却彻底失败,带来了人类的空前灾难。

成功的方案鼓励无产阶级通过和平的手段参加议会、参加竞选、组织自己的党派、通过自由媒体发出自己的声音,从而为无产阶级争取平等政治权利及经济权利创造了条件,今天的资本主义国家制度日益完善、广大的工人阶级及弱势阶层的公民权、财产权、自由及免于强制等一切权利都受到宪法与法律的强有力制度性保障。人们不但机会均等的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自由、思想自由、良性自由、结社自由,还享有均等的社会福利保障及免费教育。工人阶级有了自己的党派、有了自己的社群、有了自己的利益团体,他们通过分享权力而成为文明社会中平等的一份子,成为现代文明社会的一个建设者而不是叛逆阶层。任何公民无需暴动而通过公正的法治制度建设来捍卫自己的自由、平等、尊严。

而失败的方案这是鼓励无产阶级通过暴力手段彻底砸碎资本主义制度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专制暴政。结果是除了缔造一个所谓代表无产阶级及被压迫平民利益的新的贵族阶层、强权阶层之外,广大的无产阶级及弱势群体不但没有获得经济、政治及人身解放,而且还丧失了原有的政治自由及经济自由,今天的中国就是一个活生生的暴力革命的怪胎,在这个国度里,没有普选制、没有结社自由、没有言论出版自由、没有信仰自由。农民阶层丧失了自己的土地(实施土地公有制,其实土地资源成了一党私利),工人阶层丧失了均等的经济机会和获得保有私有财产的均等权利。所有人都丧失了参加选举参政议政的公民政治权利、丧失了与既得利益权贵阶层平等竞争获得发展的经济权利、它们既没有真正代表自己利益的组织团体,也没有表达自己利益需求、发出自己声音的正常渠道,更没有人身自由、生命安全财产安全的真正的法律保障。一切人的命运与生死都掌握在共产党既得利益阶层及官僚资本手中。一切的生死祸福都受到共产党这只无所不在的无形之手的掌控。在这种国家恐怖主义的现代暴政之下,正如马克思所言:人不再成其为人。更不要说人的自由、平等、尊严、人格。人们在马克思主义思想的指引下推翻了所谓的“蒋家王朝专制制度”后又建立了一个新的专制共产暴政。

今天的中国政府,是无法和近代资本主义民主政府相提并论、同日而语的,这种没有制约的极权政治只能和公元前六世纪古罗马共和国建国初期的政治体制相比,而古罗马共和国是在残酷无情的专制制度的框架下,通过民众的不断抗争、不断斗争而一步步争取到自己的基本公民权,一步步从专制走向民主的。也正是因为这样,古罗马平民阶层与贵族阶层的斗争经验值得国人借鉴。我们不能再祈求施舍、我们不再幻想恩赐,我们要团结起来,建立我们的工会、建立我们的农会、建立摆脱共产党控制的公民大会,推举自己的保民官,一步步的争取我们的公民权,捍卫我们的自由、财产和尊严。如果说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国的知识阶层经历了现代民主政治中自由、平等、民主、人权、法治等抽象的概念的思想启蒙,其中很多枯燥难懂,当时还无法引起工农劳苦大众的心理共鸣,也没有让普通平民想起这些概念与自己的切身利益有什么关系的话,那么今天,经历二十多年的共产专制暴政下的掠夺与非人道的残酷境遇后,人们无不感受到自己的生存环境是如此的可怕、脆弱、毫无保障,甚至生命权利都随时可能遭遇到强权者的剥夺,至此所有人都明白天赋人权、民主、自由、法治对他们意味着什么。今天劳动人民示威、罢工、静坐甚至武力抗争而导致的警民冲突已经说明,澎湃发展起来的公民维权运动不是由知识精英所主导,而是由生活于社会底层之平民,在自发而不可逆转的公民人权意识觉醒之后,自动组织起来与强权者相抗争的。这种此起彼伏之民权运动与古罗马的平民维权斗争极为相似。在此我们引证古罗马之范例以资借鉴。

二、古罗马共和国民主制的逐步建立与借鉴:

公元前6世纪末叶,罗马建立了贵族专政的共和国。以后,平民与贵族经过长达近两个世纪的斗争,推动了罗马民主制的发展,成为古代民主制的另一个典范,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罗马共和国的首脑初称军政长官,稍后称执行官,由百人团会议从贵族中选出。贵族和平民都参加了百人团会议,但是,在百人团的分配中,富人占着多数。由于富人占着绝大多数,因而百人团的所有决定,总是有利于贵族的利益。从而奠定了富有者统治穷人和奴隶的国家基础。

百人团享有宣战、官吏的选举、审判等重要职权。另外,最有权力的是元老院,它由氏族和退任的执行官组成,享有决定内外政策以及审查和批准法案的权力,百人团选出的执行官也要他们批准。退任执行官富有政治经验,在元老院中颇有影响,以至左右元老院;现任执行官不过是执行他们意旨的工具。

早期罗马共和国的政治制度实际上是贵族专政。选举权对中等阶级和贫困者来说有名无实。而且百人团会议无提案权,他们只对元老院审查过的议案进行表决,亦无讨论。罗马的广大平民与贵族的政治、社会、经济地位悬殊极大,他们不能当选为高级长官,不能充当元老议员,不能和贵族通婚,不能参加国家共有土地的分配,对罗马因征服而获得的土地完全无权(这与今天中国的共产党与普通平民一样,你不成为共产党员,你就没有当官做主子的机会,你就没有飞黄腾达的政治机会、社会地位及经济机会。你就不可能确保你那一天不破产、或身败而名裂。同样,共产党权贵阶层由于与普通平民政治经济上的极为不平等,也很难通婚。而今天中国的普通平民是没有土地所有权的。)随着经济的发展,平民中的一部分成为富有者,他们不甘于政治上的无权地位,要求向贵族平权。多数人日渐贫困,他们土地很少,破产负债。根据旧法,债权者可以拘禁债户,逼为债奴。要求获得土地,免除债务压迫,这是绝大多数平民的强烈要求。平民和贵族的矛盾成为共和国早期的主要矛盾。(中国的新富为了获得政治权利,通过行贿入党等各种手段向共产权族靠拢而成为新的官僚资本家,成为剥削压榨无产阶级的帮凶。而官商一体的对农民土地、居民房产的巧取豪夺、强制买卖、强制拆迁则是建立在农民土地所有权不明确、私人房产权不明确的国家制度的基础上的。它是官商合谋对国有资产、私人财产的肆无忌惮的吞蚀。导致大量农民及居民沦为无产者,沦为现代人奴。)

从共和国开始时起,罗马的平民与贵族进行着时而潜伏、时而激烈的斗争。在不同时期里,斗争的重心有所侧重,但总起来看,围绕着三个问题展开:(1)关于政治权利的平等问题;(2)关于债务奴役问题;(3)土地问题(同样,现代中国也面临着非共产党普通平民的政治权利的平等问题;农民土地归还、私有财产法律保障问题,只有土地及资源合理私有化,才能真正防止共产党及其官僚资本对国有资产及民间财富的侵吞,为杜绝强制拆迁及乱占耕地提供法律依据。因此在权利意识觉醒的今天,全体被强制剥夺了基本生活生产资料—土地—的农民,为了生存攸关的不做农奴而做农民的基本权利,最终已经被逼上梁山,不得不团结起来、一致抗争。同时物极必反、否极泰来,他们争取土地所有权的时机已经来临,一个耕者有其田的历史机遇已经到来,土地与资源作为全体国民的不可剥夺得财富,根据主权在民的共和国宪法,它的本质是民有而不是国有,更不为共产权贵所私有、所垄断、所独占。我们可以预见,一场波澜壮阔、全国性的农民起义就在眼前,在他们的一致抗争之下,强权者不得不退让出他们侵占的土地。把资源还给人民、把土地还给人民、把生命攸关的法治保障还给人民!)

古罗马平民的第一次斗争发生于公元前5世纪初,平民的处境由于债务奴役而愈来愈不堪忍受了,他们骚动起来了。当时的罗马不仅在北方有强敌,而且与邻近的埃魁人、沃尔斯奇人发生战争。为了安定平民情绪、保持军队战斗力,贵族答应改善债务人的处境;但当敌人被打退后所有诺言被忘掉了。平民于是携带武器离开罗马,在离罗马5公里的圣山安营扎寨。罗马因为平民离去而丧失了大部分兵力,城里贵族惊慌起来,不得不让步。这次斗争的胜利使平民获得可以推举自己的官吏、即人民的保民官的权利。保民官有权否决行政长官侵害平民利益的命令、保护平民不受贵族高级官吏横暴势力的侵害。与此相应的出现了平民会议(后来发展成公民大会而与贵族控制的百人团会议相抗衡)

罗马平民抗争胜利给予了我们什么启示?它告诉我们农民、工人等弱势阶层民众只要能团结起来,采取非暴力手段理智抗争,一定能维护自己的利益,捍卫自己的人权、保护自己的财产。今天一个农民的土地被强制圈占,就意味着明天同样的事件可能发生在我们每一个农民身上;今天一个民工的工资被无理扣发就意味着明天每一个民工的工资都可能被克扣;今天一个居民的房屋被强制拆迁就意味着我们每一个人的私有房产都没有了保障。当一片土地被非法圈占而激起全国农民的一致抗争之时,这样的事件才有可能被禁止、被杜绝;当一个平民的房屋被强制拆迁而激起全国平民的一致抗争之时,这样的事件才有可能不再发生;当一个民工的工资被无理扣发而激起全厂、全市乃至全国民工的集体性罢工之时,当一个计程车司机的利益被侵害而引起全市乃至全国计程车司机的一致罢工之时,我们的维权运动才可能成功。无数的事例已经告诉我们,今天的共产党政府已不再是人民的政府,今天的共产党已不再代表人民的利益,今天的统治者不仅是与厂商、房地产商、官商们狼狈为奸勾结在一起损害民众的利益,而且是他们的黑后台,总指挥,而这些官商官僚资本则是他们的统治基础。官商合体侵害人民群众利益已成了泛滥成灾的一大公害,我们不要简单的相信政府强行拆新房再建新房、反复修建公路、大搞形象工程而圈占公民的土地、拆迁公民的房屋是为了人民的利益或为了自己的政绩,其本质是官商合体的侵占国家及公民的财产以中饱私囊。房产商低价收购农民土地再高价出售投机倒把而获得非法收入则是而官僚及奸商们乐此不疲的大搞重复建设的内在动力。为此,我们是否应该有一个独立于共产党权贵阶层的公民大会来对政府出台的一系列地方性法规、行政措施及行为进行讨论、评价及依法行使否决权,政府批准的房地产商的每一项工程都必须对全体公民公开,并获得公民大会的批准;政府出台的每义项有关公民切身利益的法规及行政措施都必须在公民大会上接受公民的充分讨论,在保证各方面利益不受侵害的情况下,如对人民有利不违宪不违法,公民大会则予批准。否则,毫不犹豫给予否决!从而捍卫每一个公民的利益不受强权政府的侵害。

为了建立真正代表公民利益的公民大会、农会、工会,我们必须团结起来,团结就是力量,统治者不可能惩罚所有人。在全国一致的抗争胜利之下,我们才可能强迫当局承认真正代表农民利益的农会、真正代表工人阶级利益的工会、真正代表全体公民利益的公民大会及各种民间组织的合法地位,我们才有可能强迫当局承认公民们游行示威自由、结社自由、言论自由的权利。也就是说只要一次全国性的工人自发罢工、农民集会就可以为我们所有公民争取政治权利及经济权利保障奠定基础。当有了自己的工会、有了自己的农会,有了公民大会,有了有组织有计划全国步调一致的示威、集会。六四大屠杀、汕尾东洲血案就不可能再发生。而如果真的当局企图再次调动军队动用武力镇压全国民众之时,这些工农子弟兵将放下武器而不再执行法西斯强盗的命令。从而使法西斯政权彻底丧失战斗力,至此,非共产党民间各阶层将为控制监督当局维护民众利益而获得更多的政治权利,在成立公民大会的基础上,推选人民的保民官,与共产党的所谓人民代表大会相抗衡(它代表共产党贵族及其官僚资本的利益,而公民大会代表所有公民的利益。)至此我们可以要求土地归还农民、我们可以审批政府的每一项可能损害人民有利的法案及立法,我们可以强制当局遵守宪法、依法行政,我们可以强制政府退出对市场经济的强制性干预而实现市场竞争的公平公正,机会均等,把公民大会建设成为可以依宪依法与共产党的立法机构、司法机构、行政机构相制衡权力机构。它可以号召农民示威抗议、它可以组织工人罢工(只要政府违法违宪)。它可以参与司法断案,并对共产党法官的任何判决都具有否决权,从而防止民间冤案的发生,它还是民意的表达机构,并具有立法权。那时,所谓的经济市场不再是官商垄断的市场,曾经垄断地方经济的“赖昌星”们将丧失对经济的控制。而每一个公民都有机会参与机会均等的市场竞争。最终我们的目的是还政于民,建立人民同意的合法政府。我们必须明白,政府的合法性来源于人民的同意。政府作为一个权力机构,它的本质是恶的,所以我们时刻要提防、限制、监督它。宪法及法律不是政府镇压人民、欺压百姓的工具,它的作用首先在于打击政府及其官员的违法行为,保护公民的自由、财产及人身安全。保障每一个公民的平等公民权。(待续)(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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