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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斌夫:四项原则与四大自由

【大纪元4月10日讯】

知识分子“四项原则”的破灭

遥忆上世纪八十年代,文化精英们在一次当代文学国际会议上,给自己提出了所谓“四项基本原则”,即:离经不叛道,崇洋不媚外,犯上不作乱,自由不泛滥。

当时在稀薄的民主空气和贫瘠的开放土壤里,这种深受传统的儒家中庸之道浸淫,又初历自由民主科学精神启蒙而形成的“打开了小周天”的当代中国知识分子的思想原则,的确得到广大知识阶层共鸣。但是,好境不长,就连这近乎阴柔的美好愿望,也被无情的现实给彻底摧毁了。持这种“现代中庸之道”的文化人,本来是“可以团结的力量”,却被专制者粗鲁野蛮地践踏和漠视。什么叫“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哪里有知情权、话语权?更莫谈自由著述与出版权、舆论监督权。当代专制者的一项绝世发明,就是在封建帝王的文字狱基础上,大兴“言论狱”,甚至“语言狱”。

你“离经”,肯定就想“叛道”!你崇尚先进的科技文化和政治文明,还不“媚外”?你敢“犯上”,难道就不会“作乱”!敢提自由,就是想搞“资产阶级自由化”。——如许专横专断,令人千口莫辩。在二十世纪末的中国,居然有这等混账逻辑堂而皇之地横行霸道。任何一个地球人都该明白的道理,在专制极权者那里就彻底颠倒了是非黑白。这种法西斯式的强盗逻辑,把正直善良的稍微有一点思想的人都推向了黑暗的渊薮。

视野拓阔,追求四大自由

当人们再度遭遇空前劫难之后,将视野再度拓宽,“打开大周天”之际,才发现:离经为什么就不可以叛道?条条道路通罗马,只要终极目标是大同社会和谐世界,无论渐进式的改良还是休克式的疗法,只要合乎民心、顺应世界潮流和时代要求,就应当义不容辞地将民主宪政的普世原则嫁接到古老的民族传统根基之上,将先进的科技、文化的种子播撒在中华大地之上,使我们共享人类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成果。

宪政就是民主+法治+人权。四大自由,即:思想、言论、宗教信仰的自由,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免于匮乏的自由,免于恐惧的自由。这四大自由是基本人权。争取这四大自由,是公民的权利,也是知识分子的责任。没有这四大自由,就没有监督。失去监督的政府和官员,只能是为所欲为的权力机构和无恶不作的腐败官僚。

中国人民须坚持宪政民主原则

什么是“无产阶级专政”,实则是法西斯专政。当无产阶级获得政权那一刻开始,就变成了最大的有产阶级,因为它已垄断了全社会的资源。所谓“人民民主专政”更自欺欺人。专政就是专制,专政绝不可能民主。任何党派夺取政权以后,皆须经历一个“还政于民”的过程,实行公开选举来确立其执政合法性。普选制和三权分立,是迄今人类世界历史上证明了的最先进最文明的政治制度。

而现在掌权者强加给中国人民的所谓“四个坚持”,完全是和人类普世价值背道而驰的原则。中国人民所要坚持的原则可以归结为:坚持实行宪政民主制度;坚持多党制和民主监督;坚持人民自主选择最先进最文明的制度,走共同富裕的强国之路;坚持文化多元并存,思想兼容并蓄,文明成果共享。

天下者我们的天下,国家者我们的国家,社会者我们的社会。胸中垒块,笔底波澜。爱国无罪,子规啼血为天下苍生耳!

转自《鸣争》2006年4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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