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6年05月29日讯】(英文大纪元专栏作家Mike Fredenburg撰文/信宇编译)今年正值美国建国250周年,1776年无疑是美国诞生的伟大年份。然而,1776年不仅仅是美国从英国手中赢得独立的一年;它也是弗吉尼亚州和宾夕法尼亚州革命性州文件中首次体现宪法第一修正案(First Amendment,1791)思想基础的一年。我们的建国先贤们不仅缔造了一个国家,他们还奠定了自由本身的思想基础。
在各殖民地宣布独立的同时,它们也起草了新的州宪法,以取代王家特许状(royal charter)和法令(dictate)等。在当时政府将言论和宗教视为统治者授予或剥夺的特权的时代,弗吉尼亚州和宾夕法尼亚州通过宣布这些权利是自然的、上帝赋予的、不可剥夺的,从而肯定了《独立宣言》(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1776)的精神。
弗吉尼亚州率先垂范。1776年6月12日,第五届革命制宪会议(Fifth Revolutionary Convention)一致通过了《弗吉尼亚权利宣言》(Virginia Declaration of Rights,简称VDR,1976)。该宣言主要由美国开国元勋乔治‧梅森(George Mason,1725-1792)起草,另一位开国元勋詹姆斯‧麦迪逊(James Madison,1751-1836)在宗教自由方面提供了关键意见,是新生的美国第一部附于州宪法的全面权利法案。
宣言第十二条大胆宣称:“新闻自由(freedom of the press)是自由最伟大的堡垒之一,只有专制政府才会限制它。”第十六条论述宗教自由(religious freedom):“宗教,或者说我们对造物主应尽的义务以及履行义务的方式,应当由理性和信念来引导,而非由强迫或暴力来引导;因此,所有人都平等地享有根据良心自由信奉宗教的权利;并且,所有人都有义务彼此践行基督徒的宽容、爱和仁慈。”
弗吉尼亚的愿景宣称,个人的信仰和理性,而非政府的法令,应当指导人们的行为。宾夕法尼亚州进一步发展了这个愿景。1776年9月28日,宾夕法尼亚州制宪会议批准了一部新的州宪法,其中对权利的声明更为明确,其第二条宣称:“人人皆享有一项天赋且不可剥夺之权利,即依其良知与见解之指引,敬拜全能之上帝……且任何权力机构,无论其为何种势力,均不得亦不应被赋予或擅自攫取任何职权,以致在任何情况下干涉或以任何方式钳制人们自由行使宗教敬拜之良知权利。”
第十二条规定公民享有普遍的言论自由(speech freedom),其中指出:“人民享有言论、写作和发表意见的自由;因此,新闻自由不应受到限制。”这恰当地确立了新闻自由以普通公民的言论自由权为前提。
宾夕法尼亚州的措辞挑战了当时的政府规范,但它并非仅仅包容异议,它肯定了人民言论、写作和出版的积极权利,认为这些权利是上帝赋予的固有权利,无论政府是否同意都存在。受开国元勋本杰明‧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1706-1790)等人的影响,这些条款使宾夕法尼亚州在关于上帝、个人和政府关系的启蒙思想方面处于领先地位。宾夕法尼亚州与弗吉尼亚州一道表明,他们不会等待中央集权的联邦政府来定义自由。
这些州的先贤们为联邦权利法案提供了思想和文本基础。事实上,当1787年宪法开始起草时,由于没有明确保护个人自由,反联邦主义者(Anti-Federalists)就曾警告过中央集权的危险。詹姆斯‧麦迪逊最初对将个人权利写入宪法持怀疑态度,但他直接借鉴了弗吉尼亚州和宾夕法尼亚州的民意,起草了权利法案,该法案于1791年获得批准。这为我们带来了第一修正案:“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宗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请愿伸冤的权利。”
第一修正案之所以成为史上最伟大的政治文件的基础,在于它能有效抵御机会主义暴政(opportunistic tyranny)。它防止当权者以宣扬自身意识形态或巩固权力为借口,随意裁定哪些言论“有害”(harmful)或“仇恨”(hateful)。历史上不乏统治者将批评贴上煽动叛乱的标签,或将不受欢迎的观点视为危险之举。令人遗憾的是,如今在英国,我们目睹了缺乏第一修正案的后果:当权者利用机会主义的“有害”和“仇恨”言论定义来压制异议。
如今,由于缺乏类似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那样的言论自由保护,英国议会和警方依据《网络安全法》(Online Safety Act,简称OSA,2023)等法律,将推文、表情包、笑话,甚至在堕胎诊所附近的默祷(silent prayer)定为犯罪并进行选择性起诉——而这项法律在我们国家根本无法通过宪法审查。它助长了美国建国先贤们预见、反对并建立制度以防止的暴政。
实际上,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意味着废奴主义者(abolitionist)、妇女参政权运动者(suffragist)、民权运动者(civil rights marcher)以及无数其他人可以挑战现状,因为他们知道宪法站在他们一边。它促成了思想的自由市场——这种市场有时美好、有时混乱,有时甚至令人反感——但在保护自由方面,没有比这更好的选择了。
在2026年,在建国250周年之际,我们值得加倍庆祝1776年这个年份。那一年,我们不仅宣布独立,也开始将那些使独立得以延续的自由写入宪法。弗吉尼亚州和宾夕法尼亚州的人民从一开始就将言论自由和个人宗教信仰奉为宪法的基石。他们的愿景体现在宪法第一修正案中,确保未来的任何政府都不能利用“有害”或“仇恨”之类的标签来巩固权力。在言论自由不断遭受攻击的时代,这仍然是美国对人类最重要的馈赠——一个保护公民言论、辩论和信仰自由的治理框架。
正因如此,我们的建国文献至今仍是黄金准则。凭借造物主赋予的权利,我们的建国先贤们不仅缔造了一个国家,更奠定了自由的理论基础。值此国家建国两百五十周年之际,让我们重申这些原则——它们并非历史的遗迹,而是我们未来的鲜活保障,确保我们作为一个民族,能够免于遭受反乌托邦式(dystopian,也译为敌托邦式)政府统治的未来。
作者简介:
迈克‧弗雷登伯格(Mike Fredenburg)拥有机械工程学士学位和生产运营管理硕士学位,定期撰写军事技术和国防事务方面的文章,重点关注国防改革。
原文:1776—The Year the United States Was Born, and Its All-Important First Amendment Foundations Were Laid刊登于英文《大纪元时报》。
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并不一定反映《大纪元时报》立场。
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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