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叶宁律师谈在美打官司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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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1日讯】(纽约讯)*成功律师的“诀窍”

  谈到律师,大家都要讲到成功率﹐成功率高﹐理所当然就被认为是好律师。就成功率来说,比较而言,谢天谢地,本人的成功率还是算高的。不过成功率高不能逆推,也就是说不见得我就是一个好律师,一个真正的好律师应具有各种各样的综合条件,我还差的很远。在美国做个好律师一定要有相当好的配套条件,这种配套条件就不是每一个个人职业的小律师事务所所能具备的。所以各位读者不要受到误导。美国有它特殊的文化背景和次文化背景,本人在美国的十几年的法律工作生涯中不仅对美国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有着深刻的体会,而且对美国的法律“次文化”或“亚文化”也有一些刻骨铭心的感受。

  世界上没有完美的法制,其实美国也不例外。回顾这么多年走过的路感到欣慰的是绝大多数案子还是胜诉的。我以为这要归于二个方面:第一个是天帮忙,有时候办案期间还要虔诚地祷告,特别是大案要案的审理。因为在审理过程中反反复复,很多我们不可捉摸的人为因素太多,在犬牙交错的各种关系当中,各种各样不可确定的非人为因素也太多,很多事情远远超出了人为可以驾驭可以控制的,有时候突然“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出现很多突发事情,摆甚乌龙事件,都是可能的。老实说,要把打赢案子的功劳都变成往自己脸上贴金的依据的话,我认为这样做是不聪明的,没有智慧。

  第二个就是本人接案子非常谨慎,不能说这是一个好律师所必须的,但这起码是一个律师的基本功。有些案件是可以接的,有些案子是不可以接的,一个明显的打不赢的案子,很沾手,如果接了,结果时间、精力都花进去了,智慧也搭进去了,名声也搭进去了。同时,有些案件看上去已经死了﹐但其实有生机。这样的案件就可以而且应该受理﹐所以,接案子时候的严格把关应该是一个律师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要求。接案子慎重当然会损失一些收入。在律师行业有时候可能会出现一种悖论,叫“输的多的赚钱多,赢的多的赚钱少”。特别是在小型的很基层的律师行业中,输的多的一般是广种薄收,案子接的很多,当然就赚钱。案子接的严格的,锅锅小抄,他可能自觉地限制自己的一些收入,当然这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真正成功到了一定层面的话,这个律师肯定是能够发大财的。

  例如在那个有名的烟草商和癌症患者群体纠纷案中,那位克林顿-陆文斯基案件”独立”调查人肯尼开思斯塔尔给烟草公司作过代理,后来代理的却是肺癌群体,最后双方是在庭外以400亿美元天文数字和解。像这样一个案子,最大的获利者是律师而不是真正的受害者。当然这样大的案件﹐一般需要有深厚背景的律师才可能介入这么大的官司。所以在打赢官司和打输官司的过程中,你会发现很多法律文化当中的次文化现象。包括庭审中律师的穿带都大有学问﹐这种次文化现象特别是做为一个庭审的律师来说有必要深入了解﹐这样才能做出一种知己知彼的判断。 (叶宁律师电话﹕301-641-7345。)(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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