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叶宁律师谈在美打官司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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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5日讯】(大纪元记者宁慧如、何宾采访报导)

*天助的案子

  几年前我碰上一个很大的案子,有个小孩做游戏的时候,把通下水道的硝酸喝了,结果产生呼吸道粘连,送到约翰霍普金斯医院去进行抢救。抢救过程中,帮助呼吸的呼吸机发生机械故障,小孩子停止了呼吸。因为呼吸机没有及时发出警报,没有人发觉,使得小孩脑部缺氧达3分钟,进入植物人状态。进入植物人状态小孩就不行了。很明显这是一件医疗事故,医院和呼吸机的制造公司都有责任。

  我的老板接受了这个案子,我当时还只是法律助理,但实际主导这个案件。我们接受了这个案子以后,就准备起诉约翰霍普金斯医院。但是这家医院自己找上门来说,我们今年的医疗事故的保险额用不完,如果你们愿意庭外和解的话,就庭外和解,他们赔偿350万。我们和当事人商量了以后,觉得还是庭外和解对当事人有利。在办案过程中,就雇佣了一个专业公司﹐也就是打杂公司,所有的资料处理(paper work)全部由打杂公司来做,我和我的老板几乎只要动动嘴就可以了。这个官司就这么打赢了,赢的糊里糊涂。这算是一个成功的案子,这能算是律师的本事大吗?律师没有显示太大的本事和智慧,这叫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当律师就是这样一个行业,有的时候是吃得到天上掉下来的馅饼的。

  我有一个法律工作中的对手,他被授予处理一个2千万美金的诉讼,这个律师在处理这个案子过程当中,和当事人签了一个合约,是65%和 35%的合约,收费够狠。如果解决的话,当事人还给了他一笔现金首期款﹐结果只是写了二封短信,打了不到12个电话,把这个案子庭外和解了,他就得到了自己的律师费65%,1千 3百万,总共花的时间我觉得可能都不到20个小时。

  还有一个更有趣的案子,开始是你死我活,最后是皆大欢喜,冤家打成了亲家。

  1995年,我接了个继承遗产案子。美国某地有一位老者去逝了,留下了4个子女和一笔数目可观的遗产。老先生生前是领社会救济的,但是实际上很有钱,现金和珠宝都藏在保险箱里,另外在香港还有相当多的股票。老先生的这几个子女是分别和不同的妻子生的,其中最小的一个孩子不被上面的三个子女认可,不让他继承财产。我们代表这个最小的孩子,一个不被承认的继承人。他们和前面三个子女也即法律继承人之间进行了冗长的法律较量。非婚生子在法律上和婚生子享有同样的权利,我们找到了这个孩子的全部的出生证明材料,无可辩驳地证明他和亲生父亲的亲子关系。这个过程拖得很长,打了两年,从95年开始打到97年。

  96年底,这个案子出现了戏剧性的变化。原来倾向被告的那一方的法官因为又老又病去世了,而继任法官是位口碑很好的人,对方(被告方)拖到1996年底,看看胜诉无望,就来和解,承认律师代表的这个子女的继承权。这个时候所有的财产,找不回来的就算了,找的回来的是香港市场的股票,当时的香港市场价是 200多万。这个案例过程平淡,但是结果奇巧、精彩。因为我们的介入,被告们就分不了钱,因为分不了钱,这批股票就呆在香港的市场没有动。从95年年初到 97年香港七一之前,股票是疯涨,直线往上涨,天天见涨。这一家200多万的股票到97年5月份涨了2倍半,从2百多万涨到近6百万。因为我们的介入使得这些股票有了一个增值的机会。本来他们三个子女每一家毛收入可以分70万,现在增加了一家,反而每家分到了超过150万毛收入,出现了3加1大于4的皆大欢喜的局面。

  这中间还有一个酿成喜剧的关键性的插曲。97年5月,我到香港去拍板,把这些股票统统抛出去。当时香港有三个高级经济师都反对,劝我不要卖,说现在正在涨,每天都在捡钱,怎么能卖呢?我当时坚持马上卖,全部卖掉。

  过不久,就是亚洲经济风暴,股票“哗啦”一下就跌下来。到这亚洲经济风暴来的时候,还有大约30万没有抛出去,因为虽然每天卖也不是一下就能卖掉的。由于我们在时间上切的很准,股票避免了损失,这只能是天意,这也不见得是我特别聪明。有二个原因促使我这样做:第一个原因是我当时觉得香港七一回归后,会有许多不可捉摸的因素出现。在这种情况下,还是变成现钱比较太平。另外一个原因也是当时我们的官司急需钱用,这样我们把概念上的钱就变成了实实在在的钱。由于我们介入了这场恶斗,得到了一个皆大欢喜结局。 
  有些案子完全靠的是运气,也有一些不能完全靠运气。另一个案件是我们和美国律师一起合作打赢的。这是个刑事案和移民案结合在一起复杂案例。这个案子打的非常大,从华盛顿DC联邦法院一路打倒太平洋中的关岛。要打赢这个案子,当时我们所面临的阻力非常大。这个阻力主要来自于美国行政当局。因此我们就控告美国的司法部。我们打的是美国宪法下的人生保护令案子,是个联邦宪法性案件。为了打赢这个案子,我们动用了大量的政治资源,除了法律资源以外。我们当时做出了一系列的正确的决策,包括将这个案件从单纯行政法案件转向宪法性诉讼,立刻把这个案子从移民法庭(行政法庭)抓到了联邦法庭。另外我们游说动员了美国国会的许多重量级的议员都参与了此案。

  在办案过程中,我和美国大牌律师罗博特萨皮若,就是欧‧杰‧辛普森案子中的首席辩护律师,有着非常亲密的工作联系。在这个案子的处理当中,在找出关键证据利用证据以及辩护策略的制订上,我和萨皮若先生产生了根本性的意见分歧,但最后萨皮若非常高兴地、毫不犹豫地、百分之百的采纳了我的辩护意见和辩护策略。事实证明这个方案是正确的。这个案子赢的非常漂亮,这是一个非常难打的案子,我们救下了遭到非常大的政治势力严重指控的知名人士,为他赢得了他在美国的安全和自由,又为他讨回了政治法律和道义上的公正。这个案子可以说是个非常成功的案例。像这样一个案子,其成功归根结底还是要说是天意,不能简单地说是个人的一些小聪明。我们打赢这个案子是在2001年的春天,而当年9月11日就发生了911事件,如果一些重大的非常敏感的案件有国际法意义上的案件拖过了9月 11日,许多案件就会变的空前的复杂,所以在天时地利上我们得到了天助。(叶宁律师电话﹕301-641-7345。)(未完待续)(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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