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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司法院:专家参审制以协助法官厘清事实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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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2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慧真台北二十五日电)司法院院会通过“专家参审试行条例草案”,司法院民事厅厅长李彦文今天表示,专家参审制以具专业知识或技能的专家参与审判,协助职业法官厘清事实为主,且参审法庭的审判由三名职业法官和两名参审官合议,较三位法官的合议制人数更多,审判更为慎重。

李彦文表示,根据院会通过的“专家参审试行条例草案”,参审官为荣誉职,任期为四年,连任不受限制,法庭上权责和法官相同,但不须常驻法院,至于参审官的人数,则由司法院按每年度受理案件的件数,斟酌实际需要决定。

他指出,为防止产生突袭性裁判,草案明定参审官与鉴定人的意见不同时,应于言词辩论终结前,向参审法庭说明,参审官的意见,应给予当事人辩论的机会,未给予当事人辩论机会的参审官意见,不得作为裁判的基础。

李彦文指出,参审官并非取代鉴定人的角色,主要是提供法官专业知识,找出案件涉及专业领域的争点所在,协助法官厘清真相,他举职业灾害案件为例,法官虽熟悉劳动法令,但对机械等专业环境了解不深,若有专家参审,较容易找出争点所在。

他表示,专家参审制除有助法官了解法律外的专业知识,参审法庭的审判由三名职业法官和两名参审官合议,五人合议将使审判更为慎重。

他指出,专家参审制是初设的制度,有待观察试行效果如何,草案明定由司法院定施行日期,施行期间三年,必要时得由司法院延长三年,近日将送行政院会衔,期能在今年九月立法院会期审议通过,明年能正式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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