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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机要费 查黑中心:欢迎总统先用书状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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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3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亦伟台北三十一日电)国务机要费案连日来成为各方瞩目焦点,总统府今天表示,总统陈水扁乐于亲向检调说明;高检署查缉黑金行动中心晚间回应指出,检方办案从未预设传讯对象,若有必要,就算是总统,也可能不只问一次,检方欢迎总统先用书状陈述意见。

至于这是否表示检方已将陈总统列为未来传讯的关系人,查黑中心检察官陈瑞仁表示,不能这样解读,只能说检方的责任是“把事实真相还原”,若是办案过程有需要,“检方会主动联系 (总统)”,对同一对象,若查案有需要,“也不会只问一次”。

陈瑞仁表示,在还没传讯前,检方欢迎总统先用书状对本案陈述意见,因为一般案件中不乏关系人在到案前主动以书面向检方表达意见,“总统也一样 (有这个权利)”。

陈瑞仁对陈总统尊重司法表示感佩,他表示,国务机要费案中,每一笔单据,检方都会尽可能查清楚,无论有无犯罪,都会向社会交代,到目前为止,“总统府都相当配合检方调查”;陈瑞仁等于证实检方在六月二十九日分案后,就早已前往总统府查案,向会计室调取资料,并非靠审计部移送资料后才开始动作。

根据目前检方调查,总统府送交审计部核销的发票中,确有部分是SOGO礼券的购买纪录,但数量并非外传一千五百万那么多,至于总统府买礼券的核帐发票有无不法,都还待查证,陈瑞仁希望外界勿任意揣测。

若检方未来针对案情需要传讯陈总统,也不是元首第一次被约谈,2004年一月,陈总统当时就曾为花莲县长补选“头目津贴案”,以证人身份前往花莲地检署应讯;因总统有宪法赋予的刑事豁免权,即便在国务机要费中涉及刑责,也须等到总统卸任后才能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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